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的教育方针,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表彰学生中的典型人物,树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第五届校园十佳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凡是我校的在校学生均属于参评对象
二、评选条件
⒈思想品德好:
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从小树立远大理想,立志长大报效祖国,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堪为学生榜样。
⒉学习成绩优:
勤奋学习,专心听讲,独立思考,认真完成作业,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各科成绩优秀。
⒊身体素质佳: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参评
1、不爱护学校环境卫生,乱扔垃圾者;
2、在校园内,尤其在楼道及教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语言甚至顶撞老师、侮辱同学者;
3、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班级荣誉感不强者;
4、进电游厅、网吧者;
5、有不完成作业现象者;
6、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课不认真锻炼,课间操、眼保健操不认真者。
三、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1、宣传发动:5月11日至15日,对学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评选方案。
2、班级初评:5月18日至20日,先由学生向班主任老师申请报名,然后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选,每个班级评选出班级十佳学生候选人1名。并于5月20日将候选人名单上交学校参评,填写好报名申请表。
3、公示候选学生名单:5月21日至22日。
4、学校评定:5月25至26日:学校将组织最终评选,评选出学校级十佳学生10名,优秀学生11名。
5、表彰学习:5月27日至31日。为十佳学生拍照,制作宣传板报,号召同学们向十佳和优秀学生学习;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对十佳学生和优秀学生的事迹进行表扬。6月1日,在庆六一文艺演出大会上对获奖学生表彰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