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2024-11-25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党章程》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问题,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坚持“公示制、考学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四制并举,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少数党务工作者甚至是专职组工人员思想浮躁,不能潜心做好党的组织工作,特别是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学习研究不深,业务工作不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敷衍塞责,得过且过,造成了工作的被动和失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党支部缺乏对进步青年的培养、教育和引导,导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萎缩,后继乏人,确定发展对象时找不到符合条件人选,出现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后补现象,严重违反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

2、少数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安排缺少 计划 ,形式单一呆板,内容简单乏味,课时严重不足,管理过于松散,导致培训质量不高,出现少数入党积极分子对应知应会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不熟悉、不掌握。

3、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没有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主观随意性较大,不能做到跟踪培养和按季度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而是集中时间统一造表,且内容不规范,书写马虎潦草,甚至出现一人包办情况。

4、部分基层党委在考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时,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粗枝大叶。参评党员数不能达到规定要求,测评程序不规范,操作不严密,虚填代写现象时有发生,测评结果水分较大;选择考察座谈对象不符合规定,缺乏代表性和广泛性;考察组不能坚持逐一面对面座谈、记录,存在座谈对象个人直接书写考察内容现象;考察人不如实记录座谈情况,不能真实反映座谈对象意见。

5、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发展对象政审不严,敷衍了事,党员发展对象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掌握不全面,不具体,极少数政治历史不够清楚、思想不够先进、整体素质尚需提高的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极个别党务工作者碍于人情局面或个人一己私利,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把个别入党动机不纯、政治素质低下、群众威信较差的人拉入党内。

6、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吸纳预备党员时,支部大会不庄重,不严肃;有的基层党组织不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部分基层党组织的会议记录簿不能全面反映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个别党组织根本没有将发展党员工作记录在案,甚至根本没有开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7、部分基层党组织不按时履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特别对由部队和学校转入的预备党员疏于管理,致使预备党员不能正常转正。

8、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 材料 和党员档案不能妥善保管,在移交过程中出现管理空档,甚至出现将整套 材料 丢失的现象。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发展党员工作,如不及时有效地解决,势必会影响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此,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按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同志发展入党,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二、明确目标,切实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的最基本的要求出发,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标准要求,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推行“两推两荐”制度,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各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实施和推广组织推优、群团推优和群众推荐、个人自荐方法,把已经提出入党申请或暂时没有提出入党要求的各方面人员,统一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库”,纳入党组织的培养范围,加强日常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整理综合素质。同时,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拓宽视野,采取多种方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数量大、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各基层党组织要有 计划 、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要把丰富多彩的培训内容,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灌输到入党积极分子的头脑中。要按照“考学制” 的要求,认真组织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考试并如实填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课时和学习成绩。

3、注重跟踪考察,如实反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确定的积极分子纳入党小组,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分工,序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认真、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真实反映入党积极分子各个阶段的思想情况,坚决杜绝补填、代填《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现象。

4、规范操作规程,严肃认真地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考察。一要把好测评关。测评工作必须由党委组织,以确保测评质量。在对党员发展对象测评时,到会党员要达到支部党员总数的80%以上,同时要吸收党外群众参加。测评汇总表要如实反映测评结果,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二要选好座谈对象。所选座谈对象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要坚持逐一面对面座谈、记录。三要全面、具体地了解考察对象。考察座谈时,既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遵守纪律等方面好的表现,更要了解其存在不足和问题。四要认真做好考察记录。要尽可能记录座谈对象的原话,书写要认真,字迹要清楚。

5、严格政治审查,确保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必须严肃认真地审查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立场和思想觉悟,要把审查重点放在“文革”、八九年政治风波和与邪教斗争中的表现。要从党的事业大局出发,冲破人情局面和各种诱惑,坚持公道正派,秉公办事,把好政审关。

6、认真履行接纳程序,增强新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接收新党员有关程序的要求,认真履行发展党员手续。接收新党员时,党支部必须召开党员大会,会议要严肃、庄重,任何程序都不得简化;要及时组织新党员进行宣誓,仪式要庄严、规范;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都要认真开会研究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

7、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按时履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党务工作者要经常与预备党员谈心交心,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并按季度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党委说明原因。

8、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发展党员材料完整无缺。各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管理,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管理人员工作调整时,要及时交接。对从部队、学校等其他单位转入的发展党员材料,应及时接管,纳入管理,不得出现空挡。对丢失材料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

三、严格考核,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基层党委每半年要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查考核,及时 总结 和推广经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百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党务工作者的奖惩挂钩。市委组织员办公室每半年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出现失误和问题,就追究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四、加强 领导 ,切实形成发展党员工作的合力

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究,对发现的带有倾向性、片面性的问题和工作中薄弱环节,要及时作出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明确各自的任务,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委(党组)、(总)支部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市委组织员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检查、指导、审查和把关工作,努力把全市党员发展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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