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非公有制造林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12-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廊坊市地处京津之间,全市土地总面积960万亩(其中耕地555万亩),沙地和低洼盐碱地面积所占比例较大。廊坊市特殊的地理区位和自然条件,使全市的林业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这个地少人多以产粮为主的城郊型地区,群众惜土如金,林业发展一直受“三难”即筹资难、植树难、管护难的制约。面对这一情况,廊坊市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先后出台了关于承包、拍卖、租赁、产权改制、抵押、转让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变官办林业为民办林业,变单纯由国家、集体投入为国家、集体、个人多元投入,变单一的行政护林为全民护林,群众成为造林绿化的主体,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显著提高,全市林业焕发勃勃生机。截止到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由解放初期的7.5万亩发展到207万亩,其中防护林75万亩,用材林18万亩,经济林11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初期的0.7%提高到23%,林木蓄积量达到240万立方米。全市林果收入占人均纯收入40%以上的村有742个,占总村数的12%,有80个村(街)依靠林果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林果业已成为这些乡镇、村街的支柱产业。

一、非公有制造林的发展历程

廊坊市非公有制造林的第一阶段是七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中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制的落实,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针对廊坊风沙、雹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状况,为保护农田,廊坊市在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林网营建工程,林网建设成为林业发展的重点。由于土地的包产到户,渠、路树木的栽植管护也逐渐责任到户、到人。此阶段的承包形式大部分为统一栽植,树随地走,分包到户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个人占小头。第二阶段是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初。随着党的农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群众发展林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一阶段果树面积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于发展果树收益较高,个体承包果园十分踊跃,承包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与此同时,防护林也向联户、大户承包方向转变,这一时期利益分配由以国家集体为主逐步向以个人为主转化。第三阶段是九十年代后期至今,非公有制造林得到蓬勃发展。这一阶段的土地开发主体是沙荒地和次耕地,以个人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进行了大规模的速丰林基地建设和名特优新果品基地建设,通过拍卖、承包、租赁、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来实现“国家要绿,群众得利”的发展目标。由于速丰林营造投入少(相对果树来说),管理简便,收益高而稳定(7年左右一个轮伐期,年平均亩收入857元,远远高于种植农作物的收益),大部分个体造林户纷纷转向片林的营造。

二、 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形式

(一)承包制。这种形式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交纳承包费,由个人负责造林绿化,收益全部归己,或国家集体统一栽植,个人承包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个人与国家(集体)签订承包合同,一定几十年不变,可以继承和转让。如:文安县大柳河乡马石槽村马福民,承包了村里所有的秃渠秃路及公墓的绿化任务,分年度每年向村里交1000元承包费,并与村里定下协议,造林收益全部归个人。到2000年底已累计投资12万元,植树31000株,绿化了8条渠路,全部按工程绿化设计、施工,成活率及保存率均在95%以上。文安县经营粮食的个体老板邓绍表承包了董村乡七个村街的农田林网建设,计划连续5年植树50万株,今春一季度植树10万株;霸州市煎茶铺花桑木村马建旺,自筹资金60万元,承包土地1000亩,其中育苗200亩,发展速丰林和经济林。目前,全市对现有树木或新植幼树采取承包到户管护的达60%以上,收益按3:7或2:8分成,个人得大头。由于责权利明确,充分调动了群众造管积极性,造林效率大大提高。

(二)拍卖制。一是拍卖宜林地使用权,将“三荒”地按长度或亩数进行公开拍卖,个人进行公开投标竞买,一定几十年不变,允许继承和转让,林木收益全部归个人。二是拍卖树木所有权,对已植幼树作价拍卖给个人管护,收益后国家或集体收回造林成本,其余全部归己。文安县德归司吉城村将“三荒”向全村公开拍卖,村民张志良经过竟争中标,同村委会签订了30年的绿化合同,按照造林计划,现已绿化渠路2000米,植树11400棵。大厂县祁各庄乡亮甲台村,1999年春将群英渠三分干渠3500米长的渠段进行拍卖,有6户村民以每百米20元的价格把土地使用权买走,栽树5000余株,成活率达98%以上。

(三)股份合作制。这种经营方式可以是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其它有形或无形资产入股,利润按股分成。永清县曹家务乡,地处永定河泛区,土壤为冲击沙土,有机质含量少,粮食产量很低,农民靠种地很难脱贫致富。去年由村委会代表出面,联合三家单位实行股份合作制发展林业,集中连片营造速丰林4000亩。三家股份分别是:村里(代表农户)出让土地使用权并负责树木管理,占股55%;市农科院出苗木,占股30%;永清县林业局出技术(按照速丰林营造规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占股15%,收益按股分成。这种形式,使农民能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优势参与造林,既解决了农民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充分利用了剩余劳动力,解决了造林后期的管理问题。

(四)反租倒包。这种形式多见于各级重点生态防护林建设,即由国家或集体将已承包到农民手中的土地按标准统一租下来,再将土地反包给农民。今年我市京津塘、京沈、津保三条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都是先由当地政府按每侧30米将土地征用过来,然后反包给所在地的农民进行绿化,造林成活率均在90%以上。大城县南赵扶镇的麻洼干渠台田造林5万株,村集体先将林地收回,再发包给了张庄、东白洋、凡庄、小流漂四个村18个户,承包户在成林更新后按收入的30%交村集体。

(五)村投户管。即由国家或集体提供苗木,统一规划,统一栽植,树随地走,分户经营管理,或由村集体提供土地、苗木,农民自栽自管,收益村户按1:9或2:8分成,个人占大头。安次区仇庄乡景村,今春栽树(杨树)260亩,全部由集体提供苗木,并新打两眼机井,供浇水使用,统一规划,统一造林标准,农民负责栽植和管护,采伐时收益按2:8分成,个人占大头,并签订了合同。香河安平镇采取镇统一规划、统一购苗,承包户一次性买断堤埝,由农户栽植、管护,镇政府与农户签订合同,收益按比例分成。这种造林方式既解决了农民资金短缺问题,又充分利用了闲散劳动力。

三、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特点

(一)投资方向准,投资力度大。随着国家林业政策的调整,林果产品行情一路走俏,开发土地资源,大力兴办绿色产业已成为当今林业发展的主流。广大私营业主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及时调整投资方向,将发展林果业做为增收致富的一条有效渠道,踊跃承包、租赁土地或参与林权、林地拍卖的投标竞标。由于政策导向和利益驱动,广大林农、果农舍得投入资金进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的平整、改良等综合开发,从而大幅度增加了林业建设的投资力度。

(二)增加了科技含量,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非公有制林地经营因直接与个人利益挂钩,相比而言更注重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运用。非公有制造林生产上除普遍使用了一般工程造林配套技术外,还推广使用了ABT生根粉造林育苗技术、地膜覆盖技术、保水剂造林技术以及开沟造林技术,使用面积在90%以上,造林成活率提高了25%以上。在造林树种的选择上,选用了廊坊杨、中林46、三倍体毛白杨、欧美107杨等良种壮苗,良种使用率达100%。在修枝、除草、浇水、涂白等幼林抚育方面更加精心细致,林木质量和林木出材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商品化程度提高,增加了经济效益。过去由于责、权、利不统一,实行粗放经营,林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都很低,形不成规模和市场,效益低下。非公有制造林出现以后,极大调动了群众造管积极性,在私营业主的精心培育下,低产园成为高产园、一般用材林成为速生丰产林,粗放经营改为集约化经营,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市场占有率以及经济效益都得到显著提高。

(四)打破了行政界限,实现了多层次参与。随着非公有制造林工作的深入,出现了跨县、跨乡、跨村承包。无论谁承包造林,均签订承包合同,进行司法公证。尤其在发展大田育苗建立非公有制苗圃方面,突破行政界限,跨区域承包比较多见。与此同时,在承包主体上,不仅有下岗职工、农民,还有工人、干部及个体业主等各行各业人士,实现了多层次参与。

四、非公有制造林的投资渠道

(一)利用个人储存资金。投资者主要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私营业主。投资方向主要是速丰林和育苗。

(二)联户集资。两户或两户以上采用资金入股的形式共同经营,收益按股分成,风险共担。投资方向主要是大面积育苗。

(三)农村小额贷款。按照国家政策,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的农户,可以向国家申请小额贷款进行造林,投资方向主要是高效设施林业。特点是周期短,见效快。

(四)世行贷款。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层层担保,有世行贷款额度的县,造林户可以申请使用世行贷款造林(育苗)。特点是还款期长,标准严。

五、非公有制造林的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非公制造林的发展壮大,以防护林为骨架、以经济林为主体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更加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综合防护林体系建立和完善,为廊坊市吸引各行各业投资、增加知名度以及经济的快速腾飞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经济效益。截止到目前,全市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已达18万亩,其中速丰林11万亩,果树及其它经济林7万亩。速丰林按7年一个轮伐期计算,7年后,木材单株材积为0.4立方米,亩产材12立方米,年均总产值0.94亿元;五年以后,果品单产500—1500公斤,年均亩产值2100元,年均总产值1.47亿元。以上两项合计,年均总产值2.41亿元,每亩年均产值达1340亿元。

六、非公有制造林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除发展高效设施林业外,大部分非公有制造林开发的是次耕地和沙荒盐碱地,土壤贫瘠,水源短缺,通讯交通不便,造林难度大,平整土地、改良土壤、水电配套以及购置交通、通讯设备的费用大。由于造林投资回收周期长,直接影响了土地开发的进程。

(二)商品林采伐受到制约。由于非公有制造林大部分为商品林,经营的主要目的是生产木材,获取利益,按照滚动开发,分期采伐的原则,不同培育目的林分到期就应及时采伐,但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商品林更新采伐的相关政策,大面积商品林受到采伐限额限制,不能如期采伐。

(三)承包、拍卖后治理缓慢,林权落实不彻底。有的地方虽采取了承包或拍卖,但治理上不及时,影响了绿化的进程。有的地方林权落实不彻底,群众一怕政策变,二怕见效后一部分人得“红眼病”,发生哄抢和毁林案件及群众起哄不承认其合法性,影响了造林者的积极性。

(四)非公有制造林生产盲目性大。在当前一家一户粗放性经营的生产体制下,非公有制造林涉及户多,种植分散,容易出现生产上的盲目性,给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树种、统一栽植带来了难度。有的造林户贪图便宜,到外地远途调购低质劣苗,不仅影响造林成活率,而且在纯度上还容易上当受骗,造成品种混杂,影响造林质量和效益。

(五)非公有制苗圃的整体优势不明显。由于私有苗圃的经营业主大部分为行外人士,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和造林育苗的发展趋势认识不清,人云亦云,乱引滥繁现象普遍。特别是由于单枪匹马作战,真正形成规模,连成基地的苗圃并不多见。大路苗木所占比例高,苗木品种少,发展定位低,给市场销售带来难度。

(六)重造轻管现象严重。大部分私营业主投资造林,主要是以为林业比农业生产省工、省力,一次造林只等收获,以为造上林就等于见到了效益。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导致其忽视了林木的管护工作,从而影响了林木的保存和生长。

七、几点建议

(一)加速结构调整,推动非公有制造林进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制订科学的林业发展规划,把林业发展做为经济发展的一个突破口来抓。通过正确引导,典型示范,整体推动非公有制造林进程。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国内小额贷款额度,大胆使用世行、亚行贷款造林,解决部分农民前期造林的资金短缺问题,使他们坚定造林的信心和决心,实现国家要绿、群众得利的造林目的。

(三)进一步深化林业内部体制改革,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制订和完善在新形式下有利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从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进一步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特别是在商品林采伐上要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消除造林户的后顾之忧。

(四)加大造林机制的改革和创新。要因地制宜,宜公则公,宜私则私。一是要考虑不同树种的营林目的,确立不同的机制。二要考虑宜林地的条件,在造林形式方面要灵活多样;三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如村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群众的造林营林习惯、集体和群众经济情况等。

(五)要进一步明确程序,公平竞争,择优承包。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民主拍卖原则,制定方案,公布拍卖地点、数量、标底、治理要求、绿化标准、措施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承包。无论拍卖、承包或其它方式都要与农户签订合同,由司法部门公证。涉及林地权属、林木权属等问题要发林地证、林权证,建立档案,积极稳妥地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六)加强培训,提高个体造林者的整体素质。针对个体造林户掌握的政策法规知识少、缺乏造林技术等实际情况,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林业政策及相关法律的培训学习,加大造林技术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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