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方式,调结构,积极开发旅游消费市场、旅游资本市场、旅游人才市场,构建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人才、旅游信息化三大高地,夯实旅游强省建设基础,为全省打好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做出积极贡献。
奋斗目标是:全省接待国内游客3.3亿人次,接待入境游客350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5%和15%;旅游总收入2900亿元,同比增长19%。
一、立足全局,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积极融入全省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争取省委、省政府上半年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争取省人大支持下半年完成《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从立法和政策层面确立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定位。借助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将旅游业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重点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黄河水城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以打造温带滨海旅游连绵带为目标,全面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旅游业规划》,重点开发滨海度假酒店集群,力争年内开工一到两个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选择一处较大岛屿或宜于封闭的半岛,争取享受国家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有关政策。利用国家准许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停靠政策,加快半岛邮轮码头建设,着力构建青岛、烟台、威海三大停靠港,逐步将青岛港打造成邮轮母港。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始终把旅游大项目建设作为旅游发展的重点。三季度召开第三次全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现场会,重点推动改造提升一批传统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一批休闲度假高端旅游项目,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力争全年新增4a级以上旅游景区15个,完成旅游投资1000亿元。推动泰山、“三孔”、蓬莱阁、刘公岛、崂山、南山等著名景区,配套开发演艺、餐饮、住宿、购物项目,延长游客滞留时间。抓住国家扶持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机遇,加快发展以沂蒙老区为中心的红色旅游。加大旅游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推出一批市场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和创意,参加国际性、区域性重大经贸、旅游招商活动。抓好省委、省政府去年在香港、日本、韩国举办的大型招商会签约旅游项目的跟踪落实。发挥《全省重点旅游项目进度数据库》的作用,对在建、拟建、签约重点旅游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进国外著名旅游规划咨询公司进入山东旅游规划市场,与国内、省内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共同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和重要旅游城市、跨区域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省重大旅游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与省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制订《新文化旅游遗产标准》,引导重点旅游项目强化文化支撑,精细施工,高效管理,培育“遗产型”旅游项目。
(三)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参与三次产业结构性调整,着力将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的精品培育成旅游产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共同开发产品、培育市场、完善保障机制,引导旅游消费。围绕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加强与文化部门合作,探索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培育文化节庆、旅游演艺以及非物质文化旅游产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
(四)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带动作用。继续实施旅游大企业培育工程,全省重点培育10个左右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选择一批规模实力较大的旅游企业集团,如山东银座旅游集团、烟台南山旅游集团、青岛城投旅游集团、山东蓝海酒店集团等,支持其开展跨地区、跨行业战略重组。支持山东黄金集团、鲁信集团、青啤集团、烟台张裕集团、潍坊景芝酒业集团、德州皇明集团等,将旅游板块做大做强。支持鲁商集团利用其商业网点和销售平台,进行食、住、游、购、娱旅游要素一体化开发试点。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整合资源,组建一批以旅游为主业的综合性旅游大企业集团。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产业
(五)推动各级旅游目的地服务体系升级。以“五级联动创优工程”为抓手,一是在县级以下重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利用中央和省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强旅游项目、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旅游引导标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域旅游服务功能;引导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突出生态、乡村、民俗特色,完善旅游要素,提高接待服务质量,力争全年新增3—5个旅游强县、30个旅游强乡镇、50个旅游特色村。二是对照优秀旅游城市评选条件,指导全省35个优秀旅游城市严格按照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标准修订城市旅游规划,重点加强城市旅游集散、咨询、救援、自驾车营地体系,城市特色街区、城市美化亮化和夜生活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旅游功能和旅游要素的聚集度,加快从“旅游城市”到“旅游目的地城市”的转变。三是引导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泰安、济宁曲阜全省首批6个优秀旅游城市,学习借鉴杭州、大连、成都创建最佳旅游城市试点市的经验,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文化景观以及城市发展水平,高水平规划筹划,开展最佳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重点培育在国内外有特色、有竞争力的项目,加强对唯一性、代表性文化资源的保护,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多语种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游客和市民的满意度。下半年,省旅游局组织国内外专家对启动创“最佳”的城市进行评估检查,择优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打造二至三个国际知名的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
(六)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年”活动。将2022年确定为“好客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出台《好客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旅游服务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一整套涵盖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安全管理的旅游标准体系。深入宣传推广《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在全省服务业行业组织开展“好客山东”服务竞赛活动,评选出“好客服务”100名金质奖、1000名银质奖、10000名铜质奖,营造人人代表“好客山东”、处处体现“好客山东”的社会氛围,履行“好客山东”的庄严承诺。把《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对优秀旅游目的地、省级旅游强县、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以及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旅行社的创建标准和复核、暗访内容。以贯彻《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为契机,加大对旅行社的管理,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扶强扶优、优胜劣汰的旅行社管理机制。严格对外省旅行社驻鲁办事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全面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旅游目的地环境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定期发布《山东省旅游质量公报》。
(七)加强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启用旅游卫星帐户统计体系,建立山东旅游资源数据库。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服务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旅游数字化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各旅游企业的省级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功能,畅通投诉渠道。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的数字化建设,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4星级以上旅游饭店以及3a级以上旅行社要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推广旅游品质保障系统。整合各类旅游“一卡通”,推广使用“好客山东旅游卡”,完善提升功能,形成全省统一,集旅游咨询、城市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于一身的便民利民惠民“旅游一卡通”。(八)认真落实全国旅游减排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广泛引入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类旅游企业广泛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突出抓好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节能减排。争取国家旅游局支持,依托德州皇明集团太阳谷微排国际酒店制订国家星级旅游饭店节能标准,力争全省旅游饭店、旅游景区节水节电量每年同比下降5%,提前一年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的目标。大力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三、转变市场营销方式,培育旅游消费热点
(九)将“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的重点由推介形象为主向推介形象、营销产品并重转变。围绕打造“好客山东”旅游产品品牌体系,强化全行业的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意识,区分不同市场需求,加大产品开发营销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涉旅企业参与的原则,形成产品开发营销的工作机制和政策引导机制,加快实现从以资源换市场向资源换市场、市场换市场“双轮驱动”的转变,即依托9400万人口庞大的省内旅游市场,与友好城市、主要客源地、区域旅游合作伙伴等建立市场互换机制,互为客源、互为市场、互利共赢。各市要重点面向国内市场,通过区域旅游合作,推出地方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旅游产品。省旅游局重点与港中旅、中青旅、上海春秋国旅、康辉国旅、携程等战略合作单位以及境外大旅行商合作,面向日韩、俄罗斯、东南亚、港澳台等主要入境旅游市场,组织引导旅游企业开发推出一批历史文化、滨海度假旅游产品。与北京、上海、广州等欧美远程游客中转站城市合作,推出一批对接连线的旅游产品,间接吸引欧美远程游客。全省重点培育“观世博、游山东”和“好客山东贺年会”两大产品。“观世博、游山东”要以“唱响好客山东、喜迎世博宾朋”为主题,以文化旅游和滨海生态旅游为重点,整合全省重点旅游景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以及鲁菜资源,扩大影响面,增强吸引力。在办好首届“贺年会”的基础上,7月份启动“贺年会”筹备工作,提前动手,创新策划,丰富内容,科学安排,办一届高水平的“贺年会”。
(十)将市场开发与培育旅游消费结合起来,促进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协调发展。加大对发展旅游消费重大意义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发展旅游消费重要性的认识。继续组织开展“山东人游山东”活动,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教育等部门合作,推动开展职工带薪休假旅游、修学旅游、老年旅游以及家庭旅游。与省邮政公司合作,实施“旅游下乡工程”,发挥城市带动农村、旅游带动农业的作用,实现城乡旅游市场的互动。出台《山东省全民旅游休闲纲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惠民措施,扩大出游规模,提高出游率,培育城乡居民新的生活方式。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开展“全国百城游山东”活动,重点开发环渤海、长三角市场,拓展珠三角、中原、东北、西北市场。把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作为扩大旅游消费新的增长点,培育一批山东著名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品牌,创建旅游商品营销联盟,推进联销经营。紧紧抓住世界经济普遍回暖、入境旅游市场日趋活跃的机遇,大力开发入境旅游市场。对日韩、港澳台、东南亚等近距离入境旅游市场,实行“以出境游促入境游”,建立客源互动机制,促进主要入境旅游市场实现较快增长。进一步完善入境旅游奖励政策,调动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开发入境旅游市场的积极性。将出境旅游纳入统计考核指标。
(十一)创新鲁菜,发展文化主题酒店,培植旅游消费新的热点。以“贺年会”为平台,实施鲁菜振兴规划,扩大鲁菜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餐饮在旅游要素构成中的市场份额。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鲁菜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支持鲁菜创新和人才培养。按照养生、绿色的原则,加快鲁菜标准化建设。在星级饭店、旅游餐馆,以及纳入“鲁菜馆”管理的社会餐馆等,全面推广鲁菜,支持涉旅饭店、餐馆等培育1—2个特色鲁菜菜品。着力培育以鲁菜为主体的“贺年宴”品牌,将“贺年宴”打造成弘扬鲁菜文化、培育创新型鲁菜人才的重要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饭店品牌,支持鼓励发展形象鲜明、有齐鲁文化特色的主题文化酒店。将“山东客栈”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主题酒店。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和旅游部门建设,为旅游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十二)全面推进职业化导游团队建设。严格职业化导游团队的准入。对职业化导游团队导游实行分级管理,推荐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化导游,参加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层次的重大政务接待活动。对在岗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职业化导游员给予一定的政府津贴,并享受不同的出国考察、奖励、免费培训政策。实行动态化管理,对不符合职业化导游团队条件的导游实行退出机制。支持泰山、三孔、蓬莱阁等著名景区开展聘请退休老教师、老专家等从事高层次导游服务工作试点。
(十三)加大旅游人才选拔培训力度。组织鲁菜研究所、山东旅游项目策划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管人才。上半年省市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联合,举办大型山东旅游人才招聘会,聚合各类人才参与我省旅游建设。以服务全省旅游发展为基点,充分发挥山东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在旅游培训、旅游教育和旅游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山东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培育成全省旅游人才培训的主渠道。鼓励和组织有关高校与专家开展山东旅游的重大课题研究。支持省内高校重点旅游学科建设。进一步健全省、市、县、旅游企业四级培训体系,加大对旅游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
(十四)加强旅游部门执政能力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市县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创造性地落实“三定方案”,全面提高旅游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旅游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省旅游专家委员会在旅游创意、项目策划、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继续举办“旅游创新奖”,用好“旅游局长博客群”,广泛吸纳网友的意见建议。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更加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旅游部门要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热情好客、认真办事、创新务实、勇于奉献”精神,培育“好客山东”机关文化,率先成为“好客山东”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