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下发的冀人社发【XX】26号《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市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数为90名,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XX届、XX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和扶贫机构。服务期限2年。为做好我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选用办法:
一、选用方式
1、本次“三支一扶”选用采取笔试方式,并按“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四优先原则进行。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和符合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学生,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范围为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书籍,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不予选用。
二、选用办法
1、以笔试成绩及符合“四优先”原则的加分为综合分进行排队,排队的方法以县为单位按所需求的岗位代码进行排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综合分数末位人选出现并列的:(1)以笔试优先。(2)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3)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也是相同的,以属地优先。
3、“四优先”加分标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生6分。(2)属地生(以报名表为主)5分。(3)特困生(在XX年7月6日前由县区民政部门提供特困生相关证明)3分。
4、对一些县区出现空缺岗位的,先从报考该县区的同专业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后仍出现不足时,从全市该专业报名的且服从调剂人员中以综合成绩(去掉属地所加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对确定的初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档案审查,均合格者办理选用手续。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