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2024-10-0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4篇)

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将我市建设成中国西部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xx〕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开展的新居工程、平改坡工程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工作,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生态学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注重城市建设的循环性和环境共融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开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市民休闲空间,减少房屋屋顶滞尘量,进一步改变我市各行政区域之间绿化指标不平衡的现状。到20xx年,中心城区内达到人均垂直绿化2 ㎡(按竖向面积计算)以上,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 ㎡以上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

  二、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按本实施方案,重点在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其他各县(市)参照本方案的精神和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乡空间立体绿化工作。

  (二)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建构造物的垂直绿化、绿墙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由市重大办牵头,市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小组,组织编写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技术导则、实施办法,并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开展此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将市上下达的目标进行分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由市建委、市园林局牵头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课题研究组,针对成都地区的空间立体绿化适宜种植基材、植物配置、生态效益、技术导则、质量标准等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于20xx年3月31日前形成研究成果及时用于指导生产,为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提供扎实的科技成果。

  四、具体措施

  (一)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绿资金补贴,各区(市)县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任务完成。对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已建建构筑物立体绿化工作,由所在地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区(市)县市容管理部门为实施主体;新开工房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市建委在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市园林局制定屋顶绿化折算以抵扣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具体办法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建设单位(或业主)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向市建委提供屋顶绿化的竣工验收资料。

  (二)明确目标,逐级分解

  1.由市园林局牵头,在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市区范围内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现状调查,并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的目标任务。

  2.20xx年8月以前,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三环路以内具有绿化条件的立交桥、人行天桥、公用设施构造物外立面的垂直绿化覆盖,完成后及时移交原管理单位,并签定后期维护合同。

  3.20xx年10月以前,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实现新增屋顶绿化30万㎡(各区按5万㎡计),垂直绿化12万㎡(各区按2万㎡计),绿墙建设6万延米(各区按1万延米计)。

  4.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新开工楼房(12层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中高层和多层、低层非坡屋顶建筑)应按有关要求实施屋顶绿化,到20xx年全市屋顶绿化总面积要达到200万㎡以上。

  5.除军事设施、监狱等有保密要求或其他特殊规定的单位外,各单位原有实体围墙改造为绿墙,临街的新建围墙应全部采用绿墙。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1.鼓励已完工或在建建筑物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和垂直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对在建的或近20xx年内完工且符合建筑安全的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屋顶绿化改造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由市、区、社区三级组织开展“优秀屋顶花园”等评选活动。

  2.加强新开工的建筑物屋顶绿化管理工作。新开工建筑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屋顶绿化。

  3.将屋顶绿化率、垂直绿化面积纳入市、区级园林式社区和园林式单位评选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抓好重点,示范联动五城区(含高新区)分别抓好一个5000㎡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抓好一个20xx㎡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带动周边建筑群的屋顶绿化,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绿墙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和示范小区。要对三环路以内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其他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立面全面进行绿化覆盖;要结合新居工程抓好新建房屋的墙体垂直绿化,结合新居工程和平改坡工程开展屋顶绿化,使我市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屋顶承重和防渗。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屋顶绿化改造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屋顶违章搭建。

  (六)培育产业,创造就业要利用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的契机,培育我市园林绿化产业,为绿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开辟新的空间。要依托城市就业培训和服务机制,加大对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拓宽再就业途径。

  五、屋顶绿化管理办法

  (一)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xx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屋顶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提供完整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对产权明晰的1000㎡以上的建筑物,屋顶绿化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组织审查;1000㎡以下的由所在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园林局备案。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屋顶绿化工程完工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屋顶绿化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管理维护屋顶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产权业主签订项目移交和后期维护协议。原则上可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维护责任统一。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定期调查和维护指导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我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广城区构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护坡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城区立体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和较好效果。

  三、实施范围

  (一)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二)酒店、工业园区、医院、商场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三)XX年以内已建成的产权明晰、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公用建筑以及居住区、会所、围墙等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

  四、实施原则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成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建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选择适生植物以及可循环利用材料,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缓解地面绿化资源不足的矛盾。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梧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学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景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冰 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立程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周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勇 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聂敏轩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振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畅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坚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秦清泉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莫炯升 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聚文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剑彪 市文新局副局长

  黄福林 市卫生局调研员

  邝日晓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黄昌平 桂东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中 万秀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和八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勇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1.建设项目立体绿化推广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使项目在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和建筑设计阶段加入立体绿化建设内容,并将立体绿化纳入节能建筑建设、评比的指标体系。

  2.资金组。

  (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资金和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对各城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2)各城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城区、街道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

  (3)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各城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自建设组内相关单位落实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3.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管理局、桂东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对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4.教育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教育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5.卫生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卫生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6.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东泰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保投公司、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7.社区、园区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城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负责辖区内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8.宣传督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新局配合,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报道、检查和督促,每季巡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确保立体绿化建设成果。

  六、实施步骤

  (一)在城区主干道两侧和骑楼城核心区优先推广实施立体绿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城区次干道立体绿化待主干道立体绿化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实施。

  七、鼓励性政策

  (一)立体绿化建设经费。

  1.新建项目。

  政府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应纳入项目投资建设预算。

  社会单位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纳入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已建项目。

  凡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各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城区政府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屋顶绿化:花园式为10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8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50元/平方米。

  (2)绿篱围墙、桥柱绿化:20元/米。

  (3)阳台绿化:50元/米。

  (4)绿荫停车场:100元/平方米。

  (二)立体绿化养护经费。

  1.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立体绿化养护专项资金。

  2.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3.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建设的以及虽属市财政投资建设但交由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管理、使用的立体绿化,其养护资金分别由建设、管理或使用的城区政府及社会单位自行落实。

  (三)其他鼓励措施。

  1.对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居住小区,在 “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比时给予适当加分。

  2.新建设项目确因用地限制,经批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的,花园式屋顶绿化按照30%、草坪式屋顶绿化按照20%计算绿化面积,垂直绿化按10%计算绿地面积。

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大力发展城市立体绿化,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减少热岛效应,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开创城市生态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市城区内有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都基本完成的立体绿化建设,在地面、垂直、屋顶基本形成立体绿化的格局。

  三、组织管理

  成立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住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全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评等。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按管辖范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工作内容

  立体绿化主要包含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两种形式。

  (一)现有的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所有实心围墙予以拆除,并建成为透视围墙,实行垂直绿化;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挡土墙等应实行垂直绿化。

  (二)市城区内高架桥、立交桥桥墩进行垂直绿化。

  (三)市城区内河道硬质护坡进行垂直绿化。

  (四)市城区内建(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屋顶绿化。

  (五)在实施立体绿化中,市市政园林局应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的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实施监督工作。

  五、鼓励政策

  (一)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资奖励的原则,鼓励产权人对建筑物在符合建筑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建设。

  (二)将立体绿化技术指标纳入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社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园林式单位(社区)评选时重要考核指标。

  (三)对新开发小区进行立体绿化的,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荆政发〔20xx〕35号)规定,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可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完成绿地。

  (四)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优秀屋顶花园”评选活动,对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工作,绿化效果良好的单位与个人,由市政府按照其绿化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将组织立体绿化工作列为对各街办、居委会班子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组织工作到位,绿化成效显著的街办、居委会进行奖励。

  (五)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区对本辖区内已完成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绿化面积大小给予适当补贴。

  六、管理办法

  (一)屋顶绿化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xx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立体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向涉及委托人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对立体绿化的控制,将立体绿化作为新建项目报建时审查的一项内容,由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审查。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后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五)管理维护。立体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原则上由业主单位养护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要做好定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立体绿化建设的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可列入项目建设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立体绿化工作的推进。

  (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立体绿化的宣传工作,使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立体绿化的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疏散和结构安全等要求,注意结构承重和防渗,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公安消防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已建成或在建项目的立体绿化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借立体绿化建设之名进行屋顶违章搭建。在实施立体绿化过程中,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城执法部门加强对屋顶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4

  潍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核验项目

  核验内容

  核验要点

  核验方式

  核验结果

  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

  1、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

  2)专题研究疫情防控会议记录或视频资料,有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

  2、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查验联络信息,张贴上墙,学校报告人和校长熟知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派出所、社区电话及联系人。

  3、开学工作方案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2)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日常防控方案

  1)制定日常防控方案;

  2)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职工活动轨迹管理等设计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到人。

  5、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

  2)对发热师生第一时间“四早”机制,流程清晰,操作人员熟悉流程。

  6、舆情应对预案

  校长负责,专班监测、研判、引导、应对舆情,明确处置流程与策略,工作人员熟悉处置舆情的流程和要点。

  7、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明确报送途径、流程、内容。

  8、应急处置制度

  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9、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卫生清洁、场所通风、消毒方式、频次、消毒剂管理使用科学、准确。

  10、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具体追踪登记内容,建立登记台账。

  11、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

  专用垃圾箱,明确废弃口罩处置流程,大的学校要在每个楼层和校园醒目处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表明用途。

  12、教职工全员培训

  有培训记录、视频影像;教职工参训率100%,熟知防控知识。

  13、应急演练

  一日常规模拟演练及应急演练3次以上,有方案和图像资料。工作人员熟知操作要领。

  14、师生员工健康台账

  建立健康台账(至少近14天),信息完整,责任具体到人,有关人员熟知报送途径、流程。

  15、排查重点人员

  建立重点人员筛选“一人一档”制作健康监测名册;境外人员不返校,省外和“六类”人员做检测;市外学生重点排查。

  16、设置洗手设置和充足的物资

  洗手间要卫生到位,配备肥皂、洗手液和擦手纸;要有必要的测温物资、消杀等防疫物资。

  17、清洁消毒

  做好消毒记录,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演示,消毒剂选用、作业时间、操作要领、个人防护等科学、规范。

  18、应急隔离空间设置

  1)在大门口通风便于转运处设置临时留观点,半径不少于两米,配备应急物资;

  2)室内设置一留观教室准备应急物资: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酒精棉球等。

  19、体温检测点测温

  设置测温点,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工作要求、操作要领,工作人员现场熟知常规操作和应急处置。做好师生测温登记。

  20、外来人员实名登记备案

  设置接待区,明确接访流程。五个一律: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2、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出校;3、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入校园的,应严格履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手续;4、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5、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1、安全教育与管理

  1)保安持械上岗,严控外来人员;

  2)监控全覆盖;

  3)消防设施按时保养,各种标识无损坏;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电线无裸露和乱拉乱扯现象;

  4)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5)租赁场所房屋质量达标;

  6)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喝大桶水的要有批次监测报告。

  注:

  1、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发现的问题请做写实性记录并现场反馈。

  2、督查人员督查结束后要提出明确的督查核验意见。核验不合格的,须在2日内完成整改;2日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5

  科研兴校是学校发展的必然,开展务实、有效的教育科研也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为搞好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走科研兴校之路,进一步巩固珠心算、幼儿快速识字实验课题成果,通过深入分析、调研、考察、论证,现结合原拟定的《盘县徐霞客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实施方案》、《盘县徐霞客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徐霞客小学教育质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拟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育科研组织及职责

  成立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科研课题审核小组和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科研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日常管理、调控,经费落实,措施保障,科研督导。

  组长:黄莹

  副组长:谭波

  成员:张桂莲唐映琼桑秀元林安

  (二)科研课题审核小组:负责组织科研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工作。

  组长:谭波

  副组长:张桂莲肖雯霞

  成员:叶协赛苏向花花照红

  (三)科研课题考核小组:负责各科研课题的日常检查、阶段性考核、评估。

  组长:黄莹

  副组长:谭波张桂莲

  成员:唐映琼林安肖雯霞叶协赛苏向花花照红

  二、目的任务

  巩固已有的教育科研成果,开辟新的科研领域,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科研兴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对象要求

  40以下的教师人人参与教育科研,其余教师可取其自愿参加。每人结合自己的学科和班级实际有针对性地自主确定一个科研课题开展教育科研,或从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提供的备选课题中选取一个课题进行研究(学校已经指定课题的教师不再选取其他课题)。

  四、科研课题:

  1、小学语文创新教育研究(市级课题,具体要求详见《盘县徐霞客小学语文创新教育科研课题实施方案》,已经安排参加实验的班级的语文教师该课题为必选内容);

  2、“三算”结合教改实验(幼儿班珠心算教师必选课题);

  3、幼儿快速识字实验(幼儿班识字教师必选课题);

  4、美术作文(一至三年级未要求参加其他课题的语文教师必选课题);

  5、××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

  6、XX年级XX科合作、探究教学模式研究;

  7、教师结合实际自主确定的其他科研课题。

  五、课题申请、立项

  (一)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每年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拟定《课题指南》。教师依据《课题指南》填写《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完成课题设计,报学校科研课题审核小组。

  (二)每项课题确定负责人1名,每一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主持一项研究课题,但每人原则上允许参加两个课题(一项主持,一项参加)。

  (三)科研课题审核小组对上报的研究课题进行审核和立题论证。经确认和批准后确认为校级课题。

  (四)学校每年在已经立项的课题中遴选优秀课题申报上级课题。

  六、课题实施与管理

  (一)凡经学校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必须根据《课题指南》和《课题设计》认真开展研究。

  (二)科研课题考核小组及时跟踪课题研究情况,具体业务由教导处负责。各课题组应密切配合,积极接受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加强指导,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三)经批准后的课题,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修改研究内容、进度、技术指标和变更研究人员、必须提出报告,没有书面报告或已报告而未经批准的各课题组不得随意自行修改或变更研究计划。

  (四)为提高科研能力,学校将定期组织专题研讨或选派实验教师参加专题学习。

  (五)各项科研课题教师加强原始实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课题考核小组对日常检查情况作深入分析,及时反馈,然后拟定阶段性指导意见。

  (六)学校定期组织研究成果评比活动,积极向上级教育部门、教育刊物推荐优秀成果。

  (七)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节与自己的科研课题有关的研讨课并交相关资料(小组上有活动记录,上课教师有授课记录,听课教师有听课记录)

  (八)每个科研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若因研究的实际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结题的,需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告。

  七、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一)经学校批准的科研课题,经检查考核完成科研任务,达到科研要求每学期末每位实验教师发给50元教育科研经费。

  (二)在实验研究中开发出相关校本教材,得到社会和同行的认可,且经试用有一定实用价值的给以一定奖励。

  (三)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可行性,并能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被申报为上一级课题的给以一定奖励。

  (四)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论文在省、市、县级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育报刊上发表的每篇分别奖励60元、40元、20元(多人合著的只按一人计算)。

  (五)完成阶段科研计划并已经结题的课题,科研成果显著,有结题报告,经考核小组考核、评估,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在与科研课题相关的教学业务评比中获奖的学校亦给以相应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第四条。

  (七)未完成科研任务的期末不再发给教育科研经费。

  (八)以上各类教育科研补助、奖励由科研课题考核小组分类拟定考核、评估指标,负责具体评定。

  八、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若有补充,以补充规定为准。

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6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人民日报和卫生委等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2)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2.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2.1.5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单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2.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分部区域,分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分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分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雅万高铁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3.2应急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分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分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4监测与预警

  4.1风险监测

  4.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4.1.2监测方法

  4.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4.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4.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如果发热超过38.5C,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

  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4.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1.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印尼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5.1.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电建国际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教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5.1.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5.2应急处置措施

  5.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

  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

  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单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问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

  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5.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C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对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问,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单,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好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问固定装置、厕所、手机、键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分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5°C,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5.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印尼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5.4应急结束

  在分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授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6后期处置

  6.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6.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6.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6.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授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

  分部应急队伍参见3.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7.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分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分部有一辆救护车,有中巴车、小车若干辆,应急期问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7.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方式进行。分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工点配置了对讲机。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1号)和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02 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03 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2、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04 加强卫生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杜绝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05 加强监督查处

  1、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

  2、严格查处整改。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

  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023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7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____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____〕1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考试(20____)__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我城区20____年成人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上级另有新的规定,以上级正式印发的文件要求为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成人高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任务,狠抓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研判本地区__月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统筹做好成人高考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

  (二)强化协调和衔接沟通。各考点学校要认真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协调卫生健康、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检查,存在问题要限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机制

  (一)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1.所有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要严格执行规定规程,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或采取安排隔离考场考试措施,充分保障考生考试权益和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所在学校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监测健康状况,体温测量记录.及时报告教育均衡发展中心。考务人员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三、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及人员配备

  (一)加强经费保障。考点学校要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准备。物资储备包括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安盐类消毒剂、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各考点应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

  (二)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

  1.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担任专职医疗副主考,原则上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2.增加备用监考员,以便替换考试中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承担监考任务的监考员。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用于监考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配备卫生消杀人员,负责考点考场消杀工作。

  四、科学布置考点考场

  (一)科学设置入场线路。各考点要科学设置入场路线,涉考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点周边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二)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三)准备备用、隔离考场。

  1.各考点在配齐配足备用考场(每个考点至少1个)的同时,须设置一定数量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用于安排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隔离考试。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2.原则上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备用隔离考场要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场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五、切实做好考点考场清洁消杀和通风降温

  (一)消杀范围及内容。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前一周每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全面清洁,封闭考场前,进行一次彻底的预防性消毒,加强考试场所等重点区域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开关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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