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考核指导工作方案

2024-11-25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全县消防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公安派出所XX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温圳新型工业基地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公安、安监、发改、财政、卫生、工信、文化、教体、工商、消防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全县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机构,分4个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史建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二塘乡、公安派出所,考评的乡镇、派出所:钟陵乡、公安派出所。池溪乡、公安派出所,南台乡、公安派出所,衙前乡、公安派出所,下埠集乡、公安派出所
二、考评时间
12月20日至12月30日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各乡镇、各派出所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和“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考评的具体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考评方式
一听取各乡镇、派出所关于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落实和“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汇报;
抽查1个社区自防自救点或1支乡镇志愿消防队伍;二检查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三每个乡镇抽查1个行政村社区和2个社会单位;
四查看有关消防会议纪录、档案台账。
五、工作要求
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一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准备有关汇报材料。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二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以此次检查、考评为契机。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抓好消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本辖区消防工作的快速发展。
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考评工作原则,三各考评小组要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善于发现各地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检查结束后,检查情况要及时向各乡镇、派出所反馈,并形成书面报告,交此次考核领导机构办公室。
并评选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四县政府将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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