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刹五风、转作风、促发展的纪律规定

2024-12-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根据《xx县教育系统狠刹违规赈酒实施方案》和《xx县教育系统开展“刹五风、转作风、促发展”活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特作如下纪律规定,请全体教师自觉遵照执行。

一、不不准操办和参加婚丧嫁娶以外的赈酒行为。

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程序报批。

三、严禁学校教师参与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学校教师因工作态度粗暴,工作责任不强,教学工作马虎,家长反响大的,取消年终或期终一切奖励,同时按制度实行处罚。

五、教师对自己所分管的学校工作,因工作不积极,受到上级通报或批评,给学校工作造成影响的,取消当年部门津贴,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不得进入二档或一档。

六、教师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拈轻怕重,只讲待遇,不讲效率,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等一切奖励,同时上报教育局。取消年终一切奖励。

七、参与违规赈酒者,给违规赈酒的当事人送礼金作顶风违纪处理,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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