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四)

2024-10-01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家政服务合同(四)(精选22篇)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______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_______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邀请函、贺卡、现场、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必须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七、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  首个服务月:_____000.00B  其他服务月:每月______000.00B  结算方式与时间: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部分服务费(即______0000。00B),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余额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付请。  

  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5、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十、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

  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

  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

  三、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2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内容: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合同价款甲方向乙方订购(包括运输)计人民币元,安装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________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_)乙方:(公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3

  三八家务服务合同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199 年 月 日起至199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登记号

  乙方(签字)

  登记号

  公司(盖章)

  ------------------------

  附:续订合同期限

  1.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2.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3.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4.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

  │ │

  │

  │备│

  │

  │ │

  │

  │注│

  │

  │ │

  │

  └─┴────────────────────────────────┘

  如果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公司地址:东城区崇文门东顺城街8号、邮政编码100005、公司电话5241027.

  此合同一式三份 交用户、服务员、公司各自存查。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4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电话: 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其他服务 。1-2甲方同意雇用丙方为其提供此项服务,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1-3 甲方需要告知的特殊情况(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是否是双胞胎、早产儿等):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时间:每 , 时至 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甲方预约服务,应交纳定金 元。

  4-2 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 。

  4-3服务费和中介费甲方应在丙方开始服务前支付。丙方服务期间遇国家法定假日,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丙方支付报酬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5-5甲方应如实填写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提前告知乙方和丙方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是否是双胞胎、早产儿等特殊情况。

  5-6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劳动,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7 甲方为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天的休息时间,每天保障其不少于8小时的休息时间。甲方不得让丙方违规作业,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不得虐待丙方,不得危害丙方人身安全。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和有关部门;丙方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5-8 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7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

  5-9 甲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到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为住家制家政服务员办理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对丙方身份进行核查验证。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要求丙方提供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2乙方应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管理教育,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进行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6-3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因丙方原因(如生病、事假等)或甲方原因(如服务日期或服务地点变更)造成合同不能履约时,乙方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服务人员。

  6-4为保证服务质量、资金安全等甲丙两方的权益,甲方和丙方分别委托乙方作为居间方代发和代收服务费。丙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由乙丙双方另行约定。

  6-5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有权扣留合同定金。因丙方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而导致甲方要求终止合同时,乙方根据丙方的实际已经提供的服务时长扣除相应其服务费后将剩余服务费退还甲方。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7-1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丙方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有权与有侵权行为的甲方或乙方解除合同。

  7-2 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7-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4 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到乙方处办理相关终止合同的手续。

  第八条 保险及责任承担

  8-1 甲方和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家政服务责任保险,费用由 承担。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元。

  8-2甲乙丙三方确认都已详细阅读并同意保险协议内容。在发生意外或损失时,三方同意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若发生保险产品变更、取消、误保和漏保、保险不适用或不涵盖的情况,则参照上述保险协议的赔偿标准由相应责任方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丙三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有恶性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恶意刁难、虐待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3)任意一方有违反合同其他规定条款的或没有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或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月度服务费的3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或双方协商处理等类似情况除外。

  10-2 甲方和丙方串通或一方唆使另一方脱离此合同、私签协议或私下实施服务的,甲方和丙方应分别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服务费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丙方下户离岗时,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发生争议的,当事方可协商解决,或申请仲裁或上诉至当地法院。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机构): 丙方(家政员):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5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 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登记号

  乙方(签字)     登记号

  公司(盖章)

  附:续订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3.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4.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6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服务类)

  合同编号:       

  甲方(消费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以□居家/□非居家/□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

  具体服务内容:             。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       年龄:       籍贯:       学历:       。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             。

  第三条 服务场所:。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       点至       点;下午       点至       点;晚上       点至       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             。

  第五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       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       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⑧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②符合调换条件,经甲方请求,乙方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调换的;③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个人隐私。

  (4)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       天的休息时间。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7)甲方应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示与服务有关的安全事项。

  (8)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物以及殴打、威逼等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妥善处理。

  (9)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       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违法行为;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第二条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    市区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在    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调换请求,应在     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甲方。

  (3)乙方家政服务员如离职,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委派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家政服务员接替后,乙方原家政服务员方可终止服务。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负责其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6)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甲方必须在    小时内通知乙方备案,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及其家政服务员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各项服务。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1.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每逾一天支付应付服务费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私下签订服务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3.甲方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费。

  4.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5.一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    市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1.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家政经营者):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经甲方、乙方(家政经营者)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_________颁发的《家政服务须知》和《家政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事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半自理病人护理;

  (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

  (7)医院护理病人;

  (8)其他。

  第二条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条 服务费用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含家政服务员工资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签约同时,甲方一次性交纳信誉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正常履约,合同期满持信誉保证金凭证全额退回。

  服务费实行预交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书之日预交当月服务费。之后每月须提前1到1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甲方若不按时交费,乙方将调回家政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信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第五条 需求说明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_________市或其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甲方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六条 服务人员从业条件

  乙方保证其委派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

  (2)受过初中或同等学历教育;

  (3)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4)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 培训管理

  1、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家政服务员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应指导并督促家政服务员改进。

  3、甲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八条 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尊自强,爱岗敬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经营者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甲方生活习俗,主动适应甲方,视甲方如亲人,不虐待所照看的老、幼、病、残人员;不泄露甲方隐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的矛盾纠纷,不传闲话,以免激化矛盾;不向甲方借钱或索要财物;在离开甲方家庭时,要主动打开自己的包裹让其检查,以示尊重。

  (3)遵守合同条款,不无故违约,不无故要求换户或不辞而别。如与甲方发生矛盾,出现甲方侵犯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或变更服务地址、服务工种等,无论何种原因家政服务人员均应先行告知经营者,不要擅自处理。

  (4)努力学习服务技能,完成经营者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经营者指导和甲方允许不要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使用其通讯工具和电脑等设备。

  (5)保证自身和甲方的安全。不要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带亲朋好友在甲方家中停留或食宿;不擅自外出或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甲方同意;要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 服务人员仪态仪表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仪态仪表要求:

  (1)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露的服装。

  (2)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3)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与甲方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

  (4)进入甲方卧室前应先行敲门,以示礼貌和尊重。

  (5)提倡讲普通话,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第十条 甲方权益保障

  1、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合同期内,如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及服务费。

  2、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约定。

  3、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家政服务员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处理问题。乙方所派遣的家政服务员如对甲方有违法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 甲方的承诺

  1、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家政服务员,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家政服务员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3、甲方应向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4、甲方在未经家政服务员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5、甲方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家政服务员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三条 保险购买

  乙方有义务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有确凿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3)提出调换家政服务员后间隔7个工作日乙方无法替换家政服务员到岗工作的;

  (4)家政服务员在上岗1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相应服务标准的。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

  (4)住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报乙方或私自将家政服务员带离约定服务地;

  (5)对家政服务员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的;

  (6)刁难、虐待、打骂家政服务员的;

  (7)指使家政服务员从事危险工作或违规作业,以及由于甲方的不当安排,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 合同正常解除或续签手续

  1、本合同期满,甲方须持本合同书和信誉保证金凭证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退还信誉保证金。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甲方应提前7天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内,非因违约而由双方依照约定或经协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将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和信誉保证金。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家政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_____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8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1)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

  (2)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 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6.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

  3.于每月 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

  4.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6.应如实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员、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

  7.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9.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10.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11.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2.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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