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检查通报(精选21篇)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工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精神,彻查管理漏洞,落实整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集中排查不按标准、不按规定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五类车辆;力争通过开展大检查,全面摸清机动车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机动车生产情况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质检等有关部门,深入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销售市场,对已经生产尚未出厂,或者已经出厂但未销售的大中型载客、载货汽车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新生产、销售的车辆是否符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主要包括:公路、旅游客车是否按规定装备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安全带、子午线轮胎、缓速器、前轮盘式制动器等装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货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尾部标志板、侧面和后部防护装置,装备缓速器、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前轮盘式制动器等装备;货车和挂车是否有超长、超宽、超高,车厢为可伸缩结构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或者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机动车等问题。
对检查发现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产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能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车辆生产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采取通报、限期整改、暂停或撤销“免予安全技术检测”备案、暂停或撤销其相关产品《公告》等措施和处罚;对未经强制性认证或不按照认证条件生产机动车的,由质检部门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规定从严查处。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有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机动车改装情况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机动车改装企业、维修企业、销售市场、交易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有无机动车非法改装活动、非法改装市场等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市场或厂家,是否有加长、加宽、加高车辆的改装行为;是否有购买汽车底盘后加装车厢的行为,汽车生产厂家是否有出售汽车二类底盘给用户的问题等。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含改装企业)从事车辆非法改装、违反规定擅自销售车辆二类底盘的,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予以撤销或暂停产品《公告》。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有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机动车登记和检验情况
各地公安、质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场所,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主要包括:车辆管理所是否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规定,有无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的问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等标准检验车辆,通过检验的货车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合格,通过检验的客车座位数、安全带、应急出口、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装置是否合格。
对车辆管理所不按规定查验车辆、为不符合标准和《公告》车辆办理登记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肃查处,对违规办理车辆登记检验牟利的,一律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以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对未取得资质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检验、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检验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的,撤销检验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机动车维修情况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机动车维修企业,重点检查进入汽车维修市场的机动车零配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主要包括:汽车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废旧零部件、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销售的用于车辆维修的发动机、制动蹄片、钢板弹簧、轮胎、灯具等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问题;维修企业是否存在承修报废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的问题。
对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或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由质检、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没收假冒伪劣配件,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五)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情况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情况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的行为,是否存在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行为,是否存在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行为等。
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暂停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利用报废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或“五大总成”、拼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查处,没收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取缔;属于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质检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各地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协调统一行动,同一企业或单位涉及多种违法的,由相关部门分别予以查处。要将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作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保障,解决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整改。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车辆管理所、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重点机动车销售企业、销售市场、维修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检查记录,明确整治要求和责任人。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排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门督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实行挂牌督办,逐一整改验收和回头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集中宣传曝光。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开展访谈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地宣传车辆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情况。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例,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公布不合格车辆的型号、问题及生产、改装厂家。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微博,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机动车违规生产、非法改装、违规登记检验、虚假报废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等问题进行举报。
(四)健全工作机制。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机动车安全性能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固化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销售、登记、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倒查车辆安全性能及监管责任,对肇事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这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11月10日前为组织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20xx年2月10日为检查整治阶段,2月11日至28日为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大检查期间,各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每月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将适时派出联合检查组赴各地检查督导。
公 安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商 务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年10月18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2各代理公司:
20xx年8月24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上海乐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乐欣公司)租赁的物流中心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库内存在电瓶车充电、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饭煲和电冰箱等电器设备及设置床铺住宿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乐欣公司立即进行整改。9月13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前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乐欣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乐欣公司仓库安全隐患问题,暴露出该公司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日常安全管理松懈,隐患整改迟缓,严重影响库区安全。为此,根据双方签署的安全协议,货站事业部对乐欣公司做出以下处罚:
约谈乐欣公司负责人,进行警示性谈话。
责令乐欣公司做出书面整改报告,限令5日内完成整改。
对乐欣公司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望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库区安全管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共创平安库区。
货站事业部
年9月14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3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及省市要求,8月19日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全面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扬教办〔20xx〕53号),局机关分成七个检查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在开学前后对系统内部所有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开学后的安全督导,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整体上看系统内各单位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基本上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工作的落实。检查小组排查出问题后,不少单位已整改落实到位。但现场检查发现,有的单位仍存有较大安全隐患:视频监控安装不到位、紧急报警系统未及时报修、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未完全隔离、配电房缺乏应有设施、体育设施大型儿童玩具锈蚀严重、化学实验药品管理不规范、学生乘坐地方“三无”车辆上下学、消防设施损坏或性能过期、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等。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务必于10月17日前整改到位;因实际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要积极与相关科室及领导联系,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将报整改报告报局安保科。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校园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
扬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9月17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4节前根据市安委会文件精神,我局就节日安全自查工作作出要求,各直属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23日—30日,体育局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检查情况来看,所抽查单位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从检查情况看,单位能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
2、所抽查的单位能认真落实“边查边改”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3、所抽查单位少体校学校本部有详细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器材的检查)台帐记录;运河公园也有安全检查台帐。
4、另外市场处(体育市场稽查支队)根据要求召开了全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会议,全市90余家游泳场所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了卫生、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确保20xx年游泳场所安全开放。会议布置了20xx年苏州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要求,要求各游泳场所签订《20xx年苏州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承诺书》,并部署了20xx年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复训年审和新培训鉴定工作。
二、存在不足
这次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一些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运动学校:水上基地安全救护措施(如救生圈、救生绳)不够,没有防护栏;枪弹库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枪弹管理要分开;体校校区消防器材灭火器没有及时的更换或填充。
2、运河公园:运河公园停车场雨棚自安装以来年久失修,连接雨棚的钢丝已锈断,如遇台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水域警示标志不明显。
3、体育中心:有一部分消防器材灭火器存在压力不足或已失效,需更换或填充。
4、专管中心:安全检查没有台帐。
三、没有抽查到的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制定安全制度(安全制度上墙),做好安全台帐。
四、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安全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单位安全的问题,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
2、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各单位要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要有专门的安全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全领导小组的沟通和联络,名单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51月26日上午,绍兴市文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绍兴大剧院、鲁迅电影城、绍兴图书馆及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市直文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各直属单位接到局《关于转发“绍市消安委〔20xx〕1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能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单位已及时报送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如绍兴大剧院结合2月中旬绍兴“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情况,在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供用电事故、恶性伤亡事故、台风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食物中毒等六方面制定了更加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大提高了该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直属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市直文化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够科学,安全设施的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直属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消安委〔20xx〕17号)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xx〕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班组负责制,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直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绍兴大剧院针对城市广场管道煤气占压点问题请抓紧研究并制定可行性方案,力争在“两会”前予以解决。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 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可在公众聚集场所增挂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系统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文化活动或场所,要责令停止或关闭,限期整改。绍兴剧院、绍剧艺术中心和孑民演艺广场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抓紧整改。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巡查,确保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忌麻痹大意,脱岗逃岗。重要部位和岗位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危险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春节放假期间每天17点前,向局办公室传送平安报告。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值班表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5138005,值班电话:。
年月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6关于我市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20xx年07月30日 访问次数:115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
根据我局20xx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近期住建部对我市建筑工地的检查反馈意见要求,以及我市建设平安慈溪大会精神,在建工程,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7月4日-8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引入第三方社会安全检查专家组织检查,市质(安)监站进行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项行动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到位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等。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7个,共计发出限期整改建议书33份,停工通知单3份,市质(安)监站检查项目23个。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所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能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情况较好,并按照信用系统上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原材料检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限空间施工专项方案、建筑消防、起重机械安拆等各项工作。同时,自觉按照我市欠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民工实名管理和工资公示等工作。其中,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界牌村商务大楼工地各方面情况良好,现场管理到位,还开展了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受到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有个别企业及项目部在管理上存在较为薄弱的环节,亟需加大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缺少,检查记录缺少;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等到岗履职人员与信用系统上人员不符,管理人员请假多,个别工地甚至绝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请假,让其他人暂代。
2、部分工程对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技术、安全台账资料签字涉嫌由他人代签的现象,安全教育培训等资料人员签名也代签现象较多。
(二)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工地混凝土质量存在露筋、麻面现象,洞口未设置
过梁扳,柱子接头错位,现浇板板筋露筋。
2、较多工程构造柱、梁等二次结构制作较差,制作随意,成型外观质量较差。个别工程楼梯施工缝留置不正确,吊筋位置放置不正确,模板表面混凝土浮浆未清理。
3、沉降观测点未跟上施工进度。
(三)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危险性较大的支模架(高度5-7.9米)工程的搭设方案无针对性,搭设未按照方案,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2、个别工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拉结数量不足,首步、开口处、转角未设拉结;承重支模架缺少扫地杆、纵横水平杆及立杆间距过大;有的工地支模已拆除,模板悬挂较多,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3、个别工地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日常维修养护工作重视不够,养护记录不全或与实际使用状况不符,部分物料提升机防护栅门制作不规范,防护栅门未及时关闭;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滑条缺少。
4、个别工地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要求,电器设备型号与线路不匹配,存在临时电线随意拖拉现象,部分施工机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配电箱检修记录滞后,专用开关箱设置不规范。
5、部分项目消防设施不到位,灭火器数量不足;较多项目缺少防汛防台方案、应急预案、演练及检查记录,部分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电话号码未设立或上墙公布。个别工地缺少冲洗设备,工地材料未覆盖,扬尘控制不到位。
6、村镇工地与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差距较大,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相当较好,村镇工地文明施工程度较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设施较少;如长河工业区的很多厂房施工工地,造价低,文明施工较差,总体安全隐患多。
7、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方面:个别工地施工现场高压电线下端的沉井施工防护措施缺少,沉井施工的操作架搭设较简易,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或者缺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技术资料现场缺少等。
(四)监理工作方面
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日常到岗履职情况把关不严,平行检查频率偏低;个别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业务能力不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监理资料中,存在旁站记录、监理日记与验收资料不一致情况。
三、处理意见
为强化对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综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督查情况和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监站第二季度日常检查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责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情节较为严重的,我局将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被批评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督查,对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建议的单位以及在限期内再次复查仍未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处罚。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下列工程和单位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相关单位纳入慈溪市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
1、慈土储横河1101#-1地块(峙山庄园)三期
施工单位: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周巷中国食品城(暂名)
施工单位:中亿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慈溪市恒进电子有限公司3#4#7#厂房、5#6#宿舍及连廊工程
施工单位:宁波元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慈溪市市域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单位: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龙山镇山下农民公寓一期3#、4#楼
施工单位:余姚市星光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在建工程存在问题,对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2、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的现场到位考勤,
认真履职,重视工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工
作,防止特种作业人员不到位现象。
3、充分发挥现场在线监控作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此次我市安全检查专家组检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希望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质(安)监站要加强督查,按照我市隐患排查工作整治方案要求重点做好隐患排查,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月30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7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安全保卫工作指示精神,加强并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保卫工作的集中检查,现就此次安全检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5日前为各单位自查阶段;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为局检查阶段;20xx年1月上旬为隐患整改、检查情况汇总、通报阶段。
二、检查方式方法:
此次检查以自查为主,集中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同时,局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各单位要以整治隐患为重点,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并因人为因素久拖不解决的,一定要严肃处理,不姑息迁就。
三、检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1.此次安全大检查以实地检查为主,重点检查文物(藏品)库房、影剧院、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学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火源、电源、气源等的使用点、财务点及贵重物品集中存放部位。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和省、市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安全保卫的宣传教育情况。
(5)事故隐患整改和经费投入情况。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门、应急照明、消防管网、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护情况。
(7)安全检查及会议记录归档情况。
(8)各类事故、案件发生的处理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接此通知后,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人员开展自检自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整改时限,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督促整改落实,消除隐患,确保检查收到实效。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从管理上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防范措施、基础档案和应急预案,推进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检查组将对检查的工作情况和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并进行通报。各单位在自查及整改的同时,还要重点组织本单位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各单位要向局检查组提供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总结和安全保卫工作台帐。
(四)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附件:检查组成员及检查时间安排
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8各县市区(园区)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9月中旬,市安监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8个县市区14家企业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是否将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纳入计划执法内容;二是企业层面,主要是企业应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论证)、备案、培训、演练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通过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各县市区安监部门都明确了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其中湘潭县安监局、湘乡市安监局都设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解决了应急管理人员编制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除韶山市外,其他县市区都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了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内容。被抽查的14家企业大部分都编制了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了应急演练,其中湘潭恒荣建材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较好,华都大酒店和九华梨树全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内部应急组织(消防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监部门层面:一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仍有较大差距。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安监局都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未解决应急人员编制问题。二是各地安监部门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监管执法不严,目前都未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查处。
(二)企业层面:一是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未建立应急组织,未明确应急工作职责,未制定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如湘乡市中盛达气体公司、兴业太阳能公司、湘潭县同丰化工有限公司。二是未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致使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衔接性不强。如湘潭县怡达建材有限公司、湘潭迅达科技有限公司、兴业太阳能公司。三是部分企业未组织应急预案学习、培训。如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湘乡市中盛达气体有限公司、曼德气体有限公司。四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对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如华都大酒店、九华梨树全创科技有限公司。五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如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建设,确保应急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三)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的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培训和演练,确保高危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加快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切实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实战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持续改进,着力提升企业自救能力。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执法。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xx〕74号)要求,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计划执法内容,制定年度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厉查处应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9月29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9消防安全检查通报
二0xx年xx月xx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根据宾馆安全委员会的紧急安排先后对经营区域的一、二、三号楼内房务部、餐饮部的消防设施,厨房、仓库、工作间、布草间、办公室以及相关的配电设施和部门区域每日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一、二号楼餐饮、客房区(1) 1、2号楼部分疏散标示和安全出口不亮。(未修复原因:零配件买不到,整体购买型号、尺寸不合适无法安装,只能到厂家订做)。(2) 二号楼房务的布草间、工作间、消防设施检查情况较好,巡查记录填写正常。(3) 二号楼冷库后电线胶布裂开,物品杂物堆放混乱,有易燃物堵塞现象,需部门紧急整改。(4) 二号楼三层仓库的灭火器过期需更换。(5) 二号楼餐饮二月份未做每日安全巡查记录。(经询问答复说:记事本用完了,事后忘了)(6) 二号楼酒水库没有关于仓库的管理规定,酒垛间距过窄;工程库物品堆放较乱,应整理归类摆放;食品库垛与垛之间,垛与顶之间的距离较为合理,物品摆放有序。
2、三号楼餐饮区(1) 验货组的灭火器一具欠压,应更换。(2) 二层厨房电源盒没有防护罩,调料库配电箱内线路乱,应报工程维修。(3) 二层布草间电源盒没有防护罩,二月六日至十二日、十四日至二十日没有每日巡查记录。(4) 三层十六日至十八日没有每日巡查记录,酒水库没有灭火器。(5) 三号会议室使用电热水杯需加强安全意识,应收缴禁用;国际会议中心音响室内的台布、废纸随意丢在地上,应清理注意防火安全。(6) 餐饮楼层包间物品摆放有序,做的较好;厨房的每日检查比较到位,填写的认真仔细。(7) 房务部的废旧报纸及杂物堆放时间过长过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紧急整改。(8) 网络中心电源盒没有防护罩,需上报工程紧急整改。3、三号楼客房区(1) 三号楼安全通道防火门的闭门器部分不能使用需更换。(2) 六层西配电间内堆有垃圾袋和折叠椅需清理归类。(3) 三层西配电间内存放杂物较多,多属易燃物、纸盒和朔料袋,应急柜上有旧灯管,需清理归类存放。(4) 三层商场、一层、六层女卫仓库没有灭火器需配置。(5) 客房的每日检查、抹尘做的较好,也比较认真。4、四号楼宿舍区域(1) 319房住宿员工使用电热锅做方便面,应禁止使用,安全部负责收缴(已经多次发现此类现象并没收其用具,但没有严格的处罚)。(2) 三层杂物间堆积大量的纸箱和废饮料瓶,需紧急整改。。(3) 很多房间的电视机架上堆放着化妆品和纸盒、朔料袋遮挡住电视的散热口,易整改。(4) 306房间在灯架上挂晾衣服,还有的将湿拖布架在灭火器上控水。(5) 大部分房间室内人员多、家具密度大,床下与柜缝间填满了杂物和废品,应提出要求归类整理。(6) 二层男宿舍有卧床抽烟和随手丢烟头的现象。(7) 床头接有插座,室内无人电视开着的现象。(8) 一层制服间外仓库的空调开着,问制服间员工,没有热风为什么还开着?回答说:不知道开关在哪里,一直都是开着的,这也不是我们管的。(说明这个仓库经常处于失控状态)(9) 员工餐厅厨房的电源线紧绷,接口处老化需报工程整改。(10) 电源线从门下穿过接到外面充电动车,线已经老化有裂口,应撤除。(11)员工餐厅厨房抽油烟罩上油渍过多易燃,应及早清理或清洗。(12)小卖部物品多已经将冰箱的散热口堵塞,有安全隐患。
安全部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1020xx年6月7日—8日普通高考在湟中一中、湟中二中、鲁沙尔一小和二小顺利进行,全县共有3103名考生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在县招委会的周密部署及各部门鼎力协助下圆满结束。
一、加强宣传,精心选聘,严格培训。县招委会于5月27日和6月6日召开了会议,宣传高考有关法规,对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工作任务,全面布署各项工作,使高考准备工作充分。新闻媒体对高考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宣传报道;今年监考教师都是初中、小学教师,因监考教师监考经验不足,招生办和各考点加强了监考培训力度,先由招生办统一培训考点主任、巡视员、场外监考等人员,再由各考点组织培训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的方式逐级进行了考务培训,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通过培训,所有监考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了考试规则,加强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按要求,各校还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使考生掌握了新的答题要求,体现了国家统一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多方协作,服务高考,确保高考安全有序。公安局、监察局、教育局、保密局和招生办密切合作,使试卷保密做到了万无一失;公安部门选派精干警员,对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整顿,考试期间进行治安保卫、交通管制,确保了良好的考试环境;消防部门对各考点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消除了安全隐患;城建环境保护部门按有关政策对考点及考点附近的建筑工地实施停止作业,杜绝了嗓音污染;电力部门认真检测线路,确保了考试期间的正常供电;卫生部门对各餐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张贴了“考生定点餐馆”的标志,确保了考生的饮食安全,并给各考点选派了医生及救护车;交通部门对考生考试期间和往返乘坐的车辆进行检查,保证了考生的乘车安全。总之,招委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高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考试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联合检查,明确责任主体,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生安全。由公安、城建环保、教育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昼夜巡察,特别是对考生住宿的各大小旅馆加强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从检查情况看,各学校领导亲自带队,加强管理,与考生同吃同住,带队教师以身作则、关心考生、勤于检查,往返途中,统一安排,认真组织,高度负责,确保了考生的安全。
四、及时总结、反馈,加强警示教育和通报工作。安全检查组全体人员认真负责,工作责任性强,对学生住宿的各旅馆及周边小旅店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小组总结汇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方法,然后通过每天的带队教师会议,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他们,以利各校及时整改,确保了良好的住宿环境,为确保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存在的问题:
鲁沙尔镇旅店少,规模小,布局分散,部分旅店基础设施、周边环境较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1120xx年1月7日上午,由夏大鸣副院长、刘建明主席带队、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进行了学院安全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重点部位安排了值班人员,没有发现大的安全隐患,整体情况良好。夏院长、刘主席在总结检查情况时,对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寒假值班人员一定要落实到位,并对部门所辖各部位进行检查。
二、学生工作处要加强留校值班学生管理,清查滞留在学校铁同学,假期需要住在学校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学生所在系部和学生处领导批准后,由后勤服务中心集中安排。
三、后勤服务中心加强水电管理,能关总闸的关总闸,作好防冰冻的应急预案。
四、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对留守临聘人员的管理。
五、保卫处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校大门值班和夜巡人员管理。
特此通报,请各部门督促落实。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12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年月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13关于20xx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于12月8日至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大检查由我局统一部署,市安监站具体实施。针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以企业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其中,12月1日至7日为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时间,12月8日至10日,为我局组织开展抽查时间。此次检查采取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市、区所有在建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及对日常管理差的工地进行检查。检查组成员由市安监站和市建筑安全协会从专家库中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按区域分为6个检查小组,其中香洲主城区安排2个小组,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各1个小组,高新区、横琴新区为1个小组。
此次共检查在建工地73个,需停工整改工地6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6份,暂停施工通知书6份,封停井字架2台,在这次大检查中,各检查小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进行严格的扣分和处罚。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动态扣分记录46条,其中施工企业3条,监理企业3条,项目经理15条,项目总监8条、专业监理工程师1条、专职安全员16条。同时,对被扣分的施工、监理企业以及被扣分人员的所属施工、监理企业在诚信体系管理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二、好的方面
(一)被抽查的企业,对此次大检查较为重视,被抽查的大部分工地,项目部都对工地进行了自查,深入查找企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二)受检工地的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监理人员到位情况有所好转,对检查出的问题都能及时落实整改;监理周报所反映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基本属实。
(三)大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能按照规定及程序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四)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等方面的资料比较齐全,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均经检测合格且操作人员都能做到了持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五)“平安卡”刷卡、使用及信息上传工作做得较好。工地大部分工人都办理了“平安卡”,大部分工人都能做到刷卡上、下班,工地项目部都能做到每周将工人刷卡情况的信息上传,工人持卡率、刷卡率较高。
(六)大部分工地的施工企业对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明显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状况较好,工人都能做到穿着“荧光衣”上岗,做到封闭施工,围挡连续设置,都设置了洗车槽,配备了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并落实了值班冲洗制度,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日益减少。
(七)大部分项目部都能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及器材。
(八)大部分工地能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建筑施工防火制度,制定了消防管理措施,消防设施较为齐全,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工地的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较差,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到位或在位不履职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工地监理周报反映的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
(二)个别项目的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没有落到实处,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具体内容,培训记录、交底记录存在代签名现象;“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资料里没有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完整;安全检查资料的记录、整理在施工期间不连续。
(三)部分工地的塔吊基础积水,临边洞口防护不严,施工用电的架设不符合要求,脚手架的基础无排水设施,拉结点数量不足,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封闭不严。
(四)部分工地对文明施工的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工地硬地化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未做到工完场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扫,个别工地食堂卫生条件较差,无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人宿舍内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
(五)工地新进场、工作时间短的工人没有办理“平安卡”的现象依然存在。
(六)检查中,部分工地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灭火器过期失效,工人宿舍内仍有电线乱拉乱接的现象发生。
(七)个别工地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未开展有针对性的靠前指挥抢险和转移群众等应急演练,各部门的联合、协调、组织能力尚待完善加强。
四、表扬和批评
经检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做得比较好的工地有:由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海悦云天花园项目,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珠海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格力广场一期B区3标段项目等28个工地(详见附件1)。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做得差的工地有:由广东省电白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珠海巨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宗华电子二期厂房项目,由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施工,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农丰厂区二期项目,由郴州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施工,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监理的骏烽厂区B、D栋项目,由郴州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施工,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景湖苑项目,由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珠海市恒益研发、生产、办公楼和门卫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由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富景华庭项目共6个工地(详见附件2)。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在提高检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同时,切实加强严管重罚。
(二)切实抓好“回头看”工作,及时复查,对在此次大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工地及被停工的工地,我局及所在地安监站将跟踪检查工地隐患整改情况,做到隐患不排除,工地不复工;在检查中未被抽查到的工地,我局将继续开展随机检查,扩大检查的范围。
(三)加大对施工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力度,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的检查力度,并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设备安装企业及时整改。
(四)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有关“平安卡”的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对新进场的工人要及时办理“平安卡”,对已持有“平安卡”的工人要督促其刷卡上、下班,一经发现项目部有集中保管“平安卡”并替代工人刷卡现象,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扣分处罚。
(五)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是对物料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进行扣分,从严处罚,并对被扣分的施工、监理企业,以及被扣分人员的所属施工、监理企业在诚信管理体系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六)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做好预防,对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状况,要进行全面的摸底,确保始终处于可控范围。
(七)继续加大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及时消除隐患。
附件: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得比较好的工地情况一览表》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得差的工地情况一览表》
二Oxx年xx月xx日
安全隐患检查通报 篇14关于对在建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情况的通报提要: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项目管理运行平稳,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生产意识较以往有了提高保护”、末端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规定执行不到位,开关箱采用插头、插座做活动连接,一头多接、私拉乱接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移动式开关箱设置不稳固,个别的直接悬挂在外脚手架体上。
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工程公司、直属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做到机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