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乡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的建材(水泥砖厂、石材加工、搅拌站、加气砖等)、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矿泉水厂、食品加工厂、家具厂等)、纺织、烟草、商贸(酒店、宾馆、超市等)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全面达标任务。到年底前实现所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达标验收合格。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使小微企业的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管理人员满足安全生产基本需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各岗位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达到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要求。
(三)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轻重伤以下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更好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3月4日至3月31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加工并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建材(水泥标砖厂、石材加工、搅拌站、加气砖厂等)、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矿泉水厂、食品加工厂、家具厂等)、纺织、烟草、商贸(宾馆、酒店、超市)等行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级分类建档管理;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规模、数量、种类等基本情况,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督促企业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创标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活动,重点解决对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明晰标准化创建的目的、意义,提高小微企业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组织评审及验收阶段(xx年8月1日12月31日)。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可以聘请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附件:服务机构的名单),自评结果达到相应要求的(小型企业75分,微型企业60分);企业根据自评的结果,向县安监局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评审申请,由县安监局对《申请表》和《自评报告》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组织评审。县安监局对通过评审报告的企业予以公告,并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和牌匾。(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进入,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时限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特成立全乡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xx 乡武装部长
副组长:袁xx 安监站长
成 员:孙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具体负责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林担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贯培训,重点发挥先进企业示范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贯彻,通过座谈会、宣贯会等形式,借助专家力量,对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创标流程、评定标准、体系运行等培训,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在创标工作中培育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各相关单位要把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创标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根据企业达标水平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于未开展创标工作的企业,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强化监督管理;对于已达标的企业,督促企业对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持续改进,使标准化体系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企业安全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持续改善。
xx乡人民政府
xx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