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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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精选23篇)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篇1

  一、项目概况

  甲方目前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随着甲方的发展,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突出和迫切,现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进而提升和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术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为实现上述目标,甲方聘请乙方律师就知识产权方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双方人员委派及指定

  1.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根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其他律师及工作人员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应当取得甲方认可。

  2.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通知乙方。

  三、乙方顾问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依法提出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知识产权方面许可与转让合同等;

  3.参与甲方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4.就甲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内部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规章制度;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讲授知识产权实务知识;

  7.厘清和解决甲方现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问题;

  8.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及应急体系,并针对性地提出对侵权方的打击手段;

  9.代理甲方完成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事项;

  10.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专利无效、商标无效等事宜。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及时、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文件及背景资料,对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积极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4.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严重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勤勉、尽责、专业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尽最大努力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或知悉有关案件及项目情况后,及时完成委托事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无论何时,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乙方对甲方项目的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六、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

  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但需要乙方律师京外出差或长期集中时间工作(以超过3天为标准)、节、假日期间工作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七、律师费及支付方式

  1.鉴于此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复杂性、系统性,根据国家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对于乙方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的法律服务乙方应收取的律师费分四部分,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1—10款的服务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万元整,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1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仟元整,甲方应当在股权转让所得汇出境外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2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贰万元整,甲方应当在办理完资本公积金转注册资本手续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3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仟元整,甲方应当在办理完未分配利润的处理事宜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如甲方、甲方股东或者收购方出于自身原因终止本项目的运作,乙方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上一页下一页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等办公费用;

  3.北京市外出差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服务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严重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的;

  3)违反第五条第3-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政策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委派的律师出现下列过错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2)将甲方的文件原件遗失;

  3)无故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期限根据项目的运作及完成时间而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至项目结束时届满。在此期间,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构成违约,应支付对方根据此合同可以获得的收益作为赔偿。

  十三、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投邮日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_____;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通讯设备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篇4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政府

  住所地:

  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

  纠纷;

  4、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机关的合法权益;

  5、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

  6、应甲方要求,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应甲方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应甲方要求,为政府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应甲方要求,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4、接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政府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由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5、应甲方要求,就政府列入计划的______项目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6、应甲方要求,就政府林权制度改革,草场承包、出让,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或者提供法律咨询;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各部门(机构)所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的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1、2、3、6项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不收取费用。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4、5项涉诉法律事务,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包括人民币_________元)的, 乙方不收取费用;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的,按照规定,由双方协商收费事宜。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

  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当结清有关费用。涉及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的结算,由该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4~6项规定的义务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个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的。

  上述1、2项因甲方的过错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经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4~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赔偿范围以保险机构赔偿为限。不属于保险机构理赔范围或者超出保险机构理赔数额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并支付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篇5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 应甲方要求,参与和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 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的报酬。

  4.2.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4.3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______%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 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 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 甲方逾期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8.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 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天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 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篇6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适用于客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服务;若客户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代理活动,尚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之前,客户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3.本合同书所列条款由浙江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篇7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民法典律顾问费用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十五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______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篇8

  甲方(聘请单位):

  乙方(受聘单位):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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