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连锁店加盟标准合同

2024-09-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减肥连锁店加盟标准合同(精选16篇)

减肥连锁店加盟标准合同 篇1

  授权方:减肥(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减肥 加盟连锁店(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临沂减肥品有限公司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县 镇 乡街道设立减肥 加盟连锁店(下简称 店),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许可

  1、乙方对甲方经营系列品牌、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需充分认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利使用减肥商号、品牌、标志等标志性服务。

  3、乙方使用甲方表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害减肥品牌形象和经营其他公司减肥洗涤用品的行为。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加盟体,另行经营。如上所诉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包括撤销经营资格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经营方式

  1、店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申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责任书。经营区域,经营范围必须在减肥的许可范围之内,否则不可进行经营(包括减肥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2、乙方自筹资金主动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所有有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责任。

  3、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如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D等,办公设备并办理相关联网手续。

  4、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调价建议,品准后方可执行,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提交加盟设立___________的书面申请。

  2、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营的系列减肥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3、甲方不经营的商品,乙方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在不影响减肥整体经营理念的前提下,给与批准。批准后可少量采购,自营。乙方自购商品金额不得占到加盟店商品总金额的20%。

  4、甲方提供减肥店招名称,经营品牌促销材料,人员培训(彩妆、减肥、促销)及销售政策活动方案。

  5、甲方收取一坊加盟保证金两万元,合同期满清算后返还乙方。

  6、货款结算,甲方经营的自由代理品牌按_____折供货(也可打款享受厂家政策),流通品牌按进价顺加1%供货(县城至加盟店运费由乙方负责),先付款后发货,不得拖欠。

  7、甲方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负责商品调换,但距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者不予调换。

  8、甲乙双方对因本合作而获知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向

  第三方泄密,但中国现行法律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店面配备提出建议性、参考性的指导意见。

  (2)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等,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 乙方在加盟期间如果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受损、出现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偿经济、名誉损失。

  2、 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优质货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乙方经营理念,帮助设计动销活动方案。

  (2)为乙方提供门店装修设计方案和商品区域陈列方案。

  (3)向乙方提供经营知识、产品培训、员工培训、专业店务知识等相关信息及资料。

  (4)提供给乙方减肥内部经营理念,对日常经营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5)与乙方共享所在区域的减肥会员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开展以减肥为门店广告宣传的经营产品活动。

  (2)拥有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与使用、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

  (5)对甲方提供的商品不满意,可以提请退换。

  3、 乙方义务

  (1) 维护减肥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介绍推广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 将 店面照片提供给甲方备案;保持与甲方网络联网营业,及时上传货品销售、库存、会员资料等数据,与甲方保持经营思路一致。

  (3) 履行加盟协议,努力开拓当地经营覆盖面;举办商品促销活动;收集、反映客户意见、问题、困难;提出产品改进及经营发展方向的意见。

  (4)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5) 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减肥加盟连锁店的声誉,不贬低、诋毁其他商家及产品,宣传、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冲突。

  (6) 不得利用本加盟店及销售渠道推过及销售其他公司的减肥品、彩妆、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不得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第六条:配货、换货、退货

  1、 配货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公司产品订货单选购商品。

  (2) 乙方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缴纳足额的货款。

  (3) 货款到甲方,财务部门确认后,予以发货。

  2、 换货

  (1) 甲方竭X为乙方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发现当时就与甲方联系,进行调、换商品。

  (2) 乙方办理换货手续,应将该批货物的随货单据,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调换的商品货物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调换。

  (3) 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6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上10个月以内,按8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10个月以上的商品按5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

  (4) 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属于正常销售商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5) 乙方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组织销售,正常商品,后进货两次,前货出现积压,破损,损失乙方自负。乙方要保持商品更新,完整;库存不足时应及时满仓补货。甲方发现乙方库存不足,在提醒无果后,有权主动配货,乙方必须缴纳该货款。

  3、 退货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配送货物后当场验收,经查验后如对商品包装、质量、日期、数量等不满意,需要退货,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回复后,可完全退货。配送货物到店____日后再有异议,需甲乙双方协商。

  (2) 配送货物距到店时间3个月后,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负责乙方的商品退货。

  (3) 乙方距商品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商品,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处理意见或方案,不予退货。

  (4) 季节性商品在过了销售季节后,或在甲方通知调退期限逾期后,将不予退货。损失乙方自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行加盟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连续3个月没有进购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2、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店址、店铺法人代表如要变更;必须在1个月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获得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执行。乙方如私自出让该区域加盟店经营权益,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3、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拖欠甲方货款____日以上,甲方每次扣除乙方加盟保证金元,并在

  保证金中除此次货款。停止供货,待补齐加盟保证金后,甲方才开始供货。货款拖欠发生3次,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4、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若出现以下情况:

  商品价格不统一;

  专业服务标准不统一;

  在甲方不知情,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商品;

  不服从甲方在业务经营方面的管理协调;

  5、 甲方将先以沟通,说服,乙方更正;如不更正,甲方将停止购货;再次出现以上情甲方将况停止购货,,扣除加盟押金10000元。沟通无果,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期限、解约终止、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自年月合同期满后,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期满前,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减肥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内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乙方应将《临沂减肥品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和带有甲方减肥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执行的,必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0天内开始启动清算手续。乙方应将《加盟授权书》和带有甲方减肥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清算结束,甲乙双方对结果均无异议,在《减肥解约清算书》签字,双方解约。清算手续:

  (1) 乙方加盟店内,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D等经营设备,乙方自行处理。备注:收款机内所存经营数据,必须在甲方监督下彻底销毁,不得有任何保留。

  (2) 加盟店装修、柜台、货架、房屋,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签订《减肥解约清算书》后,不得再使用减肥字样进行宣传。如有违反,甲方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3) 乙方店内货物,必须在甲乙双方下共同清点。清点单据单据,乙方签字确认。

  (4) 乙方货品价值核算办法: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按原进货价退款。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按原进货价1%80%折价退款。过期商品、破损商品、无法销售的商品,甲方不予收回退款,乙方自行处理。

  (5) 乙方加盟店内自购货品,甲方不予负责,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现乙方自购货品中有与甲方货品重复、品类相同、假冒伪劣商品,甲方视乙方违背加盟合同,将视违约严重情况,酌情扣除加盟保证金。

  (6) 商品清点、货款结算结束,无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甲乙双方对清算结果均无异议;在《减肥解约清算书》签字,乙方货物全部交给甲方后,货款和加盟保证金返还乙方。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调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另一方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则:

  甲方:减肥 乙方:减肥 加盟店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 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地:省县 路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减肥连锁店加盟标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_________”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店/专卖店;

  1.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拥有“_________”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_________”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_________”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1标准执行;

  2.8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专柜,专柜面积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_________。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货物的运输为铁路、汽车、_________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前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后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 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4.1 按销售业绩的5%计算并支付;(含乙方汇给甲方款项时应付银行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权

  1.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停止营业时;

  1.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及带有“_________公司”的标识;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_________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_________”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

  4.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

  5.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地址:

  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减肥连锁店加盟标准合同 篇3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

  乙方独家买断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经营方式:

  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

  加盟费:万元;保证金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蛙林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蛙林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蛙林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蛙林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4、有权对总部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连锁店严重缺货,影响连锁店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有权到总部的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对外发布信息。

  6、有权参加总部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7、连锁店有权在特许经营协议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以上知识产权。

  8、连锁店有权经营总部不能提供的其他业务。

  9、享有向总部进谏的自由权。

  义务:

  1、连锁店在经营期间内应遵守先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则款到发货的定购原则,连锁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

  2、连锁店需配置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3、连锁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总部提交业务报表,包括销售、库存数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总部。

  4、连锁店按总部的统一形象要求装修店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餐具、标志、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连锁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连锁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连锁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总部无关。

  6、连锁店不能从其它渠道购进总部所能够提供的同类产品。

  7、连锁店在收到总部提供的产品后,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供应原料不能使用,必须于验收

  后的2天内及时通知总部,逾期视为无效。

  8、积极参予总部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总部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

  八、连锁店的行为准则:

  1、遵循"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

  2、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有责任和义务严守"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商业机密。

  4、连锁店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连锁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九、连锁成员经营期限到期后的退出机制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庄特许连锁经营。连锁成员申请退出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乙方应归还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经营授权书,牌匾等知识产权,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否则追究责任。乙方在连锁经营期限届满后,按要求返还给甲方所拥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后,甲方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据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依法经营,如果违约,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违约,乙方有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十一、奖励制度

  总部对各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加盟商的经营业绩每年评比一次,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签字盖章: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签字盖章

减肥连锁店加盟标准合同 篇4

  1、本合同有以下双方签订:

  连锁总部: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明确地址: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的地址: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连锁经营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

  2、连锁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资_________元(甲方投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并由甲方授权后开办连锁店,连锁门店是专门经营甲方开发、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产品,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连锁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连锁门店)经营地址:_________

  2.2甲方向合伙门店授予连锁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包括专用的商业名称、商标、店面装修指引、培训体系、财务体系、_________食品、经营指导、开业指导、管理手册,核心是_________商标,_________食品和经营管理标准。

  2.4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系列及公司的代理产品。

  3、连锁经营费用

  3.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加盟费不收。

  3.2管理费:第一年内不收,第二年开始按第一年营业额等级收取,营业额_________元以内,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级公司;营业额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级公司。注:管理费为上级公司对合作加盟店员工培训、管理、广告宣传以及货物配送的贴补,管理费可作经营成本。

  3.3货款和结算:营业额为活动资金,当日营业额第二天交品牌出让方周转,第二个月的5日由品牌出让方按上月营业额25%的商业毛利返回。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合伙连锁门店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连锁门店提供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复印和扩大使用范围。

  4.4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5向合伙门店提供所有连锁经营资料和门店平面设计图。

  4.6负责企业的形象、品牌宣传,组织促销活动。

  4.7有权向连锁店配送本公司各种包装物品及各种带有企业标识商标的易耗品,由合伙门店结算。

  4.8按照合伙门店的订货单及时保质保量将食品送到乙方门店。

  5、合伙连锁门店的权利和义务

  5.1合伙门店按甲方要求(门店设在繁华商业网区和中高档住宅区,并由甲方认可),自行负责筹备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开业所需等手续,为连锁门店落实经营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设计进行装修,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连锁门店的开业经营条件。

  5.2合伙连锁门店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方或连锁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必须在3日内通知甲方,连锁门店改变经营场址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或连锁门店应保证连锁门店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连锁经营管理。

  5.5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之外使用连锁权,不得擅自将连锁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标志。

  5.6连锁门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价格和展示方式进行销售。

  5.7连锁门店只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企业的产品。

  5.8连锁门店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营运所需的设备、器具、用具。在甲方处购买所需的包装材料、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

  6、连锁门店的管理

  6.1连锁企业应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乙方连锁门店执行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7、督导制度

  甲方根据需要对连锁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导人员工作。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连锁门店遵守连锁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在经营管理中,合伙连锁门店发生服务质量等其他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销售甲方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连锁门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连锁门店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三年内,不得将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组织。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执行《劳动法》,为其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放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违约方另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违约金。

  11.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作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甲方的产品由于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差而使合伙方蒙受损失;

  (2)甲方没能按指定时间将合伙连锁门店订购的产品送到指定地点,给合伙方的经营造成损失;

  (3)甲方违反了同一街道直径_________米范围内只能设一家门店的双方协定。

  11.3乙方或连锁门店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或连锁门店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连锁门店不能如期足额交纳食品订购周转金;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管理,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不按规定时间向甲方交纳管理等费用;

  (8)私自改变食品价格和营业时间;

  (9)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2.1乙方或连锁门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1)乙方或连锁门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

  (2)乙方或连锁门店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执法部门强制执行;

  (3)乙方的连锁门店遭政府拆迁;

  (4)合伙方协议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权益擅自转让他人;

  (2)乙方擅自改变连锁门店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连锁门店不遵守《手册》内容或连锁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合伙连锁经营的,具有优先权,但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2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重新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合作关系即自行终止。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连锁门店同样有优先连锁权。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或连锁门店应在10日注销连锁门店的登记。

  13.2乙方或连锁门店应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5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其他资料。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或连锁门店应立即停止连锁门店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条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连锁门店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连锁门店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减肥连锁店加盟标准合同 篇5

  加盟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被授权方地址(店址):

  被授权方店名及编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内经营甲方齐先生风味砂锅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起止日期及费用

  1、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乙方,合同期限为一年,加盟费为_______元整。此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付完毕。

  2、管理费为每年,此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并履行一年后(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齐先生风味砂锅居的加盟业主,对外统称《齐先生风味砂锅居》,店名后加乙方自定店址名。

  2、乙方自选营业地址独立办理经营手续,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签订本加盟合同并授权后,甲乙双方不得在其授权的一公里范围内进行该项目的经营和授权经营。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风味砂锅居的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加盟店内的装修设计图纸、牌匾、餐具、应季服装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合同变更事宜,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授权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9、如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甲方与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10、甲方有权按物价指数统一变更管理费和所有调料价格。

  三、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

  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统一和所使用的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调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和内部调料),提供调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乙方自行采购和向他方销售以上调味材料。甲方有权调整调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调整。

  2、应在调料储备量不足提前向甲方申请配送调料,如果甲方没有按时配送调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除外)。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乙方未使用甲方提供的内部调料和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的;乙方不使用甲方提供的餐具、服装、牌匾的;

  四、乙方如按照约定使用调料的,待本加盟合同终止时甲方100%返还保证金。

  五、乙方应在甲方共同协商的地点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更改地点或扩大地点。

  六、如乙方未按加盟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技术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务不统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返还。

  七、本加盟合同所使用的调料和餐具款项当次结清,不得赊欠。

  八、本加盟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金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追诉期为两年。

  九、本加盟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十、由于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拆迁、交通事故、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发生,双方均免责。

  十一、关于加盟费的优惠待遇:

  乙方有意再一次在超过一公里的范围得到授权技术和方法,另行开店的,加盟费按1/3收取,其他条款按照本合同履行。乙方被授权一公里范围内另行开店的,甲方只收取管理费和保证金,不再收取加盟费,其他条款按本合同履行。

  十二、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未严格按本合同执行的)后果自负。

  十三、本风味砂锅居餐饮加盟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减肥连锁店加盟标准合同 篇6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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