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今天讲演的题目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着力提高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执掌全国政权以后始终面临和需要不断探索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确立和不断完善,群众的婚育观念、法制意识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仅是贯彻中央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做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广大计生工作人员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才能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转变工作模式,提高计生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当前,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包括《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在内的完整的行政法体系,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保障、规范和监督,同时也对政府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就计划生育工作而言,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法制体系,明确了人民群众依法生育的义务,赋予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力。可以说,能否严格依法开展计生工作,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也是对基层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验和锻炼。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依法行政的水平还不容乐观。工作中,我们有的干部认为计划生育条条框框越来越多,束缚了手脚,还有不少人存在“实际情况复杂、群众素质太低,不采取强硬措施不行”的错误认识,对过去那种动辄拆房牵猪的简单粗暴做法还依然迷恋。凡此种种,都是在过去旧的体制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陈旧思维模式,违背了“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成为制约一些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思想桎梏。因此,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基层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注重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思想观念上,不能仅把育龄群众看作计划生育的对象,更要把他们看作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公,当作我们服务的主体;在工作目标上,不仅要完成人口控制计划,而且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由“以量为限”的工作模式逐步向“以人为本”的工作模式的转变;在工作措施上,不能只问结果不问经过,而是要通过规范的行政行为、正确的利益导向和人性化的优质服务来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拓展工作领域,提高计生工作的优质服务水平
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群众思想的进步和需求的提高,也必然带来计生工作领域的拓展,原有的计生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多元化的需要,也不利于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应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依靠优质服务丰富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中,要把优质服务理念及其运作方式与降低生育水平、保障群众生殖健康、增进家庭幸福统一起来,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要大力发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产业,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科技创新。要进一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功能。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水平上来。要认真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广泛开展以送技术、送药品(药具)、送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送三下乡”活动,积极推广和应用避孕节育的新技术、新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实行孕前、产后、术后随访制度,全面开展以查环查孕查病为切入点的生殖保健系列服务。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对流动人口不歧视的原则,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涉农部门的行业优势,整合人、财、物力资源,对计划生育户实行政策倾斜、项目引导、科技扶持及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服务的工作新格局。要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妇幼保健资源整合的改革,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社会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好效果。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计生工作的利益导向水平
在法制不完善、群众自觉性不高的情况下,依靠严格的行政制约和严厉的行政处罚,对推进计生管理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不断健全,群众思想素质不断提高,计生工作的制约措施必须作相应调整,才能不断适应形势的需要。就目前来讲,我们应把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生育观念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并借助经济的手段,建立利益导向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进行优待和补偿,从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激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要注重加强政策推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在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限制政策的基础上,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包括集体收入分配、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计划生育家庭适当照顾的社会经济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采取政府拨款、社会集资、鼓励捐助等方法,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用于放弃二胎生育户和独生子女户的奖励、二女计生困难户的帮扶、二女户的保险补助、对计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开展免费科技培训等。同时,要积极推进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财政、扶贫单位和乡镇“三个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建立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养
老保障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水平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多层次、多侧面、多因素的复杂问题,由单一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口计生工作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坚持综合治理。而且从本质上讲,人口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所以,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人口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项工作。要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要坚持专业队伍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自觉参与。在实施计生工作社会综合治理的过程中,特别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实行计划生育责任“捆绑制”,将乡镇联系领导、后盾单位、驻村干部与该乡镇计生工作进行捆绑考核。要将计生工作成绩作为年终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离任审计、追踪奖惩制度,从重从严查处违纪、失职行为,杜绝“人走责免”。要把基层党组织、党员“挂牌亮身份,致富奔小康”的基层党员评议和评优评先活动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挂钩,进一步明确乡镇干部、县直建整扶贫工作队员、特困村选派驻村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责任追究措施,让干部与领导同频共振,切实解决“领导干部热,一般干部冷”的问题。同时,要吸收当地的社会贤达、德高望重的人做计生协会的工作,依靠他们组织、发动、带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从而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计生工作上新台阶。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