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2024-05-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精选23篇)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监控施工转让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

  1.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四、工程内容

  具体设备要求要求乙方响应投标文件要求,达到招标文件所附要求,如因乙方所购物品没达到实际要求,致使审计出现偏差。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4、工程内容:由乙方承揽甲方的 工程的全套服务,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维修保修、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5、建设期限: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总工期 日。(具体入场施工时间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共同确认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包干总价为:¥ 元 ,人民币大写: (费用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

  2、付款方式:采取转帐方式支付;待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100%;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变更及结算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履约。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乙方不得拒绝。

  2、变更价款由双方参照本合同价款定价原则及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结算时予以调整。

  3、乙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自收到合格的结算资料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核。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服务

  1、工程完工后2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 2 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验收自行使用的,亦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以甲方投入使用当日为准;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为本工程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所有设备保修以厂家所提供质保为准,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保的规章制度标准。

  4、以上设备、线路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均指由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及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若有明显人为损坏情况,售后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免费保修期满,双方再另行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乙方应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

  五、甲方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指导乙方工作,并负责协调乙方与各部门关系的处理。

  2、在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现场,并尽快协助乙方办理临时用水、用电。

  3、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按约支付。

  6、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本工程现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施工和工程协调事宜。

  7、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尽约定协助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

  七、争议及解决方法

  1、在合同履行中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八、合同的生效及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日为准。

  2、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若需变更或者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可有效。

  九、其他

  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书面文件,即成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确认之日起;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公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期: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担闭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 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 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1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

  2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

  3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臵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

  4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3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2 天以上; ○

  5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

  6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

  7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 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 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 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 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臵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 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完成系统的 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 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乙双方应在3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 5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 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 1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 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 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 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27581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捌拾壹元整)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1654.86元(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肆元捌角陆分整)

  工程总造价为:29235.86元(人民币:贰万玖仟贰佰叁十伍元捌角陆分整)

  九、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作为

  2、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工程量的50%后 2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 价3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3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40%的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 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 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 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 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 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 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臵的要求。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 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 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 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 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 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路西、南环路南。

  工程内容:室外消防监控系统安装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按设计及消防验收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4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 2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 (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735000.00)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适用法律和法规

  (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国现行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消防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均适用于本工程。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协商约定。

  (2)承包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工程施工图纸,用于消防监控系统验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总监代表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1)本工程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工期延误,

  (2)其他需要发包人行使的权力。

  1. 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部长

  姓名: 职务:安装工程师

  2.发包人工作

  2. 1 发包人应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施工中的水、电费由承包方负担。

  (4)提供工程地下管线资料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3.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2)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及费用承担: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

  (4)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5)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 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材料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2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2日内批复。

  4.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不可抗力外,工期顺延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方可计算顺延天数。

  5、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执行,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9.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范围:

  本合同采用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另行设计的监控系统图纸工作内容,实行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包定总价格约为人民币柒拾叁万伍仟元整。(¥735000.00元)

  9.2工程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无预付款,施工完毕后甲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后合格后付至工程造价的80%(其中500196元抵房款,余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15%(,即11万元)质保金为工程造价的5%(,即3.675万元)保修期为两年,期满后30日内给予支付。

  9.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⑴.本工程泵采用上海鸿龙品牌,监控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北大青鸟,材料运到现场抽样检测,质量合格,证件齐全、材料与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相符。

  ⑵.管材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报检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不得用于本工程且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与样品相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工程变更

  若发包人有设计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十一、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5日内将完整的1 套资料(不含竣工图纸)移交给甲方。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2.1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有权下达书面通知书要求承包人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施工,经两次书面通知(间隔时间不少于10天)仍未达到工程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因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且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款向发包人支付0.3‰的误期赔偿金。

  12.2争议的解决方式

  (1)若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工程款全部付清之日失效。

  十三、补充条款

  13.1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变动,必须提前14天用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得变动;

  13.2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并主动配合;如有不服从,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3.3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到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由发包人视情况对承包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3.4严格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13.5按时提供符合蓬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合格发票。

  13.6本工程材料的检试验由承包人负责,指定在蓬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3.7若承包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停工或终止履行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发包人另行发包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13.8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逾期不付造成停电、停水,导致工期延长的后果由承包方承担责任或由发包方直接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3.9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的要求整理汇总工程资料,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竣工资料,逾期提交,每逾期一日,按照工程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发包方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秀雅楼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益阳市秀雅综合大楼

  2.工程地点:益阳市秀峰东路赫山社区西侧

  3.工程内容:秀峰综合大楼1栋,建筑面积约4100㎡

  二、承包范围

  1.甲方承揽的秀雅综合大楼1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建筑面积约4100㎡,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范围有关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标准约:室外外墙装饰为墙面瓷砖,线子为真石漆,室内墙面天棚为现浇板面,地面为现浇板面。

  3.梯间为不锈钢扶手、不贴瓷砖、不刮三零八;内外墙不做内外保温、不做门窗。地下车库不负责挡土墙,如需做

  按《99建筑工程定额》计算。

  4.水电工程为:现浇板设置暗管底盒,梯间预留穿线管道,户外排水及给水按图纸施工,户外污水沟井、排水沟、管构从常规至化粪池出口打止。

  三、承包方式

  按平方米造价包工包料费用包税金的方式包干承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七、安全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遵守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造价约为万人民币,具体总造价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实行,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形式计算,地下车库标准层按平方米造价 包干计算。

  2.本合生效后,甲方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增减建筑面积仍按本条1条条款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甲方需要新增工程量时,甲乙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工程乙方承包锥击管桩每根12米内,若施工时,遇到超过12米的,则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工程分阶段划分及工程款支付

  1.乙方自备资金施工至门面一层楼面完工,甲方按地下车库至门面一层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到屋封顶,甲方则按每一层实际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总造价的60%的工程款,本合同第二、三条项目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再迟10天内付清工程款的90%。

  2.乙方提交的相关各项施工,结算资料完工并经甲方确认后,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8%,余下的2%工程款留置甲方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2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如数支付给乙方。

  十、质量保修

  1.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按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装饰工程为2年

  4.室内墙面,裂缝保修2年

  5.结构出现裂缝,亮度0.3mm,乙方负责用环氧胶泥修补,超过0.3mm用碳纤布修补,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当地的一切纠纷(包括打桩期间因打桩造成周边房屋开裂或其它干扰乙方施工的其它因素)

  2.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涉及必须甲方出面时,甲方须条件配合

  3.甲方应把工地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区内,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停工期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责任 (1)应严格信守双方的协定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建筑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和有关规定施工。

  (2)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安监站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3)设计图纸中不明确之处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应向甲方设计部门研商解决方案。

  十二、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益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7

  委托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甲方自愿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

  工程总造价计圆整,大写金额:圆整(附报价清单)。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日,时间自起至日止。

  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字后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理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方(甲方):承揽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方协商一致,乙方承揽位于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项目中的施工:

  为确保工期、质量,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

  二、乙方以自己的设备完成施工。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水电等临建设施。设备、材料堆放应服从甲方安排意见。

  三、乙方聘用、雇用施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以自己所有的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不得将工程分包。乙方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负有管理、指挥、处分的权利;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无权干涉。

  四、承揽期限:自20__年4月25日始至20__年4月30日止。

  五、承揽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六、承揽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施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工程款。此费用包含材料、人工、拆迁、施工等相关费用,不再产生任何费用。

  七、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八、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文件标准。并保证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

  九、承揽期限内,乙方负责协调相关管线、光缆等相关单位,并确保不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运营,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十、工程涉及相关光缆线路以及热力、通信、自来水、高压线等各种管线、光缆等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泰安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因乙方施工造成管线光缆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十二、乙方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安装的设备,在验收交接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十三、合同价款调整: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损失。

  2、经双方认可的承揽项目数量增减的。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承揽期限,每拖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项目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经返工后仍达不到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五、验收: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由乙方负责相关政府单位进行验收,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因施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安全:乙方在完成承揽项目过程中,对于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己方或他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善后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七、对于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危害后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损害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八、争议解决办法: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即告终止。

  二十、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监控项目施工合同 篇9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M2,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 构筑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 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 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 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 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 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 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 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 方自行采购供应至 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 工程 材料及 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 场地(仓库)。

  (三) 工程 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 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 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 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 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础、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 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 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 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 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 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 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 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 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 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 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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