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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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东街道办事处,位于**市区东北部,版图面积26.7平方公里,5个社区,26个居委会,4.2万人,其中流动人口3600余人。建设和谐、稳定、安全的政治环境,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乡镇办事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如何创新理念,强化措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重大的课题。近年来,市东街道办事处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抓好辖区稳定、推进城市化进程,做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有力的促进的全办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近年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全国上下改革开放,以及东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辖区稳定工作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由原来的邻里纠纷、干群关系转变为追求经济利益、民主权力和政治地位为主的矛盾体系。即是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转变为利益杠杆为调节体系所产生的矛盾冲突,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于是围绕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宅基地、承包田、农民负担、计划生育以及开发商与占地群众等利益冲突已成为当前矛盾的主体。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东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五个方面入手,做好辖区稳定、安全工作
(一)倒序选村,重心下移,合理配置包村工作资源与力量
办事处紧密结合东区开发实际,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法,落实一岗多责,合理配置包村(居)工作资源和力量配比,职务越高的包情况越复杂的村(居)。即将现有26个村(居)分类、排队,确定现有14名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任包村组长,再由班子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优秀中层中,选出其余12名包村组长。这12名包村组长,得票少的先挑村,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排名在后边的再挑村,以此类推,职务越高的任务越重。同时,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包村工作落实一个“包”字。对村(居)班子调整、纳新党员,旧村改造、项目开发,特别是对重大经济活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表决会议,包村干部要参加,搞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签字。同时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包村干部、社区书记,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改变以往凡事即找主要领导要解决办法的无序局面,既提高了办事处干部在村(居)中的威信,又不断锻炼、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及时发现,适当调整,集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办事处加强了重点村居整治工作,将解决近年来东区开发次生出的积压遗留问题,当做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对天王堂、郭集、北张、郑家等遗留问题较大,群众集体反映强烈的6个村(居),配强力量,集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活动。目前,对郑家、北张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天王堂因开发商造成的烂尾楼工程,一方面拨付部分资金安抚受骗群众,一方面走司法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封存58户楼做为财产抵押,维护了居民的合法利益。办事处原办公楼也已经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几个重点村(居)群众的情绪稳定了,班子也更团结、有力。
(三)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努力促进工作开展有秩序、有实效
办事处结合近期发现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做了工作程序和纪律方面的要求。一是针对近几年多个村(居)因开发占地,资金数额较大易出现问题的实际,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财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以办事处文件引发了《市东街道办事处村(居)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各村(居)每月必须到核算中心下账,并与每月5日民主议政前张榜公布。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需召开由包村组参加的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到会人员签字,再由办事处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核算中心提取款项;凡是牵涉兑付到户的款项,由村(居)班子提供出分配方案、到户明细表,再由核算中心统一协调银行以存单的形式支付。二是以文件的形式引发了《市东街道办事处统一收款收据管理办法》,建立专门帐簿,登记收据的购、用、存、销、数量及号码,收据要由村(居)会计专人负责,规范管理,并负直接责任。管理人员有调动的,需提前上交收据并结清核消。三是办事处内部也规范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开支情况由办事处主任在班子会议上公布,凡是较大支出、项目付款等均由承办人员提交预算,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支出,办公费用在报销时,均需提供费用清单,否则不予办理。四是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要全权负责工程监管(工程质量、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养护、维修、决算、结算等)。工程款对付原则上由办事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该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五是进一步强调了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社区书记,村(居)班子、主任严格24小时信息畅通。发现一例手机不开或不接的立即告诫,两次的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职务。严格落实特殊时期值班制度,无故不到岗的,严肃处理。
(四)健全网络、点面结合,确保重要时期稳定工作不留死角
迅速建立三个网络,即情报信息专群网,党工委书记、分管书记、信访助理、社区书记、各村居书记为信息员;重点责任防范网,对几个重点部位,每个部位一名社区书记,一名派出所副所长负责;综合整治排查网,各包村(居)干部负全责,实行日报告,周汇总制度。严格163机制流程,及时有效解决萌发的问题。各社区,包村干部,划片分组,对辖区宗教场所、xx练习者,及其它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巡视或监控。同时,向科技要警力,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实完善三级防控网络,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并举措施,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目前,办事处又新增治安探头176个,有效改善了辖区治安状况。同时,加大辖区安全监察力度,特别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健全机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定位在宣传教育培训上,增强各行各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及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织密安全监察网络,做到无死角、无疏漏。
(五)借鉴经验,结合实际,对村(居)工作实行量化考核
为充分调动村居班子积极性,强化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借鉴2个兄弟办事处的经验,结合办事处实际,在做足做细调研和反复征求班子成员、社区书记、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对村(居)“两委”干部工资待遇及目标考核的暂行办法》,村居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实行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制,固定工资及其他成员的误工补贴均有村居自行发放,但必须结合本村集体收入、人均收入等因素,并召开有关会议确定。绩效工资统一由办事处负担,结合对村(居)的考核情况发放。考核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四大部分,20个小项。每一项都有相应的分值。现各村(居)班子积极性空前高涨,各项工作落实力度明显加大。
二、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问题的原因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也卓有成效,但是还存在许多机制、政策不配套及滞后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一是面对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足,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这就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丑恶现象的增加。
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外来人口逐渐增多,由于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

三是文化上的因素。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特别是村(居)文化相对缺乏,赌博迷信,及与之相对产生的形形色色处于正斜边缘的教会,正悄悄蔓延,成为诱发多种不稳定因素的社会毒瘤。

四是组织上的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变迁和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的改革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各结构要素之间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大量非稳定因素产生。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组织,及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乡镇职能机构受限太大,还不能真正实现依法办事,各职能站所大多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临时应急成立的机构,如城建办、安检所、信访办、610办公室等机构,大多只有协调、教育职能,在处理群体事件及安全检查时力度不够,遇到不配合等问题时只有逐级上报,而没有处罚措施等强制措施。四是乡镇办多重管理职责不清,许多企业只服从系统管理不配合办事处的工作。


五是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个别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虽然也配备了安全人员,制度也上了墙,但是,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真正实现安全管理。
六是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旧村改造也像雨后春笋一样显出勃勃生机,一部分村(居),也确实得到了实惠,象我办的宣家村,几乎是整体改造,而且是开发商与村(居)民互惠互利的成功典范,但是,有些村(居)缺少房地产开发知识,在与外商联合开发项目时,自身利益难以保障,大部分利益由开发商所得,甚至个别村居在合同签定上,缺乏专业知识,掉进开发商设下的陷阱,让村居集体和群众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引起群体性事件。加之最近开发建设项目逐年增多,个别开发商克扣、截留农民工工资,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村(居)组织建设,完善综治配套组织
实践证明,一个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深入实践和推进村(居)党组织班子的“直选”工作,夯实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村(居)治保会、村(居)调委会等基层综治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充实人员力量坚强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他们的地缘、人员优势,发挥他们在维护基层农村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组建治安义务巡逻队,充分挖掘民力资源,利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志愿者队伍,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要发挥派出所、社区保安队,作为治安巡逻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完善健全辖区群防群治网络。
(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组织
通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深入开展文明示范户、卫生街道办事处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街道社区,社会稳定,调研报告的文章,由大全编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全文复制造成的版权问题,本站概不负责!如果本站没有您要的文章,我们免费帮您找,请留言求助
示范户评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先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村(居),推动辖区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学校教育,注意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预防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力。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完善村(居)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实施村(居)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居)务的透明度,保障村(居)民的自治权力和民主权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完善普法教育体系
针对辖区群众的特点,以普法为先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在普法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方面都要有创新。首先在普法的内容上,着眼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农业、农村、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着重抓好五大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一类是民主政治类的法律知识,二是维护稳定类的法律知识,三是民事经济类的法律知识,四类是基本国策的法律知识,五是生产类的法律知识。通过这些与辖区工作、农(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其次,在普法的形式上,对村(居)干部和普通村(居)民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对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可以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进行,对普通村(居)民则可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并利用有线电视、远程教育、广播、宣传栏、图片展览、印发法制宣传资料,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最后,在普法的组织领导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应落实相关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如建立村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普法考试制度,落实一个固定的普法教育场所,建立一个固定宣传栏,每年要有一定的普法经费等,从而推定普法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
(四)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完善保障措施
实施农村低保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缓解和减轻群众因致病和因病反贫,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推进零就业工作,扩大就业面,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推进慈善分会和爱心助学基金建设,扩大收益面。
(五)加强司法介入力度,深化平安创建工作
推进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效,在创建特色、探索经验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一个地方和单位、每项活动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经验,营造辖区居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建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为农服务的法律援助职能,做好重点人群管理,主要包括“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措施,防止、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xx”及寺庙、教会等组织的引导和监控,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心建设,做到“底子清、台帐齐、责任明”。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对农村各种黑恶势力团伙及其成员,进行全面及时的打击,彻底摧毁农村黑恶势力。提高防范水平,特别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技防促防范,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装置等高科技手段,对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门实行全天候监控,提高专业防范水平。
(六)加强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领导,提高科学判断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性质和形势,是正确化解矛盾纠纷和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前提。总体上看,目前全办社会相对还比较稳定,各类矛盾纠纷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的加快,新问题、新矛盾还会不断产生。有的群众之所以“集访”和“缠访”,是一种对改革和发展引发出来的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上访。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法律手段,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侵权、谁补偿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整合资源,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由于体制的原因,调处矛盾纠纷的部门较多,形不成合力,导致有些群众“宁访人不访法”,大事小事找党委和政府,甚至长期“缠访”。因此,应建立市、区、办、村四级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集中排查,综合分析,分类指导,明确责任,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启动信访、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程序,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处理不同群体之间,各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循“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完善163机制和调处网络,发挥综合优势,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稳定评估预警体系。创新解决矛盾的体制改革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纠纷双方自主谈判协商制度,由乡镇办或村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平台,鼓励纠纷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使之形成制度(章程)。探索从法律服务市场寻求解决办法,即政府面向社会将纠纷作为标的进行招标,由中标的社会法律中介机构负责解决纠纷。
(七)加强村(居)房地产开发专业培训,建立村(居)合同、协议评估管理体系
成立专门机构,在规划前提下,对现有房产、地产予以评估,并对开发项目的收益、利益分成、发展前景等先由政府指派的专业人员予以评估,写出具有说服力的评估报告,以便村(居)参考。并对合同、协议等的签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服务,推动旧村改造进程。同时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增长群众专业知识水平,确保群众共享改革开发的胜利成果,预防因经济利益问题出现不稳定因素。同时出台关于对不法商人制裁的法规条文,切实杜绝侵害弱势群体事件的发生。
总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基层党工委执政和工作能力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维护辖区稳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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