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城管局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开展“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专项效能督查的通知》精神,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四条举措,努力营造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城管执法环境,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透明
具体体现在“三个力度”:其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对
现有广告设置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能精简的精简,能交由市场运作的交由市场运作,扩大户外广告设置权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办结时限由法定20天缩短为10天,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办结时限由法定20天缩短为5天,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构建“绿色通道”等措施,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运作水平,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其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力度。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强化对规范后的自由裁量标准和各项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落到实处。其三,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力度。根据全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组建工作机构,抽调专业人员,按时保质完成清权确权、职权分解、流程绘制、完善配套制度等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栏、案件受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行政职权行使的依据、标准、条件等全程公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客观公正、更加便捷高效。
二、坚持先行先试,创新服务发展举措。
主要措施有三个方面:其一,主动作为,制定服务发展新举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出“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执法,加快职能转变”等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力争在服务重点项目、服务台商企业有新的举措,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优化环境和服务发展上有新的成效。其二,先行先试,制定服务发展新机制。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服务工作。事前建立联系服务项目制度,通过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发放项目跟踪服务卡等措施,主动与项目企业业主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单位和企业的需求,积极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服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事中提前介入,主动协调沟通在建项目企业的渣土倾倒、建筑材料的调运工作;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行为不予处罚,采取指导、劝诫、疏导等手段,帮助企业业主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再进行处罚。通过强化规划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巡查,严防个别群众违法抢建行为,为厦深铁路漳州南站、碧湖生态园建设、市区核心区域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事后通过加强行政指导,积极引导企业主科学设置户外广告、科学布局绿化美化工作,提升企业的形象,打造企业品牌。
三、全面履行职责,打造宜居城市品牌
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其一,完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重点以强化高位督查考评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漳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认真落实市容管理考评制度、市容管理督查整改制度、市容管理考评点评通报制度和新闻媒体定期公布考评结果制度,推进市容环境监管高效化、精细化、长效化。
其二,加大市容环境监察力度。快速整治影响城市环境“脏、乱、差”等六乱的问题,想方设法破解“停车难、占道经营和城市‘牛皮癣’”等城管执法的难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
其三,坚持因势利导、疏堵结合。采取规划小摊点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总结免费发放150部“便民服务车”给社会弱势群体摆摊设点的基础上,试行卖蔬菜摊点一条街,在不影响交通、影响景观的情况下,划出一定位置,提供给困难群众摆摊销售水果,方便居民的需要,实现城管与广大市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和谐共荣。其四,打造精品示范街。积极开展胜利路示范街的创建活动,高标准制定《打造精品示范街管理规范》,抓好市容管理示范街共管联创工作,加大对市容环境的监管力度,提升示范道路的品位,树立城市新形象。
四、开展专项督查,提高服务发展能力
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际效能为切入点,加强三项效能督查工作:
其一,加强效能制度的督查。促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效能考评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八项制度的落实,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其二,加强行政效能的督查。全面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和发展环境建设中涉及效能问题的监督检查。重点抓住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重点项目、服务台商企业的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督查。
其三,加强上下班纪律的督查。推进各单位改进作风,完善管理,推动工作落实,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