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2024-06-2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精选16篇)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三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乙方、丙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1)1.2条的补充合同;(2)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由乙方开发、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况

  2.1 工程名称: 浙商大厦

  2.2 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40000立方米(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4 计划由甲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供应时间: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等内容

  3.1 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算单价、浇注方式:

  说明:1、以上砼单价为普通单价(含泵送剂);砂浆: 300元/方。

  2、抗渗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冻融混凝土:-5℃加20元/ m3;-10℃加30元/ m3;-15℃加40元/ m3;

  4、每次浇筑量小于则支付泵车出车费300元;每次浇筑量小于30m时支付泵车出车费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后浇带一律不减泵送费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纤维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纤维加40元/ m3。

  第四条 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结算方式按丙方实际签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结算单为依据结算,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收货人和混凝土浇筑量结算人员。

  4.2 乙方、丙方有权随时对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

  4.3 自供货之日起,甲丙双方应按每批次供货量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结算,拖延半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丙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甲方随车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但如果乙方认为该供货数量与项目实际用量不符,有权重新核实并据实结算。

  4.4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乙方与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 ①浇筑完成地下室基础及主体至15层工程后,支付所浇筑混凝土款的50%;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支付到所浇筑混凝土款总供应量的50%。总供应量剩余50%的款项在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顶房,可协商抵顶浙商大厦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②如商砼款现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约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顶的,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

  5.2 乙方如因资金困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承担违约金。

  5.3 乙方支付货款时必须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财务部为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以确认收款。

  5.4 乙方支付货款或以房抵顶货款后,乙方从应付给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据丙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丙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时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以浇注委托单通知甲方,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甲方对丙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并经甲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

  6.5 丙方浇注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书时,应在预拌前1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应变化内容。甲方未接到丙方变化的书面通知,根据先前通知书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但该批混凝土如出售给他人,丙方不承担责任)。

  6.6 甲方应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时进行供货,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浇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窝工而支出的人工、管理、机械租赁等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以及相关处罚等损失,同时,逾期3日不供货,乙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与第三方另行签订混凝土供货合同,甲方还须承担应付商砼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工作。

  7.2 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权威技术鉴定部门分析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缺陷解决后再施工。如经鉴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而致停工,则甲方须赔偿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长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依据本合同6.6款执行。

  7.3 由于甲方的混凝土质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丙方不负责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甲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如因丙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造成甲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 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丙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时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要货通知约定的浇注部位指挥浇注。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8.5 如因丙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未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 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等费用)由丙方承担。

  8.6 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及拆除,以及甲方进场设备的看护工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及时按照丙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甲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及泵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负责办理运送混凝土所需的车辆通行证件。

  9.4甲方人员进入丙方的施工现场后,应服从丙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及时向丙方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三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

  10.23%违约金与5.2重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以签订本合同是三方签字盖章处确定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签约人的身份证号等进行通信、电话、传真方式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及时联系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公证送达、邮寄送达等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丙方结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乙方是企业法人的应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14.2 乙方是个人的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3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仅有两方盖章,则相关权利义务只对盖章两方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法律、法规等,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平常进行供需双方就购销沥青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采购的名称、数量、规格、价格

  四、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包测试试验、包成品保护、包竣工验收资料备案。

  五、 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必须沥青砼符合技术要求,符合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甲方负责技术交底并控制厚度,如因沥青面翻砂等原因造成返工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派现场技术人员、安全员、设备操作员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好质量控制和机械操作工作。

  3、甲方对乙方现场交底后,乙方应对现场原有的设施等进行保护,如原有设施等有破坏,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4、乙方负责路面施工的封闭及维护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5、沥青砼数量的确定原则以甲方过磅为准,乙方派专人监磅,甲乙双方过磅签字后生效。

  6、乙方负责提供发票。

  六、 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时,甲方预付伍拾万元(500000元),工程施工结束后付至全款的50%,余款春节前结清。

  七、 责任

  1、施工前7天,甲方通知乙方做好施工准备,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准备施工道路的垃圾和障碍,确保道路基层的平等度和清洁,使之具备施工条件。施工中应提供相关人员做好面层沥青砼厚度。

  2、窨井盖的安装以及施工乙方指导配合。

  3、乙方精心组织施工,按照甲方提前告知的工期按期完工,确保工程质量,质量标准按交通部沥青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八、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率,签字后 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3

  一、 合同日期 ——

  二、 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 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结算:

  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 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方(且供应时间不超过2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7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 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 。

  五、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专人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预拌混凝土供应申请,(尽量不以电话方式通知,以避免耳误造成混凝土供应错误。)其内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详细浇筑部位、浇筑时间及其它特殊技术要求,并在次日供应时间前1小时再次与乙方电话确认,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车到达现场。

  (2)双方有义务对天气预报进行关注,当遇有对施工及工程质量不利的天气因素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如甲方不予采纳,因天气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如甲方单次浇筑方量超过500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于乙方, 便于乙方准备充足的原材、设备、车辆等保障更顺畅供应。

  (4)乙方运送混凝土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前,甲方必须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场地坚固、道路畅通,有照明和水源,便于泵车支车、操作等有利于施工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以保障人员及设备车辆的顺畅、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 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5)甲方准备浇注的结构部位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与乙方联系混凝土发运,由于甲方组织施工、浇注技术及保障条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未能在小时内浇筑完毕,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充分振捣,适时抹面及充分养护,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乙方有权予以监督。由于甲方不按规定进行养护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不当等原因导致乙方混凝土强度等技术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须中途停止混凝土浇注,甲方必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8)预拌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货款结清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保证按甲方书面通知混凝土数量、强度等级等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并接受施工现场人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质量的随机抽查。

  (3)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安排供货,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供应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供应不能继续时,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约定:

  1、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双方及时分析解决。

  2、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没有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周期及方式进行混凝土货款结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供应,要求甲方结清全部款项,货款未结清之前,乙方有权暂扣相关技术资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规定,以当次结算总金额的日5加收违约金。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供应相应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难以预料到的特殊情况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决。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有效公章后生效,甲方对乙方所供全部货款全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4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泥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化连馨交院生活小区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安化县黄拓公路的南边

  交货起止期:20__年5月—20__年10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浇筑主要部位:2#、3#、4#、5#楼及地下室、连体部分;数量:暂估40000m3总货款:暂定约10000000.00元,以双方确认数量及单价为准。

  二、商品混泥土单价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成本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2.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买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基础上另加13元/立米。

  三、商品混泥土方量结算

  砼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砼立方量。

  四、商品混泥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1、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付。

  2、主体结构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商品混泥土结算款项(凭甲乙双方有效的结算凭证并且双方结算已经确认)的90%。

  3、余款在工程砼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5、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买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以乙方现行购买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项目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__年5月30日前归还。

  五、商品混泥土质量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2、乙方应按照国标《预拌混泥土》及有关规范进行生产。

  3、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泥土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砼塌落度、扩展度等指标,对砼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予以退货。

  5、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6、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

  8、每批次商品砼供应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9、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0、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13、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达到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砼的试压报告。

  14、砼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算一次。

  3、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砼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供应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时,按甲方要求,浇捣砼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调、保证能使浇捣时顺利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砼浇筑的连续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砼浇筑的停顿(2小时以上)或无法按照甲方工期(按照预定工期最多延迟半天)及时浇筑,由乙方支付甲方本批次砼价的7%,并赔偿人工损失。

  6、乙方供应商混泥土必须处理周围环境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证供货的及时安全,如乙方供货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异议而无法协调,则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5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浇注方式:

  详细地址:

  一、 合同日期 --

  二、 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 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结算:

  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 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 方(且供应时间不超过2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7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 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 。

  五、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专人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预拌混凝土供应申请,(尽量不以电话方式通知,以避免耳误造成混凝土供应错误.)其内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详细浇筑部位、浇筑时间及其它特殊技术要求,并在次日供应时间前1小时再次与乙方电话确认,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车到达现场。

  (2)双方有义务对天气预报进行关注,当遇有对施工及工程质量不利的天气因素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如甲方不予采纳,因天气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如甲方单次浇筑方量超过500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于乙方, 便于乙方准备充足的原材、设备、车辆等保障更顺畅供应。

  (4)乙方运送混凝土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前,甲方必须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场地坚固、道路畅通,有照明和水源,便于泵车支车、操作等有利于施工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以保障人员及设备车辆的顺畅、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 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 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5)甲方准备浇注的结构部位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与乙方联系混凝土发运,由于甲方组织施工、浇注技术及保障条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未能在 小时内浇筑完毕,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充分振捣,适时抹面及充分养护,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乙方有权予以监督。由于甲方不按规定进行养护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不当等原因导致乙方混凝土强度等技术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须中途停止混凝土浇注,甲方必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8)预拌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货款结清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保证按甲方书面通知混凝土数量、强度等级等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并接受施工现场人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质量的随机抽查。

  (3)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安排供货,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供应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供应不能继续时,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约定:

  1、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双方及时分析解决。

  2、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没有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周期及方式进行混凝土货款结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供应,要求甲方结清全部款项,货款未结清之前,乙方有权暂扣相关技术资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规定,以当次结算总金额的日5‰加收违约金。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供应相应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难以预料到的特殊情况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决。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有效公章后生效,甲方对乙方所供全部货款全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 :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WXSH-20xx-

  附件编号:WXSH-20xx- 附件1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附件)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6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浇注方式:

  详细地址:

  一、 合同日期 --

  二、 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 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结算:

  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 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方(且供应时间不超过2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7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 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 。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7

  1. 定义

  1.1 买 方:

  1.2 卖 方: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20xx年10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 合同标的

  2.1 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 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京基或高强

  4. 技术要求和标准

  4.1 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1第二条、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6.2 货款支付

  6.2.1 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浇筑完成后,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5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2.2 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货款。如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买方应支付违约补偿金(按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3 银行费用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计划与供货

  7.1 计划

  7.1.1 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 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7.1.2 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7.2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 保险

  1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9. 索赔与赔偿

  9.1 不足量索赔

  9.1.1 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2 %,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9.1.2 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9.1.3 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 2 %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9.2 质量索赔

  9.2.1 如在“合同条款”第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 “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9.2.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9.3 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9.3.1 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交货地点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 5 %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9.4 “合同条款”第1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公司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0. 买方保留的权利

  10.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1.1 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2.4(B)条款的权利。

  10.1.2 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0.2 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11. 争端的解决

  11.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12.1 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3.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13.1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4.1.1 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ii)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14.1.2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2 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14.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而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14.2.2在“合同条款”第19.2.1条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5.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买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16.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买 方: 卖 方: 经 办 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8

  供货方: 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品房

  2、工程地点:##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xx年12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电话:##)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印)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30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平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个小时不能卸砼,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填写《浇筑混凝土通知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

  5、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指定某某为收货人,同时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日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9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多孔砖买卖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第二条:混凝土多孔砖质量要求

  1、混凝土多孔砖规格

  2、设计标号:

  3、技术要求:

  4、抗压强度:五块平均值a;ge;10.0,单块最小值a;ge;8.0

  5、强度范围适应承重和非承重墙体。

  第三条:混凝土多孔砖价格

  2、本合同混凝土多孔砖数量合计总价元。

  4、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应按有关规定,赔付对方相应损失;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10

  1、定义

  1、1买方:_________

  1、2卖方:_________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合同标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京基或高强

  4、技术要求和标准

  4、1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__;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6、货款支付

  6、1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浇筑完成后,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5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1、1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货款。如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买方应支付违约补偿金(按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2银行费用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计划与供货

  7、1计划

  7、1、1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7、1、2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7、2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保险

  1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9、索赔与赔偿

  9、1不足量索赔

  9、1、1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2%,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9、1、2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9、1、3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2%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9、2质量索赔

  9、2、1如在“合同条款”第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9、2、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9、3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9、3、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交货地点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5%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2%,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9、4“合同条款”第1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公司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0、买方保留的权利

  10、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1、1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2、4(B)条款的权利。

  10、1、2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0、2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11、争端的解决

  11、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12、1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3、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13、1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4、1、1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14、1、2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2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14、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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