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2024-06-2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精选23篇)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公司

  法定代表人:_

  地址:_X

  乙方:_

  身份证号码:_X

  地址:_X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经销_(以下称意称_)品牌服装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地区

  乙方可在唐山市范围内销售_品牌服装。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20_年6月15日至20_年6月14日

  三、经销额度及供货折扣

  1、乙方年度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5%。

  2、年度进货额超过贰佰伍拾万元部分,每增加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以吊牌价格为准)降低1%,最低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3%。

  3、如乙方年度进货额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8%。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次确定服装数量和价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

  2、乙方支付货款帐户为:__X

  户名:_X

  卡号:

  3、甲方负责发货,乙方承担运费。

  五、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做为协议保证金。

  六、货品验收

  乙方应在收货后七天内验货,如甲方货品出现无吊牌、无商标、无洗水标、脏、以及残次等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书面确认后两天内将货物退还给甲方。乙方逾期验货、退货或怠于通知的,视为甲方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90天中断销售甲方商品。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经营甲方品牌商品。

  3、 乙方经营中有违法行为,损害甲方形象或商誉。

  4、 乙方在非甲方提供的商品使用

  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无任违约行为,协议到期或终止,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息归还乙方保证金。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2

  甲方:云南马龙三福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推广甲方产品,扩大甲乙双方品牌在当地市场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在乙方所在地的独家代理权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代理权:

  1、乙方代理产品:

  2、乙方代理区域:

  二、权力与义务

  1、甲方

  1)授权乙方为指定区域内的甲方产品的合作推广单位,不定期派代表指导、督察乙方的销售工作。

  2)甲方按乙方计划分期分批提供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的产品,保证产品的保质期自乙方收货之日起算不少于18个月。

  3)甲方授权乙方可在指定区域内缔结销售合同,并利用乙方推广优势,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产品的推广宣传。

  4)甲方在乙方进货的同时提供广告品、宣传品。

  5)甲方对因产品的内在质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和推广指导。

  2、乙方

  1)乙方在本年度内完成______万元销售量。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信誉,利用乙方的义务活动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和宣传,组织科技成果推广会和示范现场会。

  3)乙方不得低于甲方推荐的终端价格销售产品。

  4)保证甲方的产品不得投放到规定区域以外市场及不低价销售。

  5)因乙方推广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报销售计划(含订货计划、销售情况、渠道建设、市场开

  发、促销计划等)。

  三、进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进货,提前3天通知甲方,款到24小时内发货,由乙方承担短途运费。

  四、退换货条款

  1、以下情况退货、换货的,乙方无条件退货,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收到货后乙方发现产品包装渗漏、标识不清、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

  2)所收发产品与定购产品不符。

  2、以下情况退货、换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1)乙方要求更换新包装或新的生产日期。

  2)乙方认为某些产品积压过多不畅销,要求更换畅销产品。

  3)无任何原因,乙方要求退货。

  五、不窜货承诺

  乙方承诺绝不将甲方产品销往约定区域外。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事实,书面形式通告乙方扣减年终奖励的50%;乙方再次出现窜货事实,取消本合同全部年终奖励;若第三次窜货,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产品价格表详见附件1

  七、奖励政策

  1、完成业绩低于签约金额60%以下,无任何奖励。

  2、完成业绩额达60%以上部分有奖励,为60%以上部分业绩额的2%。

  3、超额部分奖励为超额部分业绩额的3%。

  八、特别说明:

  1、经双方签订盖章确认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重大推广活动或投放电视广告,双方续另签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以乙方完成合同金额为续签合同的基础,乙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金额则合同废止。如乙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逆因素未完成合同金额,甲方可延缓合同有效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乙方:日期: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3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 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陕西省 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 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 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 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 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 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 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 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2 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 产品价格

  3.1 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 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 代理折扣及结算

  4.1 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4.1.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4.1.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3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5 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6 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6.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7 销售业绩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 缩小其销售区域;

  3) 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8 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甲方:乙方:日期: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4

  制造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范围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 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2、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3、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5、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确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 缩小其销售区域;

  3) 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 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5

  甲方:x公司

  法定代表人:x

  地址:x

  乙方:x

  身份证号码:x

  地址:x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经销x(以下称意称x)品牌服装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地区

  乙方可在唐山市范围内销售x品牌服装。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20x年6月15日至20x年6月14日

  三、经销额度及供货折扣

  1、乙方年度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5%。

  2、年度进货额超过贰佰伍拾万元部分,每增加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以吊牌价格为准)降低1%,最低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3%。

  3、如乙方年度进货额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8%。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次确定服装数量和价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

  2、乙方支付货款帐户为:x

  户名:x

  卡号:

  3、甲方负责发货,乙方承担运费。

  五、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做为协议保证金。

  六、货品验收

  乙方应在收货后七天内验货,如甲方货品出现无吊牌、无商标、无洗水标、脏、以及残次等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书面确认后两天内将货物退还给甲方。乙方逾期验货、退货或怠于通知的,视为甲方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90天中断销售甲方商品。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经营甲方品牌商品。

  3、 乙方经营中有违法行为,损害甲方形象或商誉。

  4、 乙方在非甲方提供的商品使用

  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无任违约行为,协议到期或终止,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息归还乙方保证金。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7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 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陕西省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 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 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 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2 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 产品价格

  3.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 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 代理折扣及结算

  4.1 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4.1.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4.1.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2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3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5 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6 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6.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7 销售业绩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 缩小其销售区域;

  3) 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8 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 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 期:日 期: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的四川绵阳德阳销售市场,同意乙方在经授权的地区代理销售“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特此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拥有品牌“凯诗莉”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地区的(总)代理商,进入商场营销、开设专卖店、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 元的提货保证金,并取得区域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提货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货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区域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店面设计方案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之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手续,概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授权予乙方后,乙方须专业经营,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至授权地区以外,进行跨区域经营;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凯诗莉”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凯诗莉”品牌的。

  E.泄露凯诗莉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约 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 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 万元、开设专卖店( 间)销售预计 万元,合计商业零售 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 的 %,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

  9、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 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0、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及专卖店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2、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代理权终身享用;

  5、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

  2、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从签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应;

  5、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9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项下产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非独家地销售有关产品。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 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家庭法律保障卡、私人律师卡、企业法律服务卡和企业法律服务VIP卡。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销售区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产品销售目标,即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为:张。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给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有关产品。对于乙方违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进行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3、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应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售给终端消费者。

  5、乙方应在每件产品销售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产品销售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甲方。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

  第五条 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从甲方领取家庭法律保障卡张, 私人律师卡卡张 ,企业法律服务卡张,企业法律服务VIP卡张。乙方在领卡之前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乙方在领卡后十五天内或下次领卡前(以先到的日期为准)将款项结清。卡的结算价格为家庭法律保障卡每张 元,私人律师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VIP卡每张元。

  第六条 产品服务的开通

  在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货款的前提条件下,在乙方将产品销售信息反馈给甲方后24个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已销售的产品开通服务。因乙方原因致使产品服务无法按时开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奖励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则甲方按照乙方给甲方结算金额的2%给予乙方奖励。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代理销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产品的宣传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宣传以促进产品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宣传印刷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书面变更合同。

  2、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因此发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1)乙方超越销售区域销售产品;

  (2)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

  (3)乙方违反结算规定,超过规定期限未支付有关货款;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等,导致甲方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时。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的四川绵阳德阳销售市场,同意乙方在经授权的地区代理销售“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特此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拥有品牌“凯诗莉”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地区的(总)代理商,进入商场营销、开设专卖店、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 元的提货保证金,并取得区域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提货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货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区域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店面设计方案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之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手续,概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授权予乙方后,乙方须专业经营,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至授权地区以外,进行跨区域经营;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凯诗莉”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凯诗莉”品牌的。

  E.泄露凯诗莉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约 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 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 万元、开设专卖店( 间)销售预计 万元,合计商业零售 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 的 %,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

  9、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 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0、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及专卖店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2、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代理权终身享用;

  5、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

  2、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从签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应;

  5、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A&M品牌系列产品的湖南销售市场,同意乙方在经授权的地区代理销售A&M品牌系列产品,特此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拥有“A&M”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地区的(总分)代理商,进入商场营销、开设专卖店、承揽团体工作服,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 元的提货保证金,并取得区域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提货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货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区域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及相关的品牌宣传品、店面设计方案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A&M”品牌系列产品之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手续,概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授权予乙方后,乙方须专业经营,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至授权地区以外,进行跨区域经营;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A&M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A&M品牌的。

  E.泄露A&M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甲方在收回代理权后,乙方除B点所述外的一切有关经济情况和责任全部自负。如B点所述状况发生,甲方对乙方所库存的货品的 % 以原代理批发价收回(乙方定制产品,甲方处理批发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 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 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 万元、开设专卖店( 间)销售预计 万元,合计商业零售 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 的 %,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完成年度指标后,甲方同意对完成零售指标的代理业绩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奖金,奖励给乙方,奖励在年度核算后兑付,同时乙方预留奖金中的 %作为第二年度的代理货款,如乙方违约,甲方扣没此预留费用。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未完成销售指标及其它违约情况等,都不得享受年度奖励奖金。

  奖励比例如下: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以此类推,每增加 万元的销售,奖励系数将增加 个百分点,但最高奖励比例为 %。

  9、乙方以买断方式代理销售,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

  10、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

  11、销售产品的换货:允许部分产品拆套销售,遇断码,号型不全不齐,甲方负责以确定的日期调换(一般确定在农历12月30日、公历4月30日前,两次调换),但甲方处理批发的产品、乙方定制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甲方允许乙方按到款额(汇至甲方的货款)10%的比例进行隔季产品换货。销售中如发现产品确属甲方特殊生产制作原因的,不列入换货率之中,甲方当予调换。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2、甲方提供乙方的广告费用,按乙方汇甲方货款的 %比例支援(考虑乙方市场开拓,甲方亦可考虑提前投入广告宣传,但费用计入乙方的广告费总额内)。广告投入前,乙方须提前通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合同,与发票一起供甲方备案。

  13、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及专卖店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6、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品牌代理合同 篇12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 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陕西省 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2 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 产品价格

  3.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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