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培育工作规划

2024-12-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xx”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以能力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创新内容,改进模式,完善制度,开展了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了干部整体素质,有力地保障了税收事业的不断发展。

“xx”时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税收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为适应“xx”时期税收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作风纪律好的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根据中央《XX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总局《“xx”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省国税系统“xx”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总结近年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未来五年我市国税工作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按照领导干部、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和基层一线人员“三支队伍”分类培训的格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业务本领、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保障体系,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全市国税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适应国税事业发展需要,围绕全市国税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遵循干部的学习、工作和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

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大力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和基层一线人员的培训,大幅度提升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和机制建设,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和干部素质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注重提升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以观念创新为先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全市国税事业发展的需求和干部队伍状况,构建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有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大幅度提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构建系统化、科学化、可持续的人才结构,推动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到2022年实现以下目标:

以领导干部、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基层一线人员“三支队伍”培训为重点,全面落实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完善自学引导机制,鼓励干部通过自学提升自身素质。至2022年,全系统人均脱产培训时间不低于500个学时,个人自学时间不低于600个学时。

按照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库建设工作,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的培训。完善使用机制,发挥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的带动作用,提升全员培训质量。至2022年,全系统省局级税收业务专家、市局级税收业务标兵和区(县)局级税收业务能手分别达到1%、5%和10%。

适应基层税收工作的需要,完善培训内容和方法,加强基层干部税收专业素养和岗位技能的培训。至2022年,全系统区(县)级局以下单位95%以上的人员财会、税收、法律、计算机等基础知识和岗位技能达到设定的培训标准,能够熟练掌握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根据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至2022年,全系统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层次人员达到4%以上。具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当水平的人员达到60%以上,具有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软件工程师、计算机二级证书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达到30%,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审计师、计算机三级以上证书之一的人员达到8%以上。

按照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完善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省、市、区(县)、分局四级联动、相互协调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建立更趋完善的学习培训质量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全面普及应用远程教育等新型培训渠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至2022年,全系统省、市局级兼职教师队伍达到150人以上。

(二)基本任务

1、领导干部培训。以增强政治素养、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培训。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任职培训制度,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读书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五年内对全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一次更新知识培训。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总局、地方党政干部培训或选送到高校脱产学习。科级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20学时,五年内累计参加培训的时间达600学时以上。

2、一线人员培训。以深化“六员”岗位技能培训和全员税收基础知识培训为重点,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的培训。一线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自学时间不低于120学时。定期开展岗位技能竞赛,积极参加省局每三年内组织一次全系统业务竞赛活动,市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等岗位技能竞赛。各单位定期组织基础知识达标考试,省局安排五年内抽考一次,市局计划每三年抽考一次,区县局应每年组织一次。至2022年全系统95%的一线人员按照岗位标准完成培训达标任务。

3、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培训。遵循“紧缺人才抓紧培训,专业人才重点培训”的原则,加大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的培训力度。依照知识拓展、提升能力、培养使用的要求,按照征收、管理、稽查、信息和综合等类别,加强省局级税收业务专家人才、市局级税收业务标兵和区(县)局级税收业务能手的选拔。依托扬州税院和省税校,从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和特长、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加强省局级税收业务专家的培训,各级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160学时。发挥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在课题攻关、业务培训等方面的作用,选聘部分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提高全系统业务培训能力。

4、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培训。坚持培训者优先培训,建设一支懂教育、晓税收、善管理的复合型、专家型教育培训者人才队伍。加强培训管理者培训,市局每两年举办一期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者专题培训班。按照培养复合型、专家型教育培训人才队伍的需要,加大对兼职教师的培训力度。兼职教师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五年内累计参加培训的时间达600学时以上。

5、学历(学位)和职称教育。有计划开展学历(学位)和职称教育,采取在岗自学和院校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干部以多种形式(重点提倡和引导在岗自学的方式)提升自身素质,不断优化干部学历(学位)和职称结构。加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学历(位)人员的培养,争取到2022年全系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位)人员达到4%。每年组织30人参加会计师、经济师、计算机二级证书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并力争考试通过率达到80%。每年组织15人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审计师、计算机三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力争达到40%的通过率。

三、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方法与途径

按照“xx”教育培训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国税干部的素质状况,拓展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促进教育培训质量的全面提升。

(一)重点内容

1、全员培训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重点组织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形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优良传统教育等。

反腐倡廉教育。构建国税系统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政纪法纪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总局、省局关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文化素质教育。开展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提高干部的科学素养;开展文化、历史、哲学等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促进人文精神养成。开展身心健康教育,塑造健康人格,促进身心和谐。

基础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以财务会计、税收业务、法律法规、微机操作、公文写作等为基本内容的基础知识培训。财务会计方面,按照中级会计实务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税收业务方面,重点培训税收基础知识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基本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方面,重点培训《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涉税部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微机操作方面重点培训windows操作系统、word应用、excel制表及常用计算、局域网基础知识及网络常用配置、internet互联网知识,以及综合征管软件、公文处理等基础应用软件操作。公文写作方面重点培训常用应用文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技巧。

2、分类培训内容

领导干部。加强政策理论培训,提高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加强领导艺术、管理科学知识培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能力。加强思维方式、创新意识的培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加强团队建设、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带好队伍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一线人员。突出一线干部特别是“六员”岗位技能培训。对办税服务厅人员,重点加强纳税申报审核、综合纳税服务、发票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对税收管理员,重点加强税源管理方法、征管工作流程、纳税评估方法、税收经济分析、税款核定等内容的培训,使其能够运用掌握的知识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依据政策认真处理。对税务稽查人员,重点加强税收政策法规、财务会计知识、查账技巧等内容的培训。对出口退税管理人员,重点加强出口退税政策、受理审核审批出口退税等内容的培训。对税收分析人员,重点加强计会统知识、数理统计理论、税收分析方法、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等内容的培训。对反避税人员,重点加强国际税法、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反避税方式和方法等内容的培训。

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在税收政策法规方面,主要学习和培训各税种最新政策法规、纳税申报表的审核与分析、征管难点分析、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技巧、典型案例分析等。在财务会计方面,主要学习和培训企业会计实务,包括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小企业会计实务等;财务软件应用,包括常用财务软件的功能、操作,会计电子信息的采集、加工和分析等;会计和税法差异,包括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系统比较,要求能对照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调整,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理工作等。在计算机操作应用方面,主要学习和培训excel高级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数据的计算、查询、统计和分析等)、计算机日常管理与维护、财务软件的操作流程及查账技能、综合征管软件操作应用等。

(二)方法与途径

1、大力开展岗位练兵。采取以师带徒、以考促学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和业务能手竞赛等活动,提高干部岗位技能。发挥兼职教师的的优势,组织送教上门活动。发挥业务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搞好传帮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2、积极引导业余自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更新学习理念,定期组织读书会、研讨交流、学习论坛等活动,引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通过制定个人成长规划、推行教育培训学分制、完善自学奖励机制等措施,鼓励干部报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

3、全面推行在线教育。进一步完善在线教育系统功能,构建功能完善、操作便捷的培训平台,实现干部在线学习、网上考试、培训管理、业务交流、考核评估,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率,有效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

4、不断强化实践锻炼。选择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建立培训实践基地,组织干部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流程,学习成本费用核算知识,变“纸上谈兵”为“实战演习”,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岗位技能。注意收集整理业务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地对本单位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四、保障措施

加强教育培训保障措施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完成“xx”教育培训目标的关键。各单位要在基础、制度、机制等方面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教育培训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一)健全基础保障措施

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与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联合办学。全系统要因地制宜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配备和完善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并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提升教育培训保障能力。坚持为我所用、注重实效的方针,依托企业等开辟各类培训实践基地,为干部提供丰富直观生动的实践课堂,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干部培训基地体系。

2、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内外资源,有针对性地选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和教学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提升兼职教师授课水平。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加强兼职教师管理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实行首席兼职教师选聘制,建立兼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采取脱产培训、高校进修、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等多种措施强化师资培养。在全系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3、推进教材体系建设。进一步开发案例式活页教材、网上课件、电子化教材和配套读物;建立纳税服务、稽查、纳税评估3个通用模拟平台,模拟真实工作场景,涵盖主要工作流程,配备主要操作应用软件和相应资料,使培训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业务知识与岗位操作技能的同步提高;借鉴和推广基层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经验、方法,把基层的典型经验和案例研发成为指导性的培训课程,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逐步建立贴近实际、方便实用的教材和课程体系。

4、保证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各单位要树立干部教育培训投入是最有效益投入的理念,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使教育培训经费随着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培训项目审核,保证专款专用,并做到精打细算,杜绝浪费,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二)加强制度保障措施

1、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管理。对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大力加强学风学纪管理,完善学员考勤、请销假及外出管理等措施,完善学员学习培训考核鉴定办法和培训证书管理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员学习态度、学习效果的考核,并把学员的学风和学习纪律作为考核鉴定的重要内容。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实行培训班跟班制度,由组织单位派出联络员跟踪了解培训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完善班委会制度,每个培训班都要建立班委会,加强自我管理,组织开展党团和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培训信息库),如实记载、全面反映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和学习结果,为今后干部培训和使用提供参考。改革考试制度,对基础业务达标及相关级别的考试,试行开卷考试的方式,将考试由注重知识掌握程度测试,向突出操作能力测试转变。

2、完善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会同培训机构研究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每次培训结束要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行“教考分离”管理模式,培训机构负责项目制定和实施,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并组织跟踪问效,深入考察学员学习效果和实际应用能力及工作水平提高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到XX年,在全市普遍推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3、探索推行学习培训学分制。制定“学分制”管理办法,根据国税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兼顾干部成长的个人需求,设置干部培训课程体系和学分分配体系,坚持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鼓励自愿参训、自主选学,干部可以通过在岗自学或脱产培训完成规定学分,并将学分完成情况纳入干部培训档案管理。教育培训部门及时公布培训计划,干部依据培训计划、岗位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制定个人学习培训计划,自主选择脱产培训项目,单位对个人学习计划的实施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支持。

(三)完善机制保障措施

1、完善需求导向型培训计划生成机制。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把培训需求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以此为依据设计培训项目,提出培训计划。要严格按照培训项目和计划安排组织调训,加强培训对象的资格审核,确保训需一致。科学合理分配和使用培训资源,组织调训应切实注重需求,严格资格审查,按照工作需要和培养目标确定培训对象,既保障干部参加培训的权利,又合理有效地利用宝贵的培训资源,实现教育培训由传统的行政推动型向需求引导型转变。

2、完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客观公正、突出重点、重在激励、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对教育培训的考核评价。加强对各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培训组织工作进行考核,着重检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培训任务落实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各类人才培养成果及人才库建设等情况。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将教育培训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3、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要深入研究调动干部学习积极性的激励措施,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激发干部学习积极性。一是对获得“三师”、计算机三级以上证书等资格的人员,获得更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在各级业务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人员,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并在评比表彰中优先考虑;兼职教师授课、人才库人员参与课题研究等,给予相应物质奖励,以调动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二是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脱岗学习,待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要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三是建立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培训与使用、培训与考核、培训与奖惩紧密结合,引导国税干部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激发干部自觉学习、积极参训的内在动力。

五、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相互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xx”教育培训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识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教育培训工作统筹部署,全面负责,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精心谋划,科学部署,切实抓紧抓好。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和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切实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创造的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学科、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提出推动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

(二)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合资源,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分级管理,市局主要负责系统内科(股)级干部的培训,区(县)局重点抓好所属单位一般干部的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六员”的岗位培训和各类骨干人才培训。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和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出培训需求,提供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培训项目的筹划,配合教育部门和培训机构搞好培训项目的实施,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教育培训管理者事关教育培训事业的长远发展,各单位要关心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健全管理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加强对教育培训管理者的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培养一批敬业、精业、勤业的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教育培训管理者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开展以学习、研究、锻炼、成长为主题的练内功活动,努力提高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本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努力在政策指导、沟通协调、信息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做到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向培训对象和培训机构了解情况,多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单位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三是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在年度总结表彰工作中,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获奖单位与个人,给予应有奖励,推动教育培训管理队伍素质与绩效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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