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述职报告215(一)——林业局综治工作
XX年,局综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对照全市XX年度综治工作要点,积极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狠抓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助力我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和顺利实现“三大目标”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主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系统内综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林业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黄卫民任组长,各区域林业站、局属各二级单位和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副局长何东立负责具体工作,确定了杨圣林同志任综治联络员。充分发挥本局党政班子成员和局综治领导小组成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本局综治工作的领导。凡上级布置的综治工作,都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形成决议,并督促工作人员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二是将综治工作有关要求列入本局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对在综治工作中渎职失职的人员,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健全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值班管理,由班子成员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确保局机关、机关住户区和林地的安全。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机关和林区安全稳定。一是加强机关及住户区安全防范。今年上半年,我局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更新了即将过期的消防设备和老化电线,机关小区内增设摄像头,值班室更换防盗门,确保了机关和住户区的安全。二是在林区增设防火设施和物资贮备。今年,我局在全市新建设3个森林防火预警自动气象站、4个镇村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和3个卫星防火通讯基站,确保了林地密级区域的林地安全。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矛盾化解。每月由局综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安全隐患、国有林场、林地和涉林企业进行进行综治工作检查,排查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处理,使我局今年未出现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本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促进全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地努力。
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天网行动、天网二号行动、野生动物保护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上升的势头。全年共查处涉林案件3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林业行政案件25起,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全年共受理网上投诉案件5起,信访案件8起,查处率、回复率均为1%。全年我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指标及森林受害面积均控制在.3‰以内,实现了全年无人员伤亡和无重大财产损失的目标。
这一年来,我局综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离市委、市政府和综治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某些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今后,我局将继续履行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紧紧围绕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办的周围,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加大综治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抓好综治工作的落实,为创造安定和谐的市域环境,助推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现“三大目标”作出更大的努力。
综治工作述职报告215(二)——商务局综治工作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狠抓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我局的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今年综治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维护本局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职责,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负起我局的政治责任,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的各项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了综治工作责任制
1、根据工作需要,局成立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了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大力构建平安城市、和谐商务。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我局为确保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局主要领导对综治工作全面负责,各企业负责人具体负责一线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明确分工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群体管理的系统,使我局的综治工作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有人抓,推动了综合治理工作层层落实。
二、宣传动员,提高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的认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影响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到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提高全系统干职工对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综治工作宣传,一是会议宣传,在年初局党组会议上将综治工作列入议题进行研究,经常在系统内企业干职工和企业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强调综治工作,严格要求各单位能加强对干职工的宣传教育,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不参与违法的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标语宣传,局机关和各股室经常张贴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标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综治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通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的评比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综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系统内综治工作
一年来,在本局的综治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充分发挥本局党政班子成员和局综治领导小组成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本局综治工作的领导。凡上级布置的综治工作,都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形成决议,督促综治领导小组成员抓好落实。
2、健全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制。一是在完善本局综治维稳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明确所属单位一把手为单位综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负有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将综治工作有关要求列入本局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健全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每逢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都能督促办公室作好值班安排,由班子成员带班,干部值班。切实加强节假日的治安工作,确保了本局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
3、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到系统内企业以及有关单位进行综治工作检查,排查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处理,使我局今年未出现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本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促进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地努力。在局系统内直接责任的工作环节上,经常性督促局系统内企业落实综治工作,并将综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经济挂钩。定时或不定时地组织系统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到企业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或不安定因素,及时进行处理和化解。
4、切实按照综治工作要求,每季度在党组会议上研究综治工作达一次以上,确保县综治委布置的综治工作得到落实。
这一年来,我局综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同上级的要求和综治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一些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工作。
今后,我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抓好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为创造一个安定的环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作出自己的更大的努力。
综治工作述职报告215(三)——民政局综治工作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强化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各项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管理
根据有关综治工作文件精神,我局调制定了综治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综治工作职责,并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目标明确的综合管理局面。不断完善信息保密、安全防范、信访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各项工作,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目的,增加了综治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学习宣传,营造综治气氛
作为市“xx普法”先进单位,我局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出发,将综治工作同结合民政系统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学习、“微型党课”等形式,不断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平安清明宣传日”等活动,向全社会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宣扬文明祭扫新风尚,营造了“人人关心社会治安、人人参与社会治安”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社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实践证明,生活困难的基层群众如果得不到必要的关心和救助,会由此引发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我局作为关注民生,解决民生的职能部门,今年以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救助力度,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化解了社会矛盾。
一是全面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完善并出台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主要提高了救助资金额度,按照全市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8万元,高于宁波市标准要求;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把当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自负医疗费用大于其家庭上年度经济总收入的困难家庭也列为救助对象;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和标准,将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散居孤儿等救助对象在基本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补偿、赔偿和其他补助后的救助比例和救助金额分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新增了特殊病种及门诊救助范围,在原先1种特殊病种基础上又增加了8种病种的门诊可以参加救助。
二是开展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向全市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对象等7类困难群众以城镇每户15元,农村每户12元的标准发放节日生活补贴共计96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276户;向12.9万名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发放了春节慰问金6693.5万元,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助房工作。全年共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26户,超额完成市民生实事工程15户的任务要求。
四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全面实行关爱型分类救助服务,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全面落实巡查制度,定时上街上路巡查,特别是在特殊天气和节日期间,对全市范围内的外来及本地流浪乞讨人员以及精神病人进行摸底排查,明确重点救助对象,及时掌握情况,发现一起救助一起。今年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69人(次)。
四、 加强信访调处力度,化解纠纷矛盾
今年以来,转业士官和企业下岗志愿兵群体这两个群体多次群体性上访,维稳工作任务相当艰巨。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特别加强了敏感时期的情况关注,开展了细致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的活动情况,同时按照坚持过细、动情、关爱原则积极做好对有诉求的挑头人员的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维稳任务。此外,我们也做好了移民等其他群体的信访维工作,确保了社会稳定。
五、加强内部安保建设,提升防范能力
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通过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切实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在台风雨雪等灾害天气前,局领导都会带队对老年公寓,救助站,福利院等单位进行安全重点检查,并全面落实值班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工作领域出现的重大治安隐患和重大治安事件会第一时间做好报告。完善了安保设施,办公楼都按要求配齐了防盗、防火设施,财务室安装了专用防盗门,有效防止了盗窃案件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年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各种新的矛盾也会随时出现,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大量存在,综治工作的难度依然很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综治目标要求,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增加新措施,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