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软环境工作,进一步发挥软环境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现就2022年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软环境建设
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对今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对软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十分珍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始终保持软环境工作的热情不退,力度不减;要认真按照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立足长远,谋划思路,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弘扬“三创”精神,围绕又快又好发展的要求和软环境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推进软环境工作的创新和深化;要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主动开展软环境建设活动,努力形成特色和亮点;要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年全市软环境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制度建设、提高监督水平、完善考评机制、加强责任追究,以新思路和新举措,促进行政审批再提速、服务质量再提高、行政收费更规范、机关作风更务实,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提升软环境建设水平
1、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市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认真办好“金坛软环境”专题栏目,对软环境建设的政策规定、创新举措、先进典型等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征文活动,引导全市各界围绕软环境建设主要工作和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讨论,建言献策,集思广益,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工作简报的监督功能,对软环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反面典型、重大投诉事项等进行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接受社会的评价和监督。
2、认真制定落实各项制度。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和中介服务。严格执行工业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实行统一扎口收费;全面落实集中审批制、告知承诺制、工业建设项目联审联办、“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等制度;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便企利民的相关配套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快捷、优质的服务。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政务信息公开分类目录等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快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市统一、先进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对明确要求公开的政策文件、审批服务事项等一律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部门、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对独立又符合整体要求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4、全面实施标准化窗口建设。按照“严格、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基地,全市设有窗口的部门、单位全面施行标准化窗口建设工作。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从窗口工作标准、展示指标、服务指标、业务指标、执行规章制度指标5个方面细化标准化窗口的建设标准和申报评定工作。
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公布第二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政策明确规定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服务性流程,明确服务机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提供与行政审批相配套的服务,并做到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申报材料、服务时限、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六公开”,提供“一条龙”服务。
6、切实加大工作协作力度。建立健全软环境建设的协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加强部门协作与互动,对改进作风、服务创优、规范执法等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考核,促进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始终把便企利民作为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突出服务职能,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想方设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7、继续深化“政风热线”。完善和提高“政风热线”节目,进一步丰富直播形式,组织一些企业、群众走进直播室,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实现互动。进一步完善问题受理方式,由单纯节目开播时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向事前受理、事中受理转变,由直播室被动受理向电台、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走进企业、走进基层主动征集问题、了解情况转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在市电视台开辟热线追踪栏目,使“政风热线”节目的宣传、交流、投诉、监督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8、积极推动政会分开。按照常办发[XX]50号文件《关于促进我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常组发[XX]86号文件《关于对全市行业协会实行政会分开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市行业协会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各行业协会的机构设置、人员兼职、财务及物产等情况,按照稳步推进、力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行业协会在机构、人员、财务、资产上脱钩到位,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与行为。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确保软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创优发展环境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适时进行通报。建立50个软环境建设企业监测点和50个重点项目监测点,定期收集掌握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重点抓好对部门、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如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能等的督查,突出对窗口、基层站所等直接服务于企业和群众的一线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对严重损害我市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加大调查处理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继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拓宽投诉受理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软环境网站等的作用,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投诉处理情况的研究分析,掌握重点;认真执行投诉事项领导阅批制、部门会办制和效能中心督办制,对企业、群众投诉的办理情况按季度呈报市领导;强化投诉责任追究,对投诉应该处理而不处理、不实事求是处理,导致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并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完善软环境工作考核办法,扩大企业、群众、基层机关工作人员的参评率,进一步增强软环境公开评议的代表性;强化部门服务企业、群众和基层方面的实际效果的考核,弱化一些对提高服务质量难以量化的内容,加大对主要工作、重点事项的考核力度;加强对评议、考核过程中意见、建议的反馈、整改和督办;强化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考核的促进作用,保障软环境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