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楼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楼房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具体状况如下:出售的楼房座落于 镇 路 号楼 单元 楼,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该房屋按照建设面积计算,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于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规定。
在乙方全部交付房款后,甲方协助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六条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具有处分权,保证该房屋所有权无瑕疵,无抵押,产权合法;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并由此产生责任和后果由甲方一并承担。
第七条 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该房屋正式交付前涉及到的物业管理费、暖气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缴清。
第九条 该房屋的一切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由乙方承担。乙方接收房屋之前,应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