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2)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坚持“五讲四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学业成绩好

  (1)刻苦学习文化科学知识,自觉完成各科作业,所学专业成绩优秀。

  (2)有钻研精神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有较强的求知欲望,知识面广,能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身体好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两课两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质不断增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1)有一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组织生活或其它应参加的有益集体活动。

  (2)有一门功课不及格或各门功课的平均成绩少于75分。

  (3)受过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评选额度为班级人数的3%。

  2、三好学生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3、获三好学生称号的,学院发给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

  4、三好学生人选由各班初评,报院系审核,学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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