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2024-10-0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4篇)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迅速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热潮,结合贯彻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局党委决定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党章》和系列讲话暨“讲政治、有信念”学习讨论。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系统内容,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忠实践行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性锤炼,严格党内生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对党忠诚,永葆政治本色。坚持真抓实干,把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奋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

  二、学习讨论内容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0xx年11月14日通过)

  (二)学习系列讲话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结合以上学习内容开展“讲政治、有信念”学习讨论。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5日前)

  拟定学习讨论方案,收集学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准备工作,安排组织学习讨论相关事宜。

  (二)实施阶段(5月25日前)

  1.5月10日前,开展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层干部全程参与,由局党委副书记徐光庆同志组织学习。

  2.5月18日前,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层干部全程参与,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军同志组织学习。

  3.5月25日前,开展“讲政治、有信念”专题学习讨论。局机关以党小组为单位,党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所支部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要有集中讨论和自由交流环节,落实专人做好讨论情况记录,各党员干部针对本次专题写好一篇学习心得,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可以写驻村日记或帮扶日记。

  (三)提升阶段(5月31日前)

  5月31日前,各党小组、乡镇所支部上交学习讨论记录,各党员干部上交一篇学习心得、驻村日记或帮扶日记。心得体会、日记务必对照自己存在的不足,写真言、说真话、有真情实感,好作品及时表彰并向上推送。

  四、学习讨论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每位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及讨论的重要意义,学习讨论务必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主动参加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在思想认识上、行动上、工作上有明显改进和提高。

  (二)加强组织,合力推进。各支部、党小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自觉当好学习讨论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丰富形式,务求实效。学习讨论活动可依托网络、媒体、会议等各种形式,鼓励开展采用形式新颖、吸引人气的方式进行讨论。要通过这次讨论,达成实效,从而推动全局上下凝心聚力,以坚定的思想、务实的作风,把我局两学一做工作务实向前推进。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巩固现已取得的成果,持续提高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市服务业发展与粮食局近期抓住重点,从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三方面着手,深化教育实践活动。

  一、参观南湖圣地,坚定理想信念

  众所周知,理想信念是一个国家、民族和政党团结奋斗的精神旗帜,而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理想信念的树立,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一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因此,为了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理想信念必须始终加强。5月22日,局党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嘉兴南湖被誉为党的“摇篮”和“红色革命圣地”,也是全国主题教育的重要基地。本次参观,纪念馆的工作人员通过生动而又饱含情感的语言为全局党员干部回顾了中国近现代史上那段饱受屈辱的百年历史:列强入侵,清廷腐朽,在痛定思痛之后,先进的部分国人在悲怅与彷徨中顿悟,为了挽救国家与民族的命运,他们尝试了不同的革命道路,最后在实践中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国家与民族的自强与独立。通过本次主题教育,我局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马列主义的信念,增强了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心。

  二、严明政治纪律,做到“六个决不允许”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的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五水共治”、要素改革、“无违建”创建等海宁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其中,作为袁花镇红晓村“第一书记”的局长张明翔同志,与村干部共同绘制五水共治作战图,发动全局党员干部组成6支巡河志愿者队伍,分片包干定期到村级河道进行巡查,目前,该村三河清理已全面完成。同时,我局加快推进“无违建”工作,积极查摆问题,不仅完善公务员户籍登记,而且在整个系统中深入排查,对违建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截止目前,全系统尚未出现一例“违建”事件。此外,我局还积极参与我市要素改革,准确定位了改革的深入点,出台了海宁市服务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的实施办法(试行),有效地推进了全市要素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组织纪律,恪守“六个决不能”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必须遵照执行,无例外和特殊,决不能独断专行,决不能各行其是,决不能讨价还价,决不能为所欲为,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与民争利。我局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严明组织纪律,制作并发放了“六个决不能”桌牌,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知行合一,率先垂范。其中,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自己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工作情况,纷纷做了深刻的自我剖析,不怕暴露问题,勇于批评改正;局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工作保密协议和承诺,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随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日益深入,政府机关的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形象不断得到强化,同志曾告诫全党同志: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可见,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攻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做到树信念、讲政治、强纪律,才能有效地完善自我,才能以清风正气赢民心,从而进一步紧密地联系群众,真正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宗旨和目标的不偏离。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中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方案提出,做合格党员,就是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其中,把“讲政治、有信念”排在“四讲四有”的首位,凸显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崇高理想信念的重要性。

  讲政治,就是对党绝对忠诚,听党话、跟党走。这是讲政治的首要原则。讲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等方面。

  一是保持清醒的政治方向。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把自己的命运同党的命运紧密相连,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自觉维护党的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时刻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观察和分析问题。

  三是牢牢把握鲜明的政治观点。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观察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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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是维护我党团结统一,提高全党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

  五是有高度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是从政治上分辨是非的能力,主要表现在政治风浪和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分清主流和逆流、真理和谬误。政治敏锐性是指能够快速敏捷、全面准确地观察和处理复杂政治问题的能力。

  共产党人只有讲政治,才能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在“信仰之河”里,中国共产党从南湖的“一叶扁舟”成长为“一艘巨舰”,中国人民从受压迫受剥削到当家作主,中国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转变,重回世界舞台的重心,如今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支撑这一伟业的,首先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力量。

  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坚定,也就能够讲政治,真正心中有党,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兴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理想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本课题是在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其目的是通过研究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和优化。因为教学方式的变革,关系到我们教育的质量,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热情和端正的态度,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实施课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国家《教育科研“”课题指南》第41项推荐课题为“新课程背景下各学科课堂教学模式研究”。我们的科研课题《历史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研究与实验》可以说是这一课题的子课题,是对这一课题的细化落实。这一课题的完成,将有助于实现现有主要历史课堂教学模式的整合和优化,有助于教师对当前先进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的全面掌握。

  二、研究的目标:

  熟练掌握现有历史学科的主要先进教学模式,分析评价整合,并力争推陈出新。

  三、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首先,课题选项贴近我们的工作实际,课题组成员都是一线带课教师,教育科研可以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其次,科研课题资源丰富。

  再者,学校对教学科研重视支持,本校是省级教学示范校,有着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

  最后,课题组成员搭配合理,从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到年富力强的年轻教师,从具有高端科研水平的硕士到初具科研能力的学士,是完成课题研究的人员保证。

  四、研究的方法和步骤:

  (一)实验对象:结合课题中的具体模式,我们将在三个年级同步或逐步进行实验开展研究。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取资料文献法、调查法、课堂教学实验和观察对比等一系列的方法,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路子。

  (三)研究步骤及任务:

  整个研究分五个阶段进行。周期为一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科研资源搜集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尽快尽多地搜集各地各校各种形式的教学模式资源,渠道主要是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图书馆、人脉关系等,方向主要是名校名师和教育科研专家等,形式包括文字资料如论文、经验总结交流材料、教学科研心得、各地各校的机构网站和校园网的内部文件,网络视频和音像制品(如各省课堂教学优质课评选的优秀教学案例特别是近年山东省高中历史优质课评选中的优秀课例,各地培训教师使用的优秀教学案例等)。

  第二阶段:(20xx年4月---20xx年7月)第一分析实验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利用上学期的教学时间对先进的教学理念策略模式进行教学实验。教学实验首先是观摩组内成员的观摩研讨课,课后共同研究讨论,改进完善课型,然后在完善的基础上由研究小组成员执教示范课并形成视频作为阶段性成果。在实验的同时逐个形成教学模式的总结性报告。

  第三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一期实验总结,科研资源再搜集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利用暑期对上学期的研究实验进行阶段性总结。并为下学期的进一步研究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1月)第二分析实验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利用下学期的教学时间对余下的先进的教学理念策略模式进行教学实验。在实验的同时逐个形成示范课教学视频和教学模式的总结性报告。

  第五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结题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整个课题研究进行全面性的总结。对过程性和阶段性资料进行系统化整理。在对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整合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成果,包括结集光盘和结题报告。

  在研究过程中,会根据研究的进展情况适当进行各阶段以及阶段任务的调整,但尽量保持研究过程的不间断性。

  五、科研成果形式

  1、教学案例个案分析资料;2、课堂教学展示视频光盘;3、结题报告。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篇5

  根据万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__〕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人员,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科研五年发展规划为指导,依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中学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陕西教育局“教科研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师能和教科研水平,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强化“科研兴教、科研强校”的意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素养和文化知识素养,开展有学校特色的多元化校本培训,培养能满足现代教育发展要求的研究型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获得可持续提升。

  1、课题研究:开展“教师教育科研常识”的专题讲座、讨论,邀请专家指导和引领,力争有1~2个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围绕主课题立数个县级、校级子课题;做好自治区级、市级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和结题工作;做到使每位教师都具有教科研常识,创造人人参与课题研究的学习型校园。

  2、教师培训:依据计划,按照以“整体推进、分层发展、协同优化”的基本策略,通过多形式、广渠道、大强度推进教师培训,20xx年做到每位教师通过校本培训24课时以上,分层培训和上级部门培训达人均24课时以上。通过校本培训和上级部门培训,力争每个专业30%的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10%以上的教师成为市级专业骨干,5名以上教师成为石嘴山市学校知名教师。通过师徒结对、教师定期继续教育培训,增加学校专业化的培训,“研究型”教师比例达85%以上。

  三、组织机构

  组长:薛建

  副组长:朱欣荣

  成员:常江涛 韩瑞

  四、具体措施和工作

  1、营造科研氛围,强化教育科研作用

  通过宣传、参与、督促、检查等措施,强势推进,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教育科研是实践先进理论,是解决教学教育实际的、现实的问题,是提高教育教学效益的最佳路径,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全体教师相信科研、依靠科研,主动的参与科研。比如:开展学习教科研培训活动,每月两周星期五下午为教师的学习时间,形式多样。再比如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活动,邀请专家、领导来校指导,以教研组为单位一年外出学习一次。再如为教研组订阅《信息快教科研讯息报》,让教师了解教育最新信息。

  2、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科研管理工作

  依据《榆林市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制度与工作条例》、《20xx年榆阳区教育局工作要点》和我校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镇川小学教育科研工作条例》,制订学校20xx年校本培训计划,将教科研有关工作序列化、常规化,“到什么点就做什么事”,利于教师早明确、早准备,提高科研工作质量。

  3、普及课题研究常识,促进教师课题研究意识

  教师课题研究氛围不浓,极大原因是因为教师不懂、不会,觉得层次高深,难度系数大。如果普及课题研究常识,比如每位教师都了解教育科研的一般过程和方法,以及课题研究是解决现实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困惑与疑虑,是教学需求,是为有效教学服务,是为减轻教师负担服务,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何乐而不为呢?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师教育科研常识”专题系列讲座,做好石嘴山市xx区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工作,且及时向教师汇报课题研究内容及进程。邀请教科研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提高课题的可操作性。

  4、以评比为抓手,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

  学校本学期开学第2个月进行新教师的汇报课展示,举行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说课技能竞赛,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案例、专业课教师技能操作评比,

  在评比、竞赛中激励教师不断学习,强化教学技能的训练,提高教师的自我素质。

  五、工作具体安排

  1、理论业务学习:

  a、每学期分发1本业务学习笔记,开放教师阅览室,为每位教师业务理论学习搭建学习信息平台。

  b、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教科研培训的活动,邀请领导、专家来校进行《师《课题研究》、等专题讲座或校内教师教学研讨。

  2、专业技能提高:

  a、师徒结对,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强化青年教师的成长。

  b、以活动为载体,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开展新教师的汇报课活动,开展教师基本功竞赛,教师的教学技能优质课、说课竞赛,教学设计、案例评比,专业课教师的技能操作竞赛,开展教研组每月一节的研讨课,一学期两周的推门听课和课堂教学诊断课活动。

  c、落实教师定期下外出培训工作。

  d、邀请其他兄弟学校教师来校指导工作。

  e、收集教学设计、案例、反思等,汇编成册。

  3、教研组建设

  a、定期开展教研组活动:每周两节课为教研组的集体备课学习时间,每月两次教研组安排的组内交流课和评议。

  b、外出学习:对于兄弟学校先进的、或具有特色的教学经验,各教研组组织一次外出学习和交流,回校后形成学习调查报告,并组织组内讨论学习。

  c、学期末,各教研组对活动进行总结。

  4、课题建设

  a、开设“教师教育科研培训”系列专题讲座。

  b、积极组织教研组、教师申报榆阳区、市级、自治区级的小型课题。

  c、定期召开立项课题会议,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收集、整理课题资料。

  d、成立校教育科研学术委员会,做好论文评审送交前的指导工作。

  5、骨干教师培养

  a、校内、校外结对培养。

  b、“走出去”学习。

  c、写教学反思,对当前教育教学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

  6、研究型教师的培养

  a、定期下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教学培训。

  b、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教学科研的研讨氛围。

  7、评比

  对于本次学校以上的校本培训为主的教科研活动中,评比出学期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研组,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推进电气化工程。加快制定《宝鸡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地区“五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扩大城乡气化区域,大幅提高气化率,确保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到20xx年,市区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镇街达到40%。开展改气、改电、改炕、改暖、改灶专项行动,逐步完成64个镇街786个村415588户改气任务;20xx年完成改气10.4万户、改电2.1万户、改炕10万户、改暖2万户、改灶20万户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中燃公司、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6.强化煤质管控。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确保煤质抽检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强化千阳草碧、麟游两亭和麟凤路煤炭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劝返。(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7.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向市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20xx年采暖期对市区供热,并逐步关停市区现有热源点。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出台地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代家湾70万平方米中水源供热、28.2万平方米供冷工程,完成石鼓山太阳市二期10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工程。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优化煤炭供应结构。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9.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10.推广清洁炉具。加大清洁炉具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偏远地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鼓励企业使用兰炭,选定有条件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以建设工地为重点,严控扬尘污染

  11.管控建设工地扬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建筑、市政、拆迁、水利、交通、绿化等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城乡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扬尘管控及城乡道路的洒水保洁。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落实商砼站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环卫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出台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环境薄弱地段(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基本消除,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100%,重点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60%。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强洗洒车辆运行管理,强化GPS运行监管和定期考评,确保每辆洗扫车每天运行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市园林环卫局牵头,市城管办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治理工业堆场扬尘。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xx)要求,采取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20xx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深化渣土车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夜查和暗查,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配合)

  15.推广控尘新技术。推广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20xx年,全市总应用面积达到10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平原县各8万平方米,其他县各4万平方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市区全部禁止土方、拆迁、倒土等作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对标治理为手段,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17.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出台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有色、水泥、陶瓷、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直至关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岐山县岐星热力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等62个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取缔“散乱污”企业。出台“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中小企业环境监管,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低端服务业等“散乱污”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巩固提升和深度治理。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47户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个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督促未实施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的,坚决责令停业。持续提高油气回收效率,20xx年5月底前完成4座储油库和市区中心城区46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市商务局负责)

  21.促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监管,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实现双清零目标

2023讲政治有信念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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