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的专职主要干部和到街道备案的专职非主要干部名单,各村党组织要及时将其姓名、聘用岗位、职责、工作时间以及街道监督投拆电话等在村公示栏予以公布,便于村民熟悉、了解和监督,形成以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特别是推进农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街道通过深入走访、座谈调研,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农村主要干部规范化管理机制的意见框架》和本街道实际,制订出台了《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的试行意见》,开始探索实践村干部专职化之路。
一、村干部专职化主要内容
《试行意见》分别从积极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全面实行农村干部上班固定工时制、切实加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运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干部考评机制、规范专职干部薪酬标准五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作了规定。而农村干部专职化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原则上:一是分类管理原则。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分专职主要干部和专职非主要干部两个类别。专职主要干部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选任。专职非主要干部主要从事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及为村民群众服务等服务类岗位,从村两委会成员中选聘,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从村两委会成员以外选任。专职主要干部和专职非主要干部的选用条件作了统一规定,但采用不同选用程序
(1)专职主要干部的选用程序:先由各行政村主要干部结合本村、本人实际情况对照农村专职干部选用条件向所在农村总支提出专职化申请;农村总支综合现村干部平时工作情况,提出选用人选初步意见,报请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确定专职干部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2)专职非主要干部的选用程序:由各行政村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专职人选由村两委会提出初步意见,可优先从村两委会成员中选用,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从村两委会成员以外选用。专职人选须经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相应农村总支和街道组织办备案。在任职期限内,各村党组织可根据选用人员平时工作表现情况作适当调整,并报街道组织办备案。
二是精简实效原则。对符合条件且能脱产进行全日制上班的村主要干部,街道鼓励他们实行专职化,以把的精力投入到村庄建设发展上。而对各村专职非主要干部,街道主要通过核定职数的方式来保证既有人办事,又不致于人浮于事。根据文件规定,在册户籍人口200户以下的村原则上设1名,201-500户的村可设2名,501户以上的村可设3名(也可少设)。情况特殊村,可根据事务工作量和村级集体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经街道批准同意后适当增加职数。大学生村官不占村专职干部职数。结合农村专职干部的选用,同时做好选好配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交叉兼职,并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正常性地开展民政残联救助、劳动就业保障、卫生计生、外口管理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村文书、妇女主任、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原则上都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办公。
三是专职专薪原则。村专职干部一律脱产,实现身份职业化,实行全日工作制。在出勤考勤上,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即每名村干部从周一至周五实行上班考勤,逢节假日有人值班,并认真履行签到手续。同时,建立村干部去向告知制度,即在办公室外设置“去向告知牌”,在工作时间内,在干部去向告知牌中标明办公、开会、外出、请假等情况。非专职干部实行半日工作制。同时兑现经济待遇,实现工资月薪化。农村主要干部薪酬由基本报酬、绩效考核奖金、综合补贴三部分组成:(1)基本报酬。基本报酬标准仍按现行村干部报酬政策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为报酬基数的100%,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为报酬基数的80%。其中,专职干部另设全日制津贴600元/月。(2)绩效考核奖金。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奖金由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和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奖两部分组成,将适当拉大奖金差距,全面客观反映农村主要干部的工作实绩。目标责任考核奖按《街道xx年度农村主要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标准执行,目标责任考核最终得分,以行政村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和村干部个体综合考评得分,按照7:3的权重比例计算确定。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奖根据考评结果,由街道另行予以奖励,确保优秀专职村党组织书记的年均收入不低于3万元。(3)综合补贴。农村主要干部综合补贴包括社会保险、交通、通讯补贴等,以每月300元标准与基本报酬一同按月发放。
专职非主要干部的基本报酬、考核奖、补贴等由各村两委会提出意见,经村“五议二公开”程序确定,并报相应农村总支和街道组织办备案。在街道核定职数内的专职非主要干部,街道给予每人3000元/年的综合补助。其他各项待遇由各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行承担。
四是重绩奖优原则。对村主要干部的考核实行行政村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和干部个体考核三个百分制考核办法。(1)目标责任考核。根据街道党工委年初制订的《街道xx年度农村主要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村党建、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全面量化明细,实行百分制考核。(2)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对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本村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实事工程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项目运行、进展、完成情况,给予考核评分。(3)干部个体考核包括街道评价和群众代表评议,分别由街道班子领导和党员村民代表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实绩评定,量化后按照街道考评分占40%、党员村民代表考评分占60%的权重,计算确定村干部个体的综合考评得分。考评程序采用自查自评、村干部述职述廉、开展质询、考核评分、公示考核结果、考评结果运用等程序,考评所得的村主要干部奖金系数与村干部考核奖金直接挂钩。
二、前期报名初审情况
为保证农村干部专职化工作的有序推进,在10月10日村支部书记集中活动日首次例会上,街道专门向到会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传达了《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的试行意见》文件精神,对农村干部专职化问题作了重点说明,讲清专职化申请条件和工作要求,并规定各村在10月20日前完成专职主要干部的申报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专职非主要干部的上报工作。
从报名汇总情况看,村干部报名参加专职化的热情比较高。20个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都申请专职化的有13个村,仅村委会主任一人申请专职化的有5个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都没申请的有2个村。加上4个自然村书记,共有35个主要干部申请专职化。专职非主要干部共上报45名,超出街道核定总编制4名,主要是村、村及自然村多报。
昨天上午,街道组织农村总支和组织线干部对报名情况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5名主要干部不适宜担任专职干部,8名非主要干部不适宜担任专职干部。最后,26名村主要干部初审合格,专职化率达65%,其中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都专职化的村有8家,仅支部书记专职化的村有2家,仅村委会主任专职化的村有8家,主要干部都没专职化的村有2家。4个自然村初步同意其支部书记实行专职化。对专职非主要干部按照严格控编、从严审核的原则保证每个专职干部都能发挥专职化作用。对因旧村改选等原因需配专职干部的自然村,如村,同意其配2名专职非主要干部。
在审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农村干部,包括个别主要干部,年纪已超出专职化规定的60周岁的要求,特别是村文书队伍。但由于这批人大多都工作负责、熟悉本村情况,且身体素质能适应专职化要求,我们在审查时原则上都同意他们进行专职化。
三、当前工作重点
根据《试行意见》,农村干部专职化将于11月份开始实施,很多管理办法亟待细化、明确和完善。目前,重点完成以下四项管理办法
一是推行公开制。经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的专职主要干部和到街道备案的专职非主要干部名单,各村党组织要及时将其姓名、聘用岗位、职责、工作时间以及街道监督投拆电话等在村公示栏予以公布,便于村民熟悉、了解和监督,形成以群众监督为主、街道督查为辅的监督环境。
二是建立督查制。街道将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由纪检、组织、农村总支等各线干部为成员的督查组,不定期对农村专职干部的上班出勤、到岗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列入考核范围。对没按规定做到全日制上班、经常违反上班纪律的专职干部,取消专职化资格。
三是细化集体办公和全日制上班相接的办公制度。每逢周一上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办公,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布置本周工作。专职干部实行8小时上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如遇突发事件需要非专职主要干部处理的,必须及时赶到现场。
四是明确责任包干制度。在原村干部联片包干规定的基础上,调整、明确专职干部责任范围,理顺专职干部与非专职干部,特别是主要干部间的配合协作关系,避免产生工作上的断痕,以最大限度发挥专职化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