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近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制定出台了《朔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采用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全市各级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相关线索,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奖励资金已纳入市财政预算。
该《办法》的出台,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积极性,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保证公众诉求畅通无阻,让案件举报投诉有门、有果、有奖,让广大群众能举报、敢举报、愿举报,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