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体车身广告合同

2024-12-1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公交车体车身广告合同(精选3篇)

公交车体车身广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相关车身广告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2辆xx牌照的厢式货车完成车身广告制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清洁、打磨喷漆和修整。

  2.乙方负责办理上述车辆广告发布的相关报批手续,并保证领取到包括但不限于新换有广告内容新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后页有车身广告颜色变更记录、车管所内存储档案、经审批的机动车受理凭证。

  3.乙方车身广告制作与报批时间总计不得超过自合同签订日起的6个工作日。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①广告制作费用:75元/平方米,共38 平方米(按甲方货车实际面积多退少补),费用为¥2850 元(大写:人民币元)。

  ②报批费用:650元/台,共2 辆厢式货车,费用为¥:1300 元(大写: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同总价20%的预付款。

  ②乙方自本合同所及车身广告获得xx市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批准并领取到包括但不限于的换有广告内容新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后页有车身广告颜色变更记录、车管所内存储档案、经审批的机动车受理凭证后壹日内交由甲方。

  ③ 乙方完成车身广告制作和所有的报批手续后并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即¥:3320 元(大写:人民币元)。

  ④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每次支付价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为此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车身广告制作

  1.乙方应按甲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样稿(方案要求),完成车身广告制作,并确保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

  2.乙方应在6 天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甲方2 辆厢式货车的车身广告制作和审批。

  3.制作:

  ①先把车辆清洗干净,并用320#细砂纸将需要翻新部分全车打磨,把原车上的车污及旧广告漆打磨掉,增加广告喷漆的吸附力;

  ②用专业去污剂擦拭需喷漆部分;

  ③待干净后,先反复三遍蓝色油漆;

  ④油漆干后,再分别喷黑、红、深、白、油漆,自然干后撕去广告即时贴;

  ⑤最后检查修整。

  4、乙方应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制作村料:油漆——专业汽车烤漆Beyon,制作辅料含进口威斯柏;Beyon固化剂,快干剂等。

  5、根据相关规定车辆两侧所喷图广告留有10%车身原颜色,并写有安全宣传标语。

  6、验收方式:甲方现场验收。

  7、保质期:3年,自车辆广告领取到包括但不限于新的换有广告内容新的行驶证、机动车证书后页有车身广告颜色变更记录、车管所内存储档案、经审批的机动车受理凭证之日算起。

  在保质期内,如因乙方制作原因导致油漆起层、掉漆等情况,由乙方免人工费、材料费得新制作。甲方使用或停放被其他车磨蹭、刮花等情况不在免责范围。

  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因甲方原因,乙方只适当收取材料费。

  8、车身广告制作和使用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广告报批

  1.车身广告经甲方验收认可后七天内,乙方应负责组织材料向深圳市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申请户外广告的登记,且方的报批不能影响甲方车辆正常营运。

  2.如因不可抗车或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不齐全,报批期限顺延,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因政府部门导致报批延迟的不属于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情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身广告或者经甲方验收不予认可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总价款的10‰。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批手续并领取到包括但不限于新换有广告内容新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后面有车身广告颜色变更记录、车管所内存储档案、经审批的机动车受理凭证,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总价款的10‰;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且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车身广告批文不符合发布而被政府主管部门查办,乙方除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须额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

  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解决纠纷办法 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公交车体车身广告合同 篇2

  甲方(广告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广告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鉴于:

  1、乙方拥有________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下称媒体)车体广告发布权;

  2、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_________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月。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

  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该期间仍未发布的,乙方不承诺仍能履行发布义务。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广告设计的费用:___不再另行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双方约定乙方不负责广告设计时,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附件:广告费及线路明细

  线路

  单价

  数量

  备注

  合计总价:

公交车体车身广告合同 篇3

  广告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发布公交车身广告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发布的地点、线路、媒体形式、数量、发布时间、及费用:

  1、广告媒体租金、广告画面设计制作及一切广告审批发布费。

  2、画面保养及维修费用。

  3、车身及画面的清洁、维护。

  4、乙方提供监测报告及监测照片。

  5、合同期满后车身恢复原状之费用。

  6、政府税收。

  三、广告发布期限为个________月,以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甲方应按约足额付款,甲方如未按期付款,每延误一天应按千分之三计算该笔迟延款项的违约金至实际支付之日,若甲方迟延付款超过15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但广告本身的实际制作费、媒体在合同期内的占用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另需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五、发布要求:

  1、广告画面制作及安装:甲方应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由甲方准备的全部资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画面尺寸: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广告媒体尺寸,如日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尺寸与实际尺寸不符,而乙方又未能及时做出补救,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重新制作画面的费用。

  3、广告清洁与维护:如果甲方刊挂广告之车辆在合同发布期内发生损坏,乙方须负责及时修复,保证车辆及广告画面完好上路,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造成车辆停运7日以上,乙方需赔偿相应刊挂时间。

  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广告上刊照片、上刊报告后,及时签署相关书面确认单,并交付给乙方;如有异议,甲方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若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5日内无理由拒不签署确认单的,视为乙方已按合同要求发布广告和已提供相关资料。

  5、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调换或转移本合同所定的任何车辆行驶路线。如因政府或公交线路调整等原因,致乙方不能按合同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经甲方同意有义务提供同等的其他线路。

  6、广告审批:乙方负责甲方的广告审批,在合同生效日内,甲方应提供广告审批所需的设计样稿及相关文件材料。甲方应在安装或更换前合理期限内将广告画面内容交乙方查阅,同意后由乙方送交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在审批中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缺,应及时通知甲方补交。

  六、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所发布的广告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诺拥有交与乙方发布之广告内容的一切权利,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承诺,广告的全部版权及广告上显现的品牌名称及商标无论何时均不因乙方发布广告而拥有,乙方不得另行使用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广告正常发布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若违此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承担此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责任。

  七、保密承诺: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公司或通过其他公司,将甲方资料、甲方商业计划、技术、服务信息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和甲方实质上相似的任何服务或同类代理合作。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八、甲方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续约请求的,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媒体享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申请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已签订之合同不能单方面更改、取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确认。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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