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
xx年,县下达的指标任务为12.2亿元。1—9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90122.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73.87%,同比增19.19%。其中:批发业完成2274.7万元,同比增21.88%;零售业完成55342.2万元,同比增17.39%;住宿业完成1558.9万元,同比增23.96%;餐饮业完成30947.1万元,同比增22.11%。
二、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xx年1—9月累计屠宰生猪26000头,为全县人民提供鲜猪肉300余万千克。检出病害猪184头,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xx年是《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加强县境内成品油市场监管。
开展对县境内29座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年检工作。
xx年将开展以下工作:
1.明确、细化加油站责任,增强加油站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成品油经营者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成品油经营者日常用电、用火安全以及其他安全防范工作责任,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继续加强对成品油市场日常监测力度。
四、做好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
充分利用盐政管理所职能,认真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盐政执法,加强对全县15家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四个大型超市、三个主要乡镇集市、一个农贸市场和县城范围内的47户食盐经营户的监管。
五、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酒类专卖管理工作,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入手,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酒进入我县市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目前共完成网上备案273家。
六、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我县自xx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已在全县8个乡(镇)建成84个“万村千乡”农家店,xx年计划建设10个农家店,目前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正在准备迎接市级检查验收。
七、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xx年**县建设回收站(点)20个,已通过市政府验收。xx年建成**县分拣中心,但未通过市级验收。
截至目前,我县未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的要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八、按照市县要求开展“创绿”工作。
xx年,**兴亚风情园争创国家“四叶级绿色饭店”,目前创建工作完成,准备迎接市级验收。
xx年将积极做好 “绿色饭店” 创建工作,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xx年将积极做好 “绿色饭店” 创建工作,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九、继续推进“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促销等活动
履行好**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做好家电下乡备案工作。目前备案网点45个,其中太阳能备案网点12个,电脑备案网点5个。
十、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做好乡镇集贸市场试点建设工作。
xx年,**县西街口农贸市场列入省级试点,目前建设工作完成,正做好市级的迎查验收工作;板桥农贸市场列入市级试点,但目前进展工作不理想。xx年,争取有1—2户农贸市场建设列入市级试点。
十一、履行好县诚信办公室职责,做好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开展此项工作难度较大,需要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另外,建立和完善全国性的统一的企业和企业家信用档案,把失信者的行为记录在案,使有不良行为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及加强对企业信用行为的舆论监督等措施是诚信社会建立的有效途径。
十二、做好我县六家昆明市样本监测企业的监测工作
按市商务局相关要求,我局对**金方购物广场、**县云立商行二店、云南华联集团**华联超市、**县方国超市(双龙购物广场)、**县鑫瑞物资建材有限公司、**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六家昆明市
样本监测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认真分析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等相关材料,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把食品安全问题截留在流通环节的第一关,同时保证我县四家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流通市场秩序井然;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正常供应。
十三、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食品。
十四、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重,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