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制定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请家长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
1、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沟、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准在水边戏水、捞鱼、摸虾等,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12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上路,努力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4、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使用电器设备由家长指导。
5、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
6、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7、不准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儿童不宜进入的场所。
8、加强卫生习惯养成教育,积极预防手足口病,注意讲究卫生,发现发热等疑似现象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提高防范意识。
10、不爬高,不进施工工地和有危险的禁区。
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与学校老师无任何关系。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XX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