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主持学院团委全面工作,处理团内日常事务,召集并主持学院团委委员会议, 团员大会。
第二条 负责制定和提出学院团工作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汇报工作,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和重视。
第三条 代表学院团委参加上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校和上级团委的指示,负责与学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做好协调与监控。
第四条 指导学院各个团支部开展工作、抓好团干培训,加强对团干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发挥团干能动作用。
第五条 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组织团员学习,深入基层,主动关心团员青年,密切注意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
第六条 抓好团的组织建设、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七条 在德育处密切配合及指导下,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进一步提高校园文化建设质量。
第八条 做好团员的推优工作,向党组织输送合格人才。
第九条 负责团费的上缴和使用的审批。
第十条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校团委书记职责(2):
一、主持团委日常工作,执行团委的决议。调查研究,掌握实际团组织状况和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团的思想、组织建设的建议,当好团委会的参谋和助手。
二、以身作则,带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同志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章的规定,想方设法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会交给的任务。
三、组织团员和青少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有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学习英雄模范;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思想政治教育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改革和活跃中学团的各项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四、大力加强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团员增强团的观念,履行团员义务,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宣传和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起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同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加强与党支部的联系,加强各团支部与党员教师的联系。要求团员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学习任务。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五、围绕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青少年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积极支持和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参加社会的公益活动。
六、经常深入团总支,指导团总支开展工作,做好各类团干部的培训工作,促使各支部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
七、选拔和培训学生团干部,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休息,注意培养学生干部的组织工作能力。
八、协助学校党组织做好教工团员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充分发挥青年教师主力军的作用。
九、执行民主集中制,经常向党支部及团委会请示汇报工作。维护团委会成员之间的团结,做团员、青少年的带头人和知心朋友。
十、关心少先队活动,协调团组织和政治思想教育等负责人的关系,与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互相配合开展工作,搞好团队衔接工作。
十一、依时收缴团费,管理好团活动经费。
十二、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和团委资料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