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学生常规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中学德育大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学生考勤制度》、《校内规则》、《校外规则》、《学生安全责任制度》、《学生礼仪常规及说明》、《学生品德评价方案》、《住校生守则》、《升旗制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学生评选制度》、《先进班集体和文明班集体评选制度》和《奖励处分制度》等涉及学生常规教育的主要方面。
第一章 学生考勤制度
1、请假手续
(1)、学生请事假由监护人事先书面申请,两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及以上由学校审批。
(2)、病假:一天之内由家长出书面证明或到校请假,两天及上由医院证明。
(3)、特殊情况事先不能请假,事后必须补办,否则视为旷课处理。
(4)、校内请假(包括中午):事先向班主任申请,批准后才能准假,不准不假自假。
2、计算办法
(1)、每天从早自习开始(包括中午)考勤,第二遍铃响后进教室视为迟到。迟到四次或早退两次,算旷课一次;旷课六次算一天。
(2)、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应办理休学手续。
3、处分办法
(1)、对违反考勤制度或请假弄虚作假者,应给予批评教育,品德评价时降等评价。
(2)、一周内旷课一天;一月内累计旷课四天以上;一学期旷课累计两周以上者;请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并根据其情节、影响以及认识态度给予不同的纪律处分。
4、管理
(1)、各班在开学时建立学生考勤薄,由责任心强的班干部负责考勤,每天向班主任汇报情况。对严重不负责的班干部应及时撤换,以后不能评选先进或
优秀。
(2)、班主任每天必须过问该班出勤情况,发现缺席应马上调查处理,通知其监护人并作好相关记录,期末如实记入学生档案;如学生有两天无故未到校,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科任教师每节课必须清点人数,作好记录和处理,并向班主任通报。否则,出现了事故按《教职工考核方案》、《永庆中学奖惩制度》和《班主任考评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校内规则
1、朝气蓬勃,精神振奋。有理想,乐观向上,爱校爱班,热心助人。不看、不传不健康的书刊等,唱催人上进的歌曲(校园歌曲或爱国主义歌曲)。
2、尊重教师,刻苦学习,顽强拼搏;按时完成作业;学会学习,勇于创新。
3、注重仪表,朴素大方,穿着打扮要符合学生身份。
4、讲究卫生,不吸烟、不酗酒,不随地叶痰,不乱扔果皮和废物,不在桌上和墙上乱刻乱画乱踏。
5、爱护公私财物,细心维护学校的花草树木。
6、举止文明,使用文明用语。校内不准追打和高声喧哗,言行符合《礼仪常规》的要求。与人发生矛盾一定要冷静处理,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准离校请人到学校私自解决,不准将事态扩大。校内不准骑自行车、摩托车等。
7、上课期间(包括中午)不得擅自出校门,有事书面向班主任请假,批准后方可出校门。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或公益劳动。
9、参加各种集会时做到整齐、安静。
10、入食堂就餐时主动排队。不拥挤、不加塞、不起哄,听从炊管人员的指挥。节约粮食,注意卫生。
11、处理好同学之间、异性之间的关系,不早恋。
第三章 校外规则
1、上学放学路上不逗留。爱护农民庄稼,不偷拿别人的瓜果。不追逐嬉打,不赌博,不吸烟;不下河塘洗澡,不在水边、岩边和树上等玩耍。
2、校外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不能请人帮打恐吓,使事态扩大化。不能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一起玩耍。
3、不追、爬、吊车,不在公路上学骑自行车、摩托车等,不在路上追打,
遵守交通规则。
4、校外言行举止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礼仪常规》的规定要求自己。
5、发现同学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主动帮助,马上向家长或学校等报告求助。
6、在校外租房住读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学会自理自保(规定详见校外租房学生登记说明)。
7、尊重他人,听从父母教导。不经父母同意不得私自离家或互相串门。
8、不进“三室两厅”,遵纪守法,不干有损学校声誉的事,说有损学校声誉的话。
第四章 学生安全责任制度
1、时刻注意安全,不干有损自己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确保自己和他人健康成长。
2、每学期学生和家长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3、每星期二为安全教育日。
4、安全教育和责任书的内容如下:
(1)、不带管制刀具,不追打抓扯和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不干危及他
人人身安全的事。
(2)、不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偷窃。
(3)、不旷课,不无故夜不归宿,上学、放学不在路上逗留。
(4)、不赌博,不看、听、传、读色情淫秽音像制品和读物,不进“三室
两厅”(游戏室、录像室、台球室、舞厅、卡厅)。
(5)、不故意毁坏公物;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乱触摸电源开关、插座;不
玩火,注意防火安全。
(6)、不私自下塘洗澡;不在水边、岩边玩耍;不追、爬、吊车;横穿公
路必须看清来车。
(7)、不吸烟,不喝酒;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8)、不与社会不务正业的人员交往,不参加不良行为的团伙。
第五章 住校生守则
1.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集中精力,努力学习。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擅自离开
学校,有事必须向管理教师和学校请假。
3、住校期间不准看电视、录相、不玩扑克、下棋、不打台球和电子游戏机、不参加非学校组织的文娱体育活动。
4、不准在寝室内煮食物、节约水电、不购食校外的食品、不暴食暴饮,预防疾病,注意身体健康。
5.不在寝室内打闹、不在校内高声喧哗、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6.爱护清洁卫生,寝室内要保持整洁、干燥,不经本人同意不得挪用他人的用具,根据安排打扫好寝室卫生。
7.注意防盗,进出要关好门窗,自已的钱物要妥善保管,禁止非本寝室人员进入寝室,特殊情况,必须经管理教师或学校同意方可进入。
8.爱护公私财物,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9.同学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关心。
10.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若遇重大事件或意外事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报告,敢于坚持正义,同违法分子作斗争。
11.不私拉接电线,若停电点蜡烛注意安全等,消除寝室不安全的隐患。
12.绝对服从管理教师、辅导教师、室长的安排和指挥。
13.星期六、日放归宿假后必须回家,否则出现重大事故,后果自负。
若违犯以上规定,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请家长配合、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住校资格。
第六章 学生品德评价方案
1、品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行为规范和个性心理素质。具体内容每学年制定一次。
2、品德评价结果必须如实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和《永庆中学学生素质手册》,作为学生奖励处分的依据之一。
3、自评、互评和班主任分别占20%、30%和气50%计入期末总成绩。
4、80分以上,60—79分、30—59分、30分别为优秀 、优良、及格和不及格。优秀和不及格必须上报学校批准。
5、自评、互评每一月评价一次,期末进行总结。
6、每小项评价分为四等级,它们分别是:都做到、多数做到、多数做不到和做不到。根据这四个标准分别评分。
第七章 学生礼仪常规及说明
(《yq中学学生礼仪常规及说明》已印发)
第八章 升 旗 制 度
1、升旗仪式时的仪表:
(1)、参加升旗仪式时穿校服,扣好衣扣,不穿拖鞋。
(2)、其他方面按《礼仪常规》要求做。
2、升降旗时间:
(1)、每星期一早上举行全校升旗仪式(下雨天除外)。
(2)、行课期间每天早上必须升旗(下雨天除外),下午放学要降旗。
3、升旗手和护旗手的、选拔和培训:
(1)、升旗手和护旗手必须从品学兼优的学生中选拔。
(2)、新选拔的升旗手和护旗手应对《国旗法》等知识进行认真的学习,达到要求后方可上岗。
4、升旗仪式的程序:
(1)、整队集合,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
(2)、升旗手和护旗手抬着国旗走向旗杆,升旗手(1名)举旗走在前面,两名护旗手紧跟其后(也可以由四名护旗手各持国旗一角)。
(3)、升旗:升旗手将国旗挂好,奏国歌,国旗随国歌节奏飘扬上升。全体师生面对国旗行注目礼(在队外也一样)。
(4)、面对国旗学生高唱国歌。
(5)、唱校歌,背校训,校正长讲话和升旗手讲话。
(6)、升旗仪式结束。
第九章 三好学生 文明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度
1、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爱国爱校爱班集体,自觉执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在学生中能起模范作用。
(2)、三好学生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全面发展。学科成绩好,各科总评成绩达优良及以上;品德评价等级达优良及以上;身体好,积极参加锻炼,两操无缺席。
(3)、文明学生能严格遵守“三规”,带头执行《礼仪常规》,每期至少做两件好事,品德评价达优良以上。无一次违法乱纪现象。
(4)、优秀学生干部(包括班、团、校学生干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能较好地完成班上、团支书或学校交予的任务,成绩显著;能较好协调学生与
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带头、组织和核心作用。
2、等级:校级、区级、市级
3、评选程序
(1)、班主任征求科任教师、班委、学生会或团支部意见,扩大2倍推出候选人,再由学生投票选出上报学校。
(2)、校务会在上报名单中推出区级先进上报教委。
(3)、被评上的学生上交一份总结给学校,填好相应的表册。
(4)、评选中严格按要求操作,否则评选无效。
4、 附则:个人争光奖
凡有各种竞赛奖(市级以上奖),做人为助,见义勇为等受到社会好评,或电台报纸报道,教师称赞,为学校争光,经校务会讨论可评个人争光奖。
第十章 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评选制度
1、 评选条件:
(1)、班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班上人人皆知),有正确的舆论,正气旺,班风正。
(2)、模范地、创造性地执行“三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效果明显,任科教师反映好。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等活动,服从学校安排,效果绩好。
(4)、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有正确的班级规范,严格的纪律约束,不良行为极少,无犯罪行为。
(5)、学生讲文明、树新风,学生之间关系和睦,互助互爱,蔚然成风。
(6)、积极参加劳动和公益活动,爱护公物,不浪费。
(7)、教室环境雅静整洁。
(8)、教师之间联系紧密,教育形成共同合力
(9)、学风好,各科总平成绩在同年级内居前列。
(10)、积极锻炼身体,两操认真,体育成绩达标率高。
(11)、班委、团队干部能起核心、模范作用,班级凝聚力强。
凡符1—8项可评为文明班集体,符合1-11项可评为先进班集体。
2、程序:
(1)、各班先书面申请,并附上近段时间以来的总结,上交学校。
(2)、学校校务会根据申请,总结和实际情况,推出候选班集体,由
全体教师投票选出,由行政会审核通过上报。
第十一章 奖励处分 制度
(一)、奖励
1、奖励条件
(1)、达到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评选条件的;
(2)、达到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
(3)、其他为学校争了光的个人或集体;
(4)、出全勤的学生;
(5)、进步明显的集体和个人;
(6)、各项活动中的优胜者;
2、奖励办法
方式: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张贴光荣榜,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颁发奖品或奖金等。
凡受到表彰的集体记入光荣榜,归入班级考核。
凡受表彰的个人记入光荣榜,学生手册和学生个人档案。
(二)、处分
1、凡犯以下错误,应受到纪律处分
(1)、旷课达到《考勤制度》所规定的节数者。
(2)、违纪违规使人致伤残者。
(3)、严重破坏校规、班规,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教师管教,严重不尊师,对抗教师教育,屡教不改者。
(5)、严惩破坏公物者。
(6)、考试作弊,屡教不改者。
(7)、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者。
(8)、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者。
(9)、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者。
(10)、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者。
(11)、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者。
(12)、多次偷窃者。
(13)、参与赌博,屡教不改者。
(14)、吸食注射毒品者。
(15)、吸烟、酗酒等,屡教不改者。
(16)、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者,社会性、师生反映强烈,屡教不改者。
2、处分办法:
(1)、根据其犯错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和本人认识态度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口头批评、全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上报教委开除学籍处分。
(2)、除上报教委批准开除学籍外,其他处分由班主任、教师提出并附上处分依据材料,上报学校由校务会讨论通过,由校长批准执行。
(3)、凡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学校通知其家长,并记入学生成绩手册和个人档案。
(4)、凡受警告及以上个分者,经一定时间考察,确有悔改表现,予与撤销处分。
a、撤销处分的时间:警告、严重警告至少三个月;记过及以上一般半年。
b、撤销处分时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听取科任教师、学生意见上报学校,由校务会研究撤销。
c、凡对未撤销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毕业生,不准毕业,不发毕业证。
(三)赔偿
(1)、凡使公物遭受到破坏者,应照价赔偿。
(2)、故意破坏公物者,除赔偿外并给与相应的处分。
(3)、凡使他人致伤而发生的医药费概由负责方的监护人赔偿。学校并给予适当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