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工程分包合同

2024-09-2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私人工程分包合同(精选20篇)

私人工程分包合同 篇1

  很多建筑工程中双方都会涉及到工程承包合同,相对而言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合同了,合同双方需要就工程的很多方面做详细的约定,以明确双方的利益,划清界限,也是一个法律保障。那么如果是私人工程承包合同又应该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预算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_________(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_________________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监理: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甲方):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了,同样也适用于非私人工程的承包,有需要的可以参照以上内容安排合同内容。但是私人工程承包合同承担的经营风险会比团体承担的更大,对合同中的细微末节需要更关注才能有效避免对方推卸责任。

私人工程分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工程分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分包方式

  分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分包工程造价

  分包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工程量及材料单价(略)。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办法

  1.乙方自带资金进场施工,铺设完成________后,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大写:)。

  2.灯饰、电箱及附件安装%后,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大写:)。

  3.此项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人民币元整(大写:)。

  4.工程总造价的%余款作为保修保证金,于保修期届满之日起天内付清。

  第五条 工期

  个工作日,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达到:。

  第七条工程保修

  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保修期间的维修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或业主故意破坏引起的维修除外。

  第八条 双方的责任

  1.施工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造成的延误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期间,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按工程造价比例分摊。

  4.乙方所进材料,必须达到质量标准,甲方认定后方可施工。

  5.双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员工造成的工伤事故由员工所属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工程分包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工程分包合同 篇3

  项目承包单位:___________

  项目承包单位授权负责人:(下称甲方) 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劳务班组分包负责人: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杨威 (以下简称为“项目承包单位授权负责人或甲方”)与工程劳务班组分包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为“合同”),双方就劳务班组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班组分包负责人情况

  (附双方负责人身份证、常驻地址、电话、按指纹)

  2、班组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_#楼室内精装修工程_____

  提供劳务分包班组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至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_______ 天,如因不可抗力、总包、甲方原因需要工期顺延时实际工期相应顺延。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协议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6、标准规范:按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

  7、总包合同

  7.1当劳务分包班组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可向劳务班组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 (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复印件供查阅。

  7.2劳务班组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劳务分包班组所需图纸可向承包人借用(每套图纸押金200元,无损归还时退回押金),图纸劳务班组分包人可自行复印,相关技术标准、图集自备。

  9、项目经理

  9.1项目承包单位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为: 王占伟 ,职务: 甲方现场项目经理 。

  10、甲方义务:

  10.1、组建与现场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管理班子;

  10.2、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现场作业所需的水、电供应、施工道路畅通、材料垂直运输的要求);和总包方沟通办理工人、设备入场所需的手续(包括各种工作证件、材料设备入场登记);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测量、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施工及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按时提供图纸深化和变更资料,及时提供甲供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10.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及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

  10.7、负责与总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劳务分包班组负责人义务)

  11.1、根据本合同劳务分包的范围进行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开工前需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原件供查验;人员变更时需及时(提前2天)报工程承包人相关资料。

  11.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月或阶段提交施工计划和劳动力保障安排措施,经工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1.4、自觉接受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其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上岗情况)并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设备,按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标准化工地要求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签证资料,配合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办理交工验收的资料;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部分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乙方所需施工工具均由乙方自己提供,由甲方购买的相关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上料并负保管;如有工程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及其他设施,乙方应合理使用并负保管不得损坏;

  11.9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10在开工前向工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工人宿舍、生活用电用水,如果有交验要求和保护责任的:使用前自行验收,并承担损坏修补责任和费用;

  12、安全施工与检查、事故处理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2.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查验。

  12.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3、保险

  13.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提供购买保险凭证。如因未购买保险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也可为乙方代为购买保险,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安全措施、操作规范都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的部分,赔偿剩余部分甲方有权从后期工程款里直接扣除;如果乙方的安全措施、操作规范不符合甲方要求,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所买保险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后续的善后处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相应的处罚。(工人在上班时间、施工现场之内发生意外方可判定为工伤,下班时间或工地以外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乙方工人在现场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甲方的各种处罚。

  13.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4、材料、设备供应

  14.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2 天内,向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应按乙方供应计划要求,组织货源并及时提供;货到施工现场需要乙方卸车、运输、入库、上楼的,乙方必须及时组织劳动力进行配合,如因乙方配合不及时不到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14.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14.3由乙方负责承担的低值易耗性材料(见附表);

  14.4由甲方、总包方供应的材料除正常图纸排版损耗以外的部分(或见甲方与总包方的材料损耗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

  15、劳务报酬

  15.1本分包合同为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后期不再调整,工程量以实结算。

  15.2本工程施工为 工种单项承包,计价标准为:

  原顶面乳胶漆 元/m2(工艺描述: )、墙面壁纸粘贴 元/m2、(工艺描述: )墙面胶乳漆 元/m2(工艺描述: )、石膏板吊顶胶漆 元/m2(工艺描述: )、公共部分墙面胶乳漆 元/m2(工艺描述: ),含基层处理、上料、食宿、工具(耗材)等自理。

  16、工程量的确认

  本工程采用实际确认的工程量来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月25号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由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对乙方进行确认;针对乙方未经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认可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不予计量。

  17、劳务费的付款方式

  l 7.1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25号报当月产值,月进度款按当月产值的 65% 发放,发放日期为次月10-15日;劳务费发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工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在发放劳务费之前甲方不提供任何工人食宿费用,此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最终竣验收合格交付总发包人之后,一次性付至总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80%的劳务费,结算完成后支付95%的劳务费,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之后无息支付。

  17.2本合同因工程变更调整而追加的劳务费、点工费,在工程决算审计确认后,随决算款同期支付(包括质保金)。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因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对原工作内容的变更,乙方应按照要求,调整施工计划,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但误工费(如发生)的计取以发包方(业主)书面签认为准,此部分费用不随进度款同期支付,在整体工程审计结算后一并支付。

  18.2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3因劳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9、施工验收

  19.1乙方应配合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的;

  19.2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相关损失。

  19.3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因甲供材质量缺陷维修由甲方承担所需材料费,乙方承担其他费用。

  20、违约责任

  2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未对乙方技术交底的;

  (2)工程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强制要求乙方作业人员违反质量及安全标准施工的。

  20.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额 0.1%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导致甲方受到总包人违约处罚时,乙方应无偿修复并无条件承担该部分罚金;如因此延误进度款支付时,乙方劳务费相应延迟,乙方不得要求提前支付。

  (3)因工程总包人原因导致本项目工程款延误支付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款项催付工作,妥善安排所属工人的生活,不得聚众闹事,围堵项目部及破坏、盗抢现场财物和设施;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除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外,还需承担每次10%的罚金(按本合同结算额计)。

  21、争议

  21.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调解仲裁无效的,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1.2发生争议后,双方都应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2、合同解除或终止

  22.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总包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22.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2.3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

  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双方协商订立清算补充协议。

  23、合同份数

  23.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24、补充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安全补充协议》。

  25、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签字/指印) 劳务分包班组负责人:(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暂住地: 暂住地:

  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姓名 开户行:

  电话: 指定账号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年__月__日

  备注: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签字后后附。

私人工程分包合同 篇4

  总承包单位(甲方):————————————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伤亡事故,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分包内容:

  二、责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分包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格和专项施工方案,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乙方责任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本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2、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加强对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分包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现场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根据本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业人员,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5、提供的防护设施及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对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须书面报甲方批准。

  7、必须使用甲方推荐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并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为现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作业人员。

  9、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裁定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裁定由甲方安全管理部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任何一方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根据分包工程特点约定)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私人工程分包合同 篇5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 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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