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司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精选3篇)
文化公司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篇1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
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
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
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
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
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
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
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
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
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
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
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
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
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
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
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文化公司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篇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在对乙方进行了解后,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乙方增资扩股股份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认购价格:本次每股认购价格与乙方成立时每股认购价格一致,为 元/股。
2、认购股份:本次增资扩股,新、老股东认购股份不得超过20股,原有老股东未达20股可再次认购,但原有股份加新增股份不得超过20股。
3、认购方式: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的方式认购,现金要求为人民币。
4、认购时间:新老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20xx年X月X日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股东入股手续。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股整,计人民币___X元(大写壹貳叁肆)。
三、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四、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甲方遵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甲方认购股份后,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九个月之内不得转让股份。
2、乙方承诺:对于甲方向乙方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召开增资后股东大会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监事,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手续。
五、新公司财务___(多久)结算一次,新老股东按占股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但增资前,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原公司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计划无法执行,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退还甲方股金。
2、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股金,乙方将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占股比例。
七、新公司成立后,由改选的`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选举的监事负责监督,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八、如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融资,需召开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2/3多数同意方可,且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所融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公司;公司股东不得用公司资产为个人融资作担保。
九、甲、乙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文化公司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篇3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VI(部分)设计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VI(部分)设计,具体包括:
1、LOGO设计。
2、VI应用部分设计(手提袋、名片、信纸、便签纸、传真纸)。
二、合作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需要在项目开始前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的一切联系,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2、甲方在项目执行期内如有方案调整可提前_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进行调整。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方案和作品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方案和作品进行审核,指定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确认。
5、甲方需按双方确定的时间、费用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
2、乙方负责按照乙方既定的思路和要求制作各种方案和作品。
3、乙方依据甲方需求拟定项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开始执行。
4、乙方负责组织团队实施项目。
并以附件形式提供品牌小组人员名单。
5、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方案执行,执行过程如有调整或优化,甲方应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实施。
6、乙方在项目执行期中如甲方提出新的服务需求,双方需签订新的协议另行计费并组织实施。
7、乙方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后出具等额合法发票。
五、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总计:本项目费用总计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甲方须在协议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预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设计小样儿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整)。
3、付款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
4、乙方账户名: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
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发生纠纷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原则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