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江县档案行政执法联合检查组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我乡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制度到位
一是按档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保证了档案工作“组织、人员、制度、措施”四落实。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此项工作、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财政、民政、国土、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分工配合,为做好档案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办两中心”各确定了一名人员,由办公室一名专人具体负责。二是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逗硬考核,做到了人员到位,领导重视,层层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进一步加大档案征集接收力度,落实了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鉴定、统计、利用等制度,落实了各项保密措施,使其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达到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了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保持档案管理省三级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特别是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同时学习档案局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参加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三是经常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并及时具备相应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手续完备,不随意销毁档案,使本乡档案内容丰富、完整;同时根据江委办[XX]48号文件和江委办函[XX]105号文件关于抗震救灾档案收集整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江档发[XX]19号等文件关于中江县抗震救灾文件收集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文件精神,对我乡地震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等相关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四是认真按时上报各年度统计报表及案卷目录;五是经常做好有关记录;六是按时移交档案及有关资料;七是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检查、除尘,做到了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虫蛀、鼠咬等现象。
三、重视档案基础设施,确保档案管理安全
乡党委、政府对档案基础设施十分重视。在“5.12”大地震后,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在条件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仍对其进行妥善安置。我乡档案室现已基本装修完毕,因此档案管理还不规范。现正加紧整理。
四、工作中的不足
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档案整理有的不够规范,档案硬件设施还未达到要求。档案工作要求较高,我乡目前尚无专业人员及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今后需加强学习,工作更加努力,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积极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以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大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