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2024-07-20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精选12篇)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1

  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共有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共有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卖方所售房屋坐落为:_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幢】【座】【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已将该房屋出租。出租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60%,即人民币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30%,即人民币_______元。

  第四条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买方按合同付款后,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下一个月计该房屋的出租款将由买方收取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1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费。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提前还款罚息。

  2、买方需付税费:印花税契税产权登记费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权籍调查费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评估费保险费其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4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卖方共有人:买方共有人: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2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通用标准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

  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

  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元

  大写:

  第二次:%

  元

  大写:

  第三次:%

  元

  大写:

  第四次:%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3

  业主(甲方):

  租客(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业主与租客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在虎门镇怀德

  乙方使用,出租期年月日。

  二、租金定为月租元正,每月水电费按租客的分表实际计算。卫生费及政府有关部门向外来人员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押金元,住满三个月退房可退押金。

  三、乙方在签订本约后先交一个月租金和本月租金作按金,每月日前缴交上个月的所用水、电费和当月的租金,如拖欠超过5天,甲方有权要乙方迁出该屋,不退回乙方所交按金。另乙方在本合同居期末满前迁出,不退回按金,水电按表计收。

  四、乙方在租赁期,不能在屋内干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及当地居住条例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也不能自行转给他人居住,如有违反上述条例,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不退回按金。

  五、乙方要爱护屋内任何财物,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乙方进住该屋的一切装修,间隔入墙固定物件在迁出时不能拆回搬走,全部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在居住期内,如有费用未付清及损坏财物所造成的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按金内扣除。

  七、要注重卫生,不得随意将杂物丢出屋外,如有多次违反所雇佣清洁工人费用由违者负担。严禁饲养动物,宠物。楼梯属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东西,如劝三次仍不改进,将由业主雇员强行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交楼时给乙方的大门及房门锁匙共条,期满迁出时必须如数交回业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甲方,另一份乙方。

  业主(甲方):租客(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二___年月日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4

  发包方:联系方式:

  承包方:公司地址: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书

  1.2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1.3工程期限_____天,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

  大写: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

  2.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物业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2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3.3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做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4.2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石材、瓷砖、洁具、灯具、厨柜、开关插座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6.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未能及时到场影响工期或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5021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8.3工程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的进度款为合同金额的60%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7%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的工程合同余款,即施工总金额的3%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2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规定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乙方保管。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5

  合同编号: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款项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6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7

  甲方(房屋出租方):  

  乙方(房屋承租方):

  一、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面积为_____

  二、甲方出租给乙方房屋期限为年月平方米。

  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日止。租金前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伍拾元整,以后每年租元的押金。金按市场价征收,租金________年一交。另外交

  三、乙方租赁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电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费、水费等。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动或损坏房屋的一切设备,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完好。

  五、甲乙双方中途不得违约,若出现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0元。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抬涨租金,若出现类似情况,视为违约。

  六、房屋租赁期间房内不得有违法乱纪的活动。不得随意转让。

  七、此房屋由乙方自行装潢,房屋租期后所有装潢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8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福建省购房(精装修)合同书 篇9

  发包方:

  承包方:

  一、协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即由其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施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有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2、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

  4、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4、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质量要求:具体质量要求参照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1、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2、合同预算金额: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体现装饰效果,合理利用资源,如遇材料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可对相应装饰预算总金额进行浮动,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____%,超出部分友好协商。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总工程款的____%,即工程开工起支付___________元。

  第二次总工程款的____%,即各部件装配结束支付___________元。

  第三次总工程款的____%,即保洁工程结束支付___________元。

 

The template file 'copy.htm' not found or have no a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