拆迁安置房屋合同
甲方: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根据改造拆迁和安置实施细则,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坐落于间层结构房屋拆迁和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房屋地面建筑物、附属物、前后余地作如下表补偿:
二、本协议为意向协议,甲方建设新房的审批手续完成时,自动转为正式协议生效。
三、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腾空原房交付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拆除乙方原房。
四、甲方应当在乙方腾空原房后支付乙方的房屋地面建筑物、附属物、前后余地的补偿费、搬迁费、临时过渡安置费。
五、甲方保证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施工完毕,将新房交付乙方使用,逾期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并在新房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将乙方名下的新房产证交付乙方。
六、如甲方未能在________年内进场施工,甲方必须按原房重建归还乙方
七、乙方的安置房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直接报建。甲方需以乙方的名义报建安置房的另一套商品房、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该套房屋的审批手续及今后该房的过户手续。
八、违约责任: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管所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房屋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