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法务主管
岗 位 职 责:
1、参与起草、审核公司的重要章程、制度;
2、参与起草对内、对外重要的公文、合同、法律文书等法律性文件;
3、代表企业联络外聘律师,独立或协助律师进行诉讼、非诉讼方面的法律事务;
4、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申请等;
5、对公司经营管理、领导决策等提出法律意见;
6、对企业招投标、合并、分离、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7、配合人力资源、业务等部门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
8、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 作 权 限
1、公司经营管理、经济活动的建议权;
2、法律事务的代理权;
3、合同审核的决断权;
4、证据现场的保护、收集等建议、调查权;
5、要求协助调查部门的配合权;
6、部分法律事务的现场、当庭决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