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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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精选22篇)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2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董事会代表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一致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

  二、甲乙双方合并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并手续于该日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协议延期。

  三、甲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__________股,每股__________元,因合并而发行股份__________股,每股金额不变,资本总额增至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增至__________元。乙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__________股,每股金额__________元。乙方于合并期日在册股东所持股票因合并而全部换为甲方股票,对换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股东每换一股甲方股票,补交金额__________元(乙方股东对换时无需交付股款,乙方股东每换甲方一股,甲方交付股款差额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于合并协议签字至合并完成,不再变动资本、股份及股东。

  四、乙方于合并期日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

  五、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期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负担义务,______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应经甲方同意。

  六、乙方全体管理人员及员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甲方管理人员及员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它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决定。

  八、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字日起_____内,向有关领导机关申请合并。一方或双方合并申请未得领导机关批准时,本协议失效。

  九、甲乙双方应于合并申请获批准后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失效。

  十、本协议1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______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编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有关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三、劳动报酬。乙方实行效益工资制,多劳多得,所得报酬从其从事法律服务收费中按照50%的比例执行。领取办法:实行按件计酬制,即乙方在甲方处登记案件时,只缴纳案件代理费的50%,同时签署50%的工资表册。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取得规定的报酬;

  (二)、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三)、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六)、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费。案件卷宗及时归档。

  (七)、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业务收入在2.5万——3万之间,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本条中的约定事项的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均已经知晓,无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司法局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乙方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

  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1.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的谈判;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2.为甲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天内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

  (2)条。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6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聘请事项及期限第一条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聘请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师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第三条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______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_____小时内解答;

  (3)为聘请方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4)根据聘请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为聘请方提供全年免费律师见证服务;(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聘请方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聘请方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

  聘请方:

  受聘方: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 号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选择划√):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 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010) 8391 3636转8066。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选择划√):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 名: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 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

  异地汇款行号: , 本地汇款行号: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 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选择划√):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 □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 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9

  甲?方: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_____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________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_____,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________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_____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律师法》、《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________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XX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XX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北京市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或者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国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

  时 元国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11私人法律服务协议书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聘请事项及期限

  第一条 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 聘请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私人律师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第三条 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______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_____小时内解答;

  (3)为聘请方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据聘请方的需要提供法律法规信息;

  (5)为聘请方提供全年律师见证服务;

  (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聘请方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聘请方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10)办理个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

  (11)办理涉及财产(标的额在    万元以下)的民事、经济诉讼案件   件,或无财产争议的诉讼案件    件。

  律师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 聘请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师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年,半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由聘请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受聘方。

  第五条 本协议第三条第(1)-(11)项,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五条支付个人律师费用外,不再另交付费用;超出上述服务范围的法律事务或聘用合同期满正在办理续约手续,须另行办理委托,律师费按照本律师事务所规定的标准内给予聘请方__________%的优惠。

  上述费用聘请方按受聘方的要求划至受聘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聘请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律师工作,对律师失职行为提出意见和投诉。

  2、有权对私人律师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但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规定),或根本不能实现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师重大失误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的,聘请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七条 聘请方的义务

  1、聘请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五条约定支付律师费。

  2、聘请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提供下列文件:

  (1)聘请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2)向受聘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私人律师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3、应聘请方的要求,私人律师在进行项目谈判或进行调查、非诉讼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以及需要私人律师现场办理等活动时,相关差旅费及其他直接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收取的费用,复印费等)由聘请方负担。受聘方应就该等费用的发生提供必要的单据和说明。

  4、为了使私人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聘请方应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并向私人律师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关证据线索,必要时应提前邀请私人律师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及研究等。

  5、经私人律师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合同,聘请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私人律师留存备查。

  第八条 受聘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聘请方要求办理涉嫌违法的法律事务。 

  2、如聘请方不及时支付私人律师办案相关费用,受聘律师有权暂停法律事务的办理,因此而引发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受聘方的义务

  1、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私人律师后,对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

  2、受聘方为聘请方开通____小时法律热线,为聘请方随时解答法律疑问,一般服务响应时间为_____小时内;如需私人律师现场办公,____市内一般在____小时到达;重大事项由双方适时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师重大过失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造成聘请方经济损失的,聘请方有权要求赔偿。

  违约责任

  1、聘请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第四、五条约定支付律师费,除支付全额律师费外,还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比例参照银行逾期付款罚息计算)。 

  2、聘请方无故解除本协议,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3、因受聘方律师工作失误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及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且受聘方应按本协议实际履行天数进行折算后将剩余法律顾问费退还聘请方。

  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聘请方、受聘方各存_____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队伍聘用合同 篇1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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