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2024-09-2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精选20篇)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鉴于甲方已与______市______人民政府于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关______等部分区块______亩土地之框架协议;

  ______年__月___日甲方及______公司(筹)(正式核准名称为______公司)获得___人民政府X政发(______号《关于同意建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批复》。

  ______年X月X日,甲方及______公司(筹)获得__计经基(20)__号《关于同意在__后侧建设商品住宅的批复》。

  ______年___月__日,甲方及______公司已获得___土管局核发的0-01-(000)-____至0-01-(000)-___八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甲、乙双方为加快建设投资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XX人民政府协议精神,在X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前,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一、公司名称

  ______公司(以下称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双方出资比例及其它

  甲方50%,乙方50%,全额由乙方投资,应属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须划入验资账户______万元,除去注册资本外,均为乙方借款,该借款由______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归还。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董事长有最终裁决权。

  公司成立后,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与出纳由双方委派一人分别担任。

  四、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仅负责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及签字。

  五、公司的前期运营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注册资金打入验资账户,属于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条。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第一期资______万(包括注册资本和借款)借给公司用于缴纳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让金和必要的开支。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已取得的八份未设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权证书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负责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义进行融资,融资以土地作抵押,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融资进度要求为: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付______万元至______账户,______公司成立后,该部分款项立即付给土管局,甲方负责领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2) 前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取得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融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款付到后,甲方负责再办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3) 前述第二项所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办出之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再融资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______万付到后甲方负责办出XX亩土地使用证。

  4) 其余出让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资到位,资金到位甲方负责办出其余XX亩土地的使用证。

  5)在乙方融资抵押贷款过程中,若需担保的,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

  6.乙方融进资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后,余款首先归还甲方为办理首期XX亩土地证所支出的出让金______万元及其他费用,然后归还乙方借给______公司的______万元借款。

  六、公司的运营

  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七、其它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界定,上述条款中关于双方义务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转化为双方派驻公司的代表的义务,若代表违反此义务,视同该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守约股东可于任何违约行为产生时有权责成违约股东履行义务并有权提起仲裁追究其违约责任,任一违约金最低不得少于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中有关______亩土地项目的权利义务转至公司名下并签订三方协议。

  3.本协议中的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因此,每一次的变动双方必须以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认。该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条款(如果有)。

  4.本协议约定的注册资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依旧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经甲、乙两方同意,该出资比例亦可共同协商确定(如果有)。

  5.本协议条款内容在双方发生分歧时,按商业惯例及背景附件进行解释。

  八、生效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与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公司之间的《补充合同》签订后生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必须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说明及附件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甲方、______公司与______人民政府的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订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已与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日签订了有关土地之框架协议;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正式核准名称为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人民政府淳政发号《关于同意建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批复》。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获得淳计经基号。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获得土管局核发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为加快建设投资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_________人民政府协议精神,在_________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前,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一、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_______万元。

  三、双方出资比例及其它

  甲方____%,乙方_____%,全额由乙方投资,应属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须划入验资账户_______万元,除去注册资本外,均为乙方借款,该借款由____________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归还。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董事长有最终裁决权。

  公司成立后,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与出纳由双方委派一人分别担任。

  四、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仅负责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及签字。

  五、公司的前期运营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注册资金打入验资账户,属于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条。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第一期资金______万(包括注册资本和借款)借给公司用于缴纳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让金和必要的开支。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已取得的八份未设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权证书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负责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义进行融资,融资以土地作抵押,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融资进度要求为: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付款_______万元至______账户,______公司成立后,该部分款项立即付给土管局,甲方负责领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2)前述_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取得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融资_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款付到后,甲方负责再办出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3)前述第二项所称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办出之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再融资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________万付到后甲方负责办出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4)其余出让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在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资到位,资金到位甲方负责办出其余_____亩土地的使用证。

  5)在乙方融资抵押贷款过程中,若需担保的,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

  6.乙方融进资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后,余款首先归还甲方为办理首期______亩土地证所支出的出让金______万元及其他费用,然后归还乙方借给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万元借款。

  六、公司的运营

  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七、其它约定条款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将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中有关_______亩土地项目的权利义务转至公司名下并签订三方协议。

  3.本协议中的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因此,每一次的变动双方必须以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认。该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条款(如果有)。

  4.本协议约定的注册资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依旧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经甲、乙两方同意,该出资比例亦可共同协商确定(如果有)。

  5.本协议条款内容在双方发生分歧时,按商业惯例及背景附件进行解释。

  八、生效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与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补充合同》签订后生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必须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_____委员会提起_____。

  十、说明及附件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甲方、______公司与______人民政府的《补充合同》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订约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设立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_市设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_万元;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 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4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乙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

  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总公司设董事会。

  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

  其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

  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联营成员各一份,总公司存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份,送、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银行账户:

  地址:年月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公章)

  年月日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5

  抵押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第四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八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6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此,特提出破产之申请。(写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 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__________%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__________%,乙方按总投资的__________%,丙方按总投资的__________%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__________%。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_____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__________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_____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8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房屋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年月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 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 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 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人民币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 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 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条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利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未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甲方权利:

  1.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3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权而届时无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业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断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供应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本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5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4.该房屋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则修缮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设施有任何损坏或险情,须及时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或险情扩大,并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未明确续租或购买该房屋的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在适当时间,并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带有承租、购买意向的人参观该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保证该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适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行政处罚等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租约或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在乙方选择解除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返还给乙方,并将所收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作为甲方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对该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或因甲方延误该房屋维修而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缴纳前述违约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则除按本租约规定向甲方补交保证金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4.乙方违反本租约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租约或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租约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条 转让与转租

  1.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继承的,该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本租约的规定;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转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

  4.转租契约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租约规定的终止日期,但甲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契约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担转租契约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乙方仍应履行本租约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6.转租期间,如本租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则转租契约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契约变更与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租约: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约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租约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该房屋的。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租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租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租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约。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租约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邮寄、面交方式送达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面交方式送达,则以接收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 5日为送达时间。

  3.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约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有关各方签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10

  甲方: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资质证[黑建房开牡第63号]范围内的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作为管理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费不予归还。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的手续和资质证复印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

  权利:(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证书。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开发建设项目。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开发过程中的事件,相关施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对动迁、回迁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于甲方无关。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6)乙方开发建设项目不得超过甲方资质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资质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2)乙方在项目中所发生的税费应及时缴纳,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

  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合同所规定管理费用的50%,完工后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 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公司协议书(共同设立)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共计约______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______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_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项目公司

  3-1、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_______%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_______%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__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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