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2024-11-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的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是学生校园全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学生身心安全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决定成立安全工作机构,其组成人员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许柱副组长:于玲
    成员:各处室主任及校委会全体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杨季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2、安全保护小组:
    组长:杨春季副组长:潘国明
    成员: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全体成员;各年级组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
    在上级政府和教育、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安全保卫小组按学校安排具体负责学校财产及学生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政教处
    1、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各班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各班期末年终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考评;
    4、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5、其它与安全教育有关的工作。
    教务处
    1、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检查各班学生的考勤工作,制定学生考勤有关的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图书阅览室、各实验室、微机教室、语音室、电子备课室等有关人员经常性的检查教学设施、器材、药品的使用安全情况,
    4、负责处理与本处室有关的其它安全工作。
    总务处
    1、与教务处一起对教学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更换;
    2、负责对教学楼、教师宿办楼、综合楼的公共设施、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负责制定学校财产安全保护的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做好本处室安全检查记录。
    办公室
    1、协助校长做好各处室及有关人员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2、负责有关安全工作资料(上级文件、规章制度、目标任务书、检查记录、值班安排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向上级报送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4、负责处理其它有关的临时性事项。
    年级组
    1、积极配合学校有关处室抓好本年级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年级各班的安全纪律教育和考勤工作;
    3、负责处理本年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其他问题。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
    在职能处室的直接领导下,全面抓好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既注意身体安全,更要注意心理安全,保证身心得到安全健康发展。
    1、利用晨会、夕会、主题班会、参观展览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利用板报、专栏、小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加强安全纪律考勤和保持经常性的与家长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每日学生的活动情况,与家长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4、做好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咨询,及时向学生提供心理安全信息,加强心理安全教育指导;
    5、负责本班学生伤害事件的报告。凡发生重大的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都应向学校报告,属于严重伤害(亡)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6、科任教师协助班主任老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加强当堂学生的考勤,对于无故缺课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三、纪律与要求
    1、学校建立安全设施检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各有关处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地做好各自的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马虎和疏漏。
    2、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建筑物、实验器材、药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及时更换,及时排除隐患。
    3、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事件的第一报告人。若事件发生时,班主任不在而其他教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有责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在2小时内口头上报,24小时内书面上报教育、安监部门。
    4、若学生遭遇敲诈、抢劫、殴打等社会不法侵害时,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5、如果学生正在上课,突然发生地震、暴雨等重大自然灾害时,班主任及当堂科任教师应积极做好稳定学生思想工作,按照紧急预案组织学生有秩序的撤离至安全地带,严防下楼拥挤、踩压、甚至跳楼等伤害(亡)事件的发生。
    6、保护学生不受伤害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对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的,或者目击学生受伤害而置之不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要进行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予以停职或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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