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试行)

2024-11-21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试行)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面积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相关事宜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
  。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
  
 
The template file 'copy.htm' not found or have no a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