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委托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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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委托经营合同(精选10篇)

2022委托经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委托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库房进行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标的 标的物:位于________ ,面积|: 平米

  第二条 委托权限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3.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4.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 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委托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租赁来的座落于 的房屋经营使用权全权委托于乙方。该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型为:

  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屋内装修、家具、设备(沙发、柜子、床铺、电视机、电磁炉、微波炉、音箱、DVD等)所有权人为乙方。

  第二条 经营期限和交付日期

  2-1 该房屋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经营期限自

  2-2 甲方于20xx年3月10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期间,本店铺租金为每月800元,该租金由乙方替甲方支付;20xx年1月1日后,该店铺租金是否变为每月900元需待双方协商后确定。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3-2经营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宽带、有线电视等)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在经营期间,该房屋原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6000赔偿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第四条 其它事项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之前对该门面经营产生的所有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在受委托期间对该店铺有独立经营权,且经营该店铺产生的所有盈亏由乙方独自承担。

  4-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本合同共2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委托经营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农村土地经营权委托经营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经营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委托给乙方经营。

  二、委托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委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委托经营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它土地) 亩,委托给乙方经营,该土地位于

  四至: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五、委托经营借款及经营方式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委托费用以现金支付,乙方在每年10月1日前付甲方1000元/亩,合计:(大写) ,(小写)元,双方约定,根据市场经济增减,每五年为每亩价格的调整期。

  委托经营的土地上级各项补贴归乙方所有,委托经营土地的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委托经营收益,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委托经营的土地。

  有权监督乙方不改变委托经营土地的农业用途。

  2、义务。

  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集体经济组织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在委托经营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收益权。

  2、义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委托经营费,对委托经营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由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因国家征用土地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委托经营费用。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委托经营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经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让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受让方)签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人:

  年 月 日

2022委托经营合同 篇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甲方为购买该商铺向 支付的房价款)× 计人民币 元(含税)。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 至 ,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 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该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附图:;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2022委托经营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 )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 )场地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费用( )。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 )。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

  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 )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营等)甲方在合同期内不承担该中心的任何费用。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委托经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管理 公司的经营。

  第一条 托管期限

  本协议项下乙方对公司的托管经营期限为 ,自乙方整体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二条 托管事项

  1、资质维护(按建设部规范要求,做好资质的年检维护工作)。

  2、注册技术人员相关的续教育,续注册,变更等维护工作。

  3、公司每年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工作。

  4、公司财务报税工作。

  5、负责查找公司资质所能承担项目工程的信息。

  第三条 托管费用及支付

  1、本协议项下托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甲方分 期支付托管费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对公司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对乙方提出的公司经营计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享有审查、否决权。

  3、有权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4、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5、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经营工作。

  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7、维护工作所涉及的学习、培训、证件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经营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2、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依法纳税。

  3、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公司财产。

  4、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托管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六条 托管事项的交接

  1、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托管移交清单,向乙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银行帐号、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财务账册、资产凭证等全部公司经营管理资料。

  2、企业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企业托管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乙方实际接管公司。

  3、乙方托管经营期满前 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甲、乙双方依据专业机构的审计报告制定移交方案。

  第七条 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1、根据《 公司债务处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

  2、乙方因履行托管经营义务形成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因乙方过错等原因形成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第八条 甲方的陈述和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2、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陈述和声明

  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2、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委托经营合同 篇8

  1.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3 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Ⅰ)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Ⅱ)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Ⅰ)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Ⅱ)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Ⅰ)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Ⅱ)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Ⅲ)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Ⅳ)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5.3.1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 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 管理

  5.5.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不可多于__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

  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5.5.2 会计

  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5.5.3 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

  ……修葺及保养。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

  ……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5.5.4 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5.5 集团服务及利益

  “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6.1 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 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 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条 保险

  7.1 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财产保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I)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 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 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条 财政项目

  8.1 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 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 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条 一般规定

  10.1 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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