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的述职报告模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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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一年来,我局法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围绕建立“省法治市”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各项执法监督,全力提升了司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水平。

  一、主要工作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职责制。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明确内部职责。实行局行政首长为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法制工作有专职人员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各个业务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了严谨的工作秩序,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职责制,严格内部考核。行政执法职责制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是开展依法治局的重要资料。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责制方案》(试行),严格执行业务科室执法职责制,按照《方案》和签订的执法职责书所确定的业务科室执法任务和职责进行内部执法考核。

  三是全力开展省级礼貌城市建立,完成工作任务。第三届省礼貌城市建立活动是我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法制工作部门认真负责,牵头做好了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资料申报、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执法体制,切实履行法制工作部门的参谋、顾问和监督作用。

  一是落实法制工作部门与业务科室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工作交流,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的联系得到加强,为法制机构履行参谋、顾问和监督职能带给平台。

  二是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制度。对于本行政机关的重要行政行为,实行业务工作会和涉及重大决策等事项要有相关业务科室、处所人员参加,全年法制工作部门共参与聘用工作人员审查、签订52件次,其他合同3件次。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统一。法制工作部门参与制定审查了《市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市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20xx年市司法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安排部署各业务科室以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对我局20xx年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共计73项行政权力,再次逐项核对清理并上网公示。

  (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新审查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职责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职责制评议考核制度》、《公证申诉和行政处罚复议应诉工作制度》等十项制度,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复议应诉案件。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监督工作,加强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沟通,强化职责意识,强化职责考核与督查,配合业务科室参与处理涉及律师服务的投诉2件,经过用心工作,当事人自动息访,有效避免投诉、申诉、举报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作为的发生。

  (五)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清理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资格。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施行,司法行政职能发生变化,司法行政队伍也发展壮大。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科室、司法所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审核,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9名,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申领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是履行律师管理职责,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律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抓好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律师刑事辩护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我市深入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社区矫正工作交接、衔接、评估管理等规定,以规范管理,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20xx年财政预算社区矫正经费60万元,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实现“零”脱管、漏管的工作目标。从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0月20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3名,解除社区矫正217名,在矫正人员551名。

  四是案件评查工作进入常态化。一方面开展政法部门类型案件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部门开展类型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6月4日,我局完成了对市人民检察院20xx年度特检科办理的未成年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案件的执法检查工作,共抽调检查案件5件,均为合格案件。另一方面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对20xx年度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通知》(简委政法[20xx]115号)文件安排部署,我局正在开展2件人民调解案件和3件公证案件的评查工作。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在3月下旬,召开了基层法律服务集中年度检查执法检查会议,通报了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目标考核状况;开展了20xx年度集中年检注册执法检查,抽查案卷210个,透过监督检查,对发现25件已结案件不及时装订归档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了规范执业行为,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初审工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律师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及年度考核工作。今年受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2件,律师执业申请初审7件,及时按要求、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呈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二是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年检备案制度。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完成了21个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6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注册,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每个年检执业人员严格办理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七)用心开展执法理论调研,论文获奖又见成效。

  用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学会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活动,在上报的4篇调研文章中,我局司法助理员尧英撰写的《检察机关减刑、假释同步监督机制构建之探索》喜获二等奖,推进了我局执法理论研工作,执法理论调研工作有见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改善检查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二是继续开展对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案件质量检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案件质量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三是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四是加强对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有关执法依据和执法规范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潜力和水平。

  【篇二】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状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理解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用心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带给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带给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透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透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建立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用心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带给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法治示范单位建立步伐。XX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建立省、市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法治单位的建立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到达省、市级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贴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带给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用心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必须差距,主要表此刻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个性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建立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潜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用心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用心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到达规范化标准。

  【篇三】

  一年来,我司法所在路南区司法局和广场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服务街道拆迁工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用心作用。为了确保人民调解率指标的实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街道拆迁工作,用心动员街道各社区调委会,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次大规模、全方位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排查活动中,我司法所认真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原则,与各社区调委会相配合,同派出所民警联手组织力量深入群众,逐门、逐户、逐人进行调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我们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庭职能,及时化解,调解率和成功率均到达100%,潜在纠纷苗头隐患全部进行了排除,成功率到达100%,切实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清楚在萌芽状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了一些问题。个性是在南新道拆迁、回迁过程中,我所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对影响回迁进程中的重点事件、重点人做了超多的工作,消除其顾虑,化解内部矛盾,有效的促进了回迁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为巩固以前的普法工作成果,认真完成工作,完成“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所结合本街实际,充分利用社区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先后参与和组织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在各社区开展的《继承法》、大型讲座及承担法律咨询任务。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我们主要对《宪法》、《劳动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了重点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街组织各社区多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南新东里社区配合民政计生部门组织开展了综合服务。

  为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用心推进我区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提高非监禁性犯罪的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区稳定,根据河北省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河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唐山市路南区委、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路南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联合派出所、各社区,我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单独的管理档案,加强监督管理。另外,我所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消除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认识的偏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制定了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的工作。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辖区所有刑事解教人员全部建立了刑事解教人员明细表和个人帮教档案,落实了安置帮教职责人,签定了安置帮教职责状,建立了刑事解教人员帮教和回访记录。

  以上是我街司法所今年来所作的主要工作,我们将继承和发扬过去工作中的经验和作用,在实践过程中充分地发挥自身的用心主动性,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到了。再接再厉,扎实进取,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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