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群防群治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专门机关工作同群众路线相结合在新时期的具体实践。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之一。群防群治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的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的重要体现。各级群防群治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在协助政法机关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任务变化的需要,通过更新理念、创新举措,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群防群治工作,使传统的群防群治工作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总结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工作路子。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起,从防范最薄弱的地方抓起,使群防群治工作真正顺应民意、化解民忧、确保民安。要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推动、单纯依靠党委政府投入的做法,结合实际,积极有序发展保安员、治安巡防员、治安信息员、治安楼栋长、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在总结推广平安奥运经验基础上,大力推广平安建设志愿者这一群防群治新形式,把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志愿者服务活动作为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规范平安建设志愿者服务活动,明确其职责任务和权利义务,加强组织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行为规范、管理有序、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努力探索建立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平安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把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要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机制建设。农村地区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抓好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群众联防联治,发挥好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组织联保户自防自治。要健全治保会、调委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力量、健全组织、建立规范,督促定期召开治保会、调委会会议,抓好群防群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单位、企业内部安保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督促建立健全内保机构,调整充实保卫力量,制订完善防范制度,切实加强单位、企业内部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组织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教育培训,严格队伍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对综治社工、保安、户口协管员、治保干部、治安志愿者等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实行分级培训,强化基本的法律教育辅导,引导帮助各种群防群治力量都能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带头自觉遵纪守法。要强化专业的技能培训,提高群防群治队伍必备的业务素质,切实维护群防群治队伍的良好形象。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保障,努力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的持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群防群治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关心、过问群防群治工作,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群防群治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提高保障水平。通过党委、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出资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办法筹措资金,多渠道、多途径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群防群治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