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我院开展“服务年”活动的动员和部署,这是检察机关落实省委政法委及上级院关于开展“服务年”活动意见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具体体现,是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改进我院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一个重要举措,以加强对企业、群众和基层的服务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服务年”活动相关工作,我再强调几点。
一、 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省委政法委确定XX年开展“服务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把“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提高自身工作水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载体。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xx同志在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政法部门“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服务年”活动的开展,为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提供了施展本领的舞台。今年,我们要以“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为动力,进一步从严要求,扎实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提高工作水平,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尤其对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服务服务年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服务工作任务目标,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为服务年活动保驾护航。
二、通过开展“服务年”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意识。要通过广泛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切实端正执法理念,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工作,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更加自觉地肩负起服务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服务发展措施。要立足于检察工作职能,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等有效方法,进一步推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实际举措,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规范,进一步调整和废止不利于发展甚至阻碍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有关规定,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能力。要以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着力点,不断提高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扩大服务发展效果。要通过开展“服务年”活动,切实履行好确保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力争使今年我市刑事案件有所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所提高;切实提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切实提高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在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开展“服务年”活动的主要任务
在开展“服务年”活动中,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的职务犯罪,推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健康规范进行,保障我县应对金融危机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大查处热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商业贿赂犯罪力度,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种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着力营造稳定、和谐、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依法保障金融、证券、保险市场安全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涉及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金融债权的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与银行、保险等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惩治和预防从业人员职务犯罪,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三)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继续抓好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刑事司法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的衔接,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五)加强对民生诉求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救济。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权利。
(六)积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依法打击制售伪劣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生产资料和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继续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严肃查办农村土地、林木、水利、交通等综合开发、补贴补偿、防灾减灾和教育、医疗、金融改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犯罪,全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保障中央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资金正确使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涉检重信重访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切实开展好检察机关下访、巡访工作,着力抓好源头治理。
(八)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查办涉及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本着“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处理,慎重选择办案时机,讲求办案策略,及时澄清举报失实和诬告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或企业领导的沟通,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九)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要妥善处理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尺度,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诈骗,正常合法收入与贪污、受贿,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
(十)慎重使用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要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既要防止涉案企业及其人员转移赃款、逃避制裁,又要防止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不要轻易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财产,避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要快侦快结,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志们,开展服务年活动,是上级政法部门站在全省、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积极发挥作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服务年”活动开展落到实处,确保全县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全县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加快建设抚远做出检察部门新的贡献。