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2024-11-26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全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组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展劳务输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和再登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我们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止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93人,占全年计划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8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3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62.9%,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年初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反馈信息、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全县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黑龙江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年检合格人数10.356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并启动工作,到目前已有640名下岗失业人员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今年上半年有146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共为402人减免工商管理费24万元;为364人减免税金32万元;其他部门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6.5万元。

三是强化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日臻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县14个乡镇十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落实”。强化了再就业服务,发挥劳动力交易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大力开发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与政法委、嫩江镇联合招用社区联防员,安置“4050”人员51人,为社区招用清洁工人,安置“4050”人员120人。加强我县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逐步建成一个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内联各乡镇、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规范我县劳动力市场,为求职者、用工者提供交易场所以及方便广大居民的生活需要,县政府筹集资金2万元建成的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现已投入运营。

四是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将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头戏”来抓,让下岗职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年初市局下达培训任务为1.990人,其中再就业1.600人,预备役90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们使用专款培训经费11万元,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增设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26人承担培训任务。共举办了服装裁剪、美容美发、足底保健、中式烹调、微机等10类培训班14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7名,占培训计划的55%,其中培训下岗职工324人,失业人员393人,“4050”人员17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69人,再就业率为65%。劳动预备制培训312人。加强与县农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申请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培训农民工159人,并全部输送至大连星际酒店和大连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岗就业。全县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8人,通过技能培训有46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5%;免费职业介绍611人,介绍成功221人;免费为一千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配合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劳动就业局举办了多期创业培训班,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

五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不断加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培育市场,强化服务,全县今年劳务输出人数达7.591人,其中向北京、大连、天津等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4.91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679人。并组织参加了省农委、省就业局联合举办的龙哥龙妹劳务洽谈会,206人签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劳务输出有序有组织地进行。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上半年共为4.39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57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616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08 %。应清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2万元,实际清理欠费8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281%。应拨付企业基本养老金1,523万元,实际拨付1,523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好养老保险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XX年8月到现在的参保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录与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符合并轨条件的企业职工,算准企业、职工欠缴的养老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上半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5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 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应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125万元,实际收缴245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96%。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标应清欠30万元,实际完成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63%。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50%,为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12人,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973人。

三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7,682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1%。深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已将供销家电城、三旅社等三家私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中省直单位中加大了宣传力度,目

前石油、地铁、中行、工行、农行等中省直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黑宝山煤矿、黑河市铜山铜矿、一五一煤矿全部纳入工伤统筹,使我县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100%。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养老金陈欠362万元(8户)。对正常缴费的中储粮北方公司544人、地铁877人、电业局242人共3户1663人次审核了个人帐户登记和管理情况,经审核,个人帐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核查率为12%。按省规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14户企业计2,636人次进行了重新稽核,对在县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保局审核一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了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协查认证的办法,上半年共稽核4,398人,稽核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正确使用。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1,476人次进行了年度核审,核查率100%,没有发现骗取、冒领失业金现象。

四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上半年参保单位147户,参保人数达12,480人,完成市计划11,912人的105%,国有企业参保率100%。集体企业参保率为有缴费能力集体企业的80%,私营企业参保率9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率达90 %。年初,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严格的核定,每月准时向地税社保局提供征缴计划,地税、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在失业金的征缴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应征缴失业金57万元,实缴46万元,完成计划的81%。应清欠10万元,实际完成33万元,完成计划的330%。严格执行“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建立了失业保险预警机制,规范了申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资格审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调剂金汇往市局。失业保险业务已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失业人员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33户单位的1,602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64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五是医疗、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6月底,新增参保单位共23户1,775人,参保人数已达到17,388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5%。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并实行了大额医疗补助办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致认可。我县已制定了公务员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但由于县财力紧张,将择机实施。完成了省新目录支付标准,并严格按照新的药品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了85%以上,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致使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比率超过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400人。

(三)加大维权力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强化监察、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和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签订、拖欠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妇女权益等执法专项监察活动,先后监察用人单位126户,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84份、修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条款116处、补发拖欠职工工资56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66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80人,追回拖欠农民工资24万元,处理投诉案件8起,立案3起,查处涉案人员17人。处理和纠正了部分企业、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对每名投诉举报者,做到认真接待,及时登记,并耐心地向他们介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让他们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方法。还组织开展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厂矿、工地、企业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100人次,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举报投诉案件25件,通过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22件,警告3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5万元,退回押金0.9万元,群众举报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仲裁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办案规程,认真积极的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务,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登门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18件,涉及职工461人,已结案13件,结案率72.2%,时效内结案率90%。对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劳动保障局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强化信息系统软硬件等基础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为劳动保障信息的高效传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劳动保障系统局域网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员、编制已全部到位,为局域网正常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成了养老保险数据初始化和数据交换,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和机构,做到了上线平稳、操作合理、运行无差错。三是圆满完成企业并轨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传输,为顺利完成“并轨”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一是开展了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通过对100多户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全面调查、汇总、分析,形成了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二是开展了对全市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年度增资工作,认真审批企业调资方案。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

理工作。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进一步理顺了劳动关系。

(七)改进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劳动保障工作全局,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正确运用理论成果来回答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求得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把工作思路变成工作成果。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焕发出来热情和干劲,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目标责任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夯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要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满腔热情,脚踏实地地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工作中,接待群众要热情,对待下岗失业人员,要倍加关心,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要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们半年来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社保基金存量减少,养老金和失业金的支撑能力下降,在两金的发放上存在潜在的危机。

2、就业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经济发展滞后,致使就业岗位不足、再就业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上门槛过高,还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技能偏低影响其实现再就业。

3、劳动关系不够理顺,维权工作力度不够,用人单位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4、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的质量和效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劳务输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促进就业增长

1、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协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再就业各项税费减免,培训、职介、岗位、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2、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职业培训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培训合力;加大就业培训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今年就业培训力争达到3000人次。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形式上,可采取集中办班、业余授课、电化教学、网络培训等多种灵活形式。内容上,对用工者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基本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加强市场用工信息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推广定单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强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和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探索和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就业方式,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就业。下大力气发展第三产业、劳动密集性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拓宽就业空间,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再就业。全市今年要新增就业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4、积极稳妥地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逐步规范贷款程序和贷款行为,保证这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平衡发展;要不断研究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风险,促进担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作用,形成一个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外联有关省区,下接乡镇劳动力市场网络,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择业、网上管理、网上服务。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认真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实现输出总量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把劳务输出作为兴县富民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

1、开拓进取,广泛开辟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精心组织,全程服务,逐步形成省内、省外和境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新格局,确保全县劳务输出总量达到1万人,创经济收入5000万元以上。

2、建立劳务输出资源库。对各类新成长劳动力、城乡富余劳动力登记建档,实现微机动态化管理,做到性别清、年龄清、技能清,为劳务输出工作打好基础。

3、广泛搜集劳务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通过公共

职介机构、民办职介机构、政府驻外机构、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及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建立信息员等方式,广泛搜集劳务信息,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准确的用工信息,让劳务人员有目的、有组织、有效益地外出务工。加大对用工单位资质、信誉的考察,建立较为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与劳务需求量较大的企业加强合作,签订用工协议,在我县建立符合他们需求的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4、建立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加强劳务输出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努力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责任”五落实,实行用工单位、中介机构、务工人员三方合同制,完善劳务输出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及时协助他们处理好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

5、逐步探索实行劳务输出的企业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县级劳务输出基金。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和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争各项保险整体向前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要积极作好事业单位的参保,规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积极协助地税部门作好失业保险的欠费清理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医疗保险要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政策、规定。要把降低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作为重点,加大对定点医院、药店的考核检查,规范医、患、保三方行为,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质量。工伤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要把法规的宣传和扩面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

(四)继续巩固养老金发放成果

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和规范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和途径,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不漏一人、不差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诺 。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要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把离退休人员管理好,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贫有所济。

(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察执法为保障,全面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逐步形成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及时做好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转换工作。以城镇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底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劳动法》、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监察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特别是私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必须尽快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要积极查处,发现重大群体突发事件,要快速介入,尽快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七)、建立劳动争议预防机制

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第一,重视从源头上预防、调解劳动争议,要继续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要与各级工会进一步密切配合,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第二,加强对有关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敏锐性,对可能发生事件的隐患进行有效的预防、监控、排查和调处,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要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仲裁员的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新时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

总之,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不动摇,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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