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员承诺书(通用5篇)
法院党员承诺书 篇1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宁蒗县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规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我以个人名义向局机关、局领导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组织监督:
1、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党风廉政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长城。
2、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安排,心系农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严格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参与任何违纪、违法活动。
4、坚决不以乔迁新居、子女升学为由请客敛财,婚丧嫁娶等事宜一律不大操大办。
5、团结同志,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 如果我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组织处罚:
1、视情节扣除当年第13个月奖金,当年个人考评为不称职。
2、个人违纪与单位年底综合考评挂钩,个人对单位所受影响负责。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院党员承诺书 篇2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实施,促进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员工,执行好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
六、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重一大”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及集团公司 “九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
七、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和“两个务必”,谦虚、谨慎、不骄、不燥,正确处理好职务与责任、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八、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不贪图享受、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九、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操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院党员承诺书 篇3为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工作作风,正确对待和行使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力,从思想上和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为树立三元镇党政班子的良好形象尽到一份责任,特做出如下廉政建设自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以《党章》所要求的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执行“四要十不准”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地得到实施,促进三元镇
20xx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2、认真参加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学习,在工作岗位上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地位观、严格遵守“八荣八耻”,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改进。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个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履行班子分配的工作职责,克已奉公,履职尽职,不以权谋私,并教育管理好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注意公众形象,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利用公物进行营利性的活动。
5、在工作和业务交往中,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部门或个人开支应由本人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借出差、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等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公开管理的宴请、礼品馈赠或享受其他的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个人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
6、加强对自己的家庭成员的管教,不利用自己职权上的一些影响和职务上的一些便利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戚朋友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7、按时完成镇党委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院党员承诺书 篇4为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忠诚履职,严格自律,结合工作实际,本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最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严格执行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和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省法院的“十条禁令”和市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十个严禁”等规定;
三、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
四、坚决抵制司法腐败,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吃请和赠送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五、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六、自觉约束业外活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以上承诺,我一定严格恪守,认真履行,敬请院党组、全体干警和人民群众监督。
承诺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院党员承诺书 篇5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以及执行工作职责,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中责任重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现作如下承诺:
1、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礼品、金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不向当事人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
3、不让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接受当事人或律师为个人装修房子、购买商品、子女上学等各种出资;
5、不利用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和其他有关人员送的“红白礼”;
6、严格遵守“禁酒令”,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宴请;
7、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业务;
8、不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审理意见;
9、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要求和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10、不参加影响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影响法院形象的各种活动;
11、不隐瞒、伪造证据;
12、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13、不泄露审判秘密;
14、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和贪污挪用公款;
15、不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16、不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7、不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组织人事工作和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18、不利用办案职权乱收费、乱拉赞助、与中介机构分成、挪用坐支或截留私分诉讼费或涉案款物;
19、不参与任何方式的赌博活动;
20、不违反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有关党政纪律及法律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