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切实改变车辆无序停放的混乱状况,根据《区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1、完成500个停车泊位的设置任务。
2、在合理设置有偿停车泊位的同时,规范停车管理秩序,切实改变车辆无序停放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二、工作措施
1、利用现有居民住宅区、商业街(区)等周边可利用资源规划设置相应量的停车位,有效解决乱停车现象;
2、加大已设立或划线停车位的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停车秩序,合理利用有效资源。
3、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相关专业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或与使用单位包干制的形式进行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分级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办法、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资金管理”的原则,在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分级管理的模式,全面有序推进停车泊位管理工作。
2、加强协作。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切实消除道路、道板违章停车行为。各镇、开发区、街道城管中队要加强对人行道时段性泊位内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坚决实行“严管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