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这项工作是全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下面我就具体工作部署讲三点意见,概括讲就是: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抓住五个关键。
一、围绕一个目标,做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
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选出一个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群众公认的村委会班子,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目标。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开展。为了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区委常委会的决定,我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XX年4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5月下旬)。这一阶段,各镇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选举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按照区委要求,完善工作方案。三是建立督查巡视制度,明确各级包村责任。四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逐村制定工作预案。五是切实做好培训工作,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六是广泛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瀛海镇是我区本次换届选举的试点,各项工作已先行开展。从整体看,进展比较顺利,已经按照程序推选产生了村民代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完成了选民登记,正在做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各项准备工作。应该说,该镇的工作是扎实有效的,各项措施也比较到位,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了不少好的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下旬–7月底)。这个阶段是选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各镇原则上应于5月24日-5月31日之间完成此项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选民登记。选民名单确定后,必须在选举日前20天张榜公布。根据投票日,各村应于6月12日、13日,6月19日、20日前公布选民榜。三是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具体职位、职数以及候选人条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投票日,各村应于6月27日、28日前,7月4日、5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四是组织投票选举。我区确定7月3日、4日和10日、11日为全区投票日。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投票日期。五是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在7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六是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时间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要求确定的,一环紧扣一环。为统一进度,便于区选举办集中指导,请各镇不要擅自变更。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要及时同区选举办沟通、协商后决定。
(三)总结验收培训阶段(8月初–8月底)。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认真做好新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
二、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严格依法办事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机结合
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前提,加强党的领导是保证。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这两个重点,在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严格依法办事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机结合。
1、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这一点,各镇一定要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工作规程》这“两法一规程”的要求,坚持普遍原则、公平原则、直接原则、差额原则、秘密原则、公开原则,通过做到五个依法,保证村民五权。
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要依法,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进行。对于个别村党支部工作软弱,班子不齐不力的,镇党委要给予重点帮助和具体指导,确保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顺利开展。推选时,要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力争把那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组织能力的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结构要合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有一定威望和组织能力的村民参加。提倡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党支部书记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对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的领导。
二是选民登记要依法,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界定选民范围要严格按照“两法一规程”的要求,把握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二是原为本村农业户口,现已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在本村居住或工作的人员;三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的其他人员。镇下派干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参加所在村的选举。需要强调的是,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其他人员参选时,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政策法规规定办理。各镇要对选民登记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做出分析,按照选民界定的原则,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广大村民群众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民登记结束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已经确认资格的选民,颁发选民证。要提前通知外出选民参加选举,确实不能回村的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无法取得联系的村民,可不列入选民名单,不计入本届选举的选民总数。
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要依法,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张榜公布候选人条件,以便让选民了解和掌握。为引导广大选民行使好民主权利,确保选出一个素质高、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好班子,区委在《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中提出“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处刑罚、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不宜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各镇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文件精神,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的条件进一步做出具体规定。但必须合乎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结合实际,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后才能执行。由村里对候选人条件做出具体规定的,各镇必须严格把关。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直接提名,并按照所得提名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四是投票选举要依法,保证村民的投票权。要坚持“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两个过半”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投票选举村委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前,要制定计票办法、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印制选票、制作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准备投票用品、布置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投票选举时,必须设立中心投票会场,特殊情况可另设分会场,并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投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公告。当选村委会成员由镇政府颁发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五是推选村民代表要依法,保证村民的决策权。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代行村民会议的部分职权。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或相邻的若干户推选产生,代表的人数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强调的是,村民代表必须按法定程序推选产生,严禁指定、顺延和由社员代表直接转为村民代表。百户以上的村,代表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代表。
要坚决打击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选举中的贿选活动。民政部《关于做好XX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发[XX]35号)明确规定:凡在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对经调查核实的贿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在选举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各镇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个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2、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要大力提倡党支部书记被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并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提倡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主任;提倡党支部委员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委员;提倡党员被推选为村民代表,保证选举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要通过建立各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选举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等,对在选举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党组织在选举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和领导权。
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在农村群众中开展内容丰富的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村内民主政治建设和管理各项事务的积极性。要大力宣传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努力使党的领导转化为群众的意愿。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阶段,党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在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上,把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的党支部成员提名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积极引导广大村民把符合条件的党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鼓励党员自荐并通过正常程序当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阶段,党员要发挥好宣传员和引导员的作用。充分利用党员联系户、设岗定责等多种载体,向广大村民广泛宣传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把党组织的正确导向宣传贯彻下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村民按照条件提名和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为选举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鼓励党员自荐并依法成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在投票选举阶段,党员要发挥好联络员和协调员的作用。对于群众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党员要做好群众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结和带领群众同各种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做坚决斗争。
对支持、组织、参与妨碍选举的群体性事件的党员,各镇党委要进行严肃处置。
三、抓住五个关键,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进行
1、深入摸排,做好预案。及早发现问题,提前化解矛盾,是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镇必须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切实做到村村底数清、个个问题明。
一是要集中力量,做好重点、难点村的矛盾排查。市选举办对重点、难点村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把可能因选举引发越级集体访的村视为重点村,可能选不出村委会班子或选不出村主任的村视为难点村。各镇对重点、难点村的排查要准确、全面、细致,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对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及早研究对策,定好工作预案,保证做到有备无患。
二是要树立村村是重点的观念,确保对每个村指导到位。重点、难点村和稳定村都是相对的,也是动态发展的。从党支部换届的经验教训看,一些重点、难点村因为准备充分、措施到位反而没有出现问题;而一些比较稳定的村却因为疏忽大意、预案不足出现了意外情况。因此,各镇在对重点村、难点村调查的同时,千万不能忽视对那些好村、稳定村潜在问题和矛盾的排查,及时解决问题,努力化解矛盾,使选举工作在好村不出问题,在重点、难点村平稳推进。
三是要设立专门的“选举访接待办公室”,尽力避免发生因选举引发集体越级访事件。要设置足够的专职接待来访员和便捷的来访电话,电话要向社会和本辖区的群众公开,“选访办”要24小时有人值守,认真做好选举访的接待、处置工作,做到矛盾不上推、问题不上交,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2、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动力源于责任。要通过强化责任制,加大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调动起区、镇、村三个层次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抓好选举的良好局面。
区委要通过建立区领导包镇、联系重点村制度,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督查巡视制度,选派14名责任心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处级领导干部组成7个督查组,负责督查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查区直包后进村工作队及各镇包片、包村工作人员到位情况,督查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的查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协助各镇予以解决。
要明确区直单位包后进村责任制。包村单位对所包后进村的选举工作不仅要高度关注,还要具体指导。包村人员需要调整的要及时调整,选举期间原则上要与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后进村选举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各镇要强化包村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要抽调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强、熟悉换届选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包村,保证每村的干部不少于两名。各镇党委要与包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签定责任书,对包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对选举顺利、群众满意的村的包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因工作疏忽造成程序错误,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要严格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的责任,视具体情节给予处分责罚。
3、加强培训,确保指导有力。搞好培训,提高选举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基础性工作和有效保证。各镇要大力抓好培训工作,保证骨干力量发挥关键作用。
一是培训对象要横到边、纵到底。凡领导、参与选举工作的人员,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办公室、督查组和镇村的有关人员都要参加培训,严明纪律,不能缺席。
二是培训的针对性要增强。应紧密结合本地的社情、选情,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以增强培训的效果。每个阶段都要培训先行,确保按照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是培训的内容要具体。主要内容就是“两法一规程”。特别是对《选举工作规程》要逐章逐节逐句讲解,只有熟悉法律法规,才能琢磨选举技巧和艺术,杜绝在程序上出问题。
4、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程序步骤。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
要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在选举前,要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村民自治和党的领导的关系,顾全大局,积极参选,切实体现民意,凝聚民心;在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选举程序;在选举后,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要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针对性。对农村基层干部,主要采取培训班的方式,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组织实施换届选举的能力;对农民群众,可利用广播、刊物、公开信、宣传画、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需要强调的是,各镇务必把区选举办编印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知识问答》发到每家每户,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澄清错误认识,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村委会组织法上来,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保证村委会选举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进行。
5、推进交叉任职,提高两委整体合力。实践表明,村级干部实行交叉任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一肩挑”,可以减少村级干部职数、压缩行政开支,有利于协调两委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从总体看,利远大于弊。从兄弟区县的实践看,有的支部书记兼任村主任的比例已接近60%,两委成员的兼职比例已达70%,我区这两个比例还都不高。因此,要借村委会换届之机,通过宣传和引导,积极推进村级干部交叉兼职。要积极鼓励党支部成员参选村委会成员,特别是要大力倡导党支部书记参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各镇要在依法的前提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大胆探索实现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兼任村主任的方式方法。
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努力提高村级班子的综合素质,尽力把公道正派、群众信任,有一定政策水平、市场经济知识、组织领导能力,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党员、村民选进村级班子;要结合换届选举,对村级干部进行一次执政为民和民主作风教育,激发村级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为农民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